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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煮酒诗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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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义安坐在上座,说着诗会规则,“此次诗会,每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赋诗,写诗最多的为胜!”

此时每个人面前的桌上放着笔墨纸砚,王义安望着大伙说,“已敲锣为准,时间一个时辰!”

敲锣人站在香炉旁,丫环点燃一支香,插进香炉,敲锣人用力一敲铜锣,顺带说了一句,“开始!”

接着,众人拿起纸笔,开始创作。

郑锦衾拿着毛笔,就开写,反正自己读了十几年书,背过最多的就是诗,随随便便就可以写个几十首。

众人思考片刻,才奋笔疾书,可郑锦衾却已写好两首,放在一侧等墨干。

王义安略显惊讶,没想到她竟然这么快就写完了两首,他都才想到一首写好。

一个时辰很快过去,王家的小厮走到众人桌前,数着诗的总数。

小厮数完兰陵王的数量,开口道,“兰陵王殿下十五首!”

站在段韶旁边的小厮开口说,“段将军十首!”

……

郑锦衾旁边的小厮数完之后回话,“信阳郡主四十五首。”

此话一出,众人皆惊,一个时辰,赋诗四十五首,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王义安震惊地站了起来,不顾仪态,跑到郡主桌前,夺过小厮手中的诗。

他翻看了几遍,每一张上面就是一首诗,看到写的好的诗句,他还朗朗读了出来。

他抬头盯着郑锦衾问,“郡主,这些当真都是你写的?”

王义安都已经怀疑自己的眼睛了,他怕自己在做梦。

郑锦衾柔缓软糯地说,“当真!不信,我给你背一遍!”

接着,她背了自己写的第一首李白的《客中行》。

她声音柔和甜美,“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兰陵王听到那句“兰陵美酒郁金香”,他抬眸温柔似水地看着对方。如她诗中所写,兰陵的确出产美酒,还有后两句,完全写出了醉酒之人的心声,喝太多美酒,都已经快不记得自己家乡在哪了?

王义安拿着她背的那首诗一看,一字不差。

王义安惊异的目光,盯着面前自信满满的少女,见她嘴巴微张,来了第二首。

第二首,李白的《侠客行》。

郑锦衾接着背,“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王义安跟着她背的诗,一字一句看了一遍,分毫不差。

王义安看着她写的那句“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简直爱极了。

第三首,杜甫的《蜀相》。

郑锦衾朗朗上口地背诵,“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郑锦衾背完反问,“王家主若是不信,我还可以接着背!”

王义安阻止道,“不用了,不用了,郡主,信,微臣完全相信这些都是郡主所作!”

王义安拿着那首《蜀相》,默默读着最后两句,心中不免对蜀国丞相诸葛亮起了敬佩之情。

王义安以前觉得诸葛亮辅佐一个扶不起的阿斗,简直浪费他的才情和智谋,若是自己,他会另择明主。

可今日读着她写给诸葛亮的诗才明白,诸葛亮的才情和智谋是因为遇到了明主,因此他将一腔爱国热情全部付出给了蜀国。

王义安低声自语,“诸葛丞相的爱国之心当真无人能及!”

他不由地赞叹出口。

王义安抬眸看着她询问,“郡主,微臣府中有一把上等的琵琶,名叫流云,郡主若愿意,可否用来换取这四十五首诗?”

众人心中讶异,谁不知道王家有一把传承百年的琵琶,曾经许多人想要听听它的琵琶音,可是王家从不拿出来示人。据传闻所言,那是百年前的家主夫人之物。

郑锦衾眼睛滴溜溜的转了转,“可以,不过一把琵琶就想换取我四十五首诗,我觉得不划算!”

众人心中嘀咕,郡主,那可是上等的流云琵琶,弹出来的曲子犹如天籁之音,宛如置身仙境。

郑锦衾就是故意的,他既然那么喜欢这些诗,他若是不趁机狠狠宰王家一次,她就不是郑锦衾了。

“王家主,你若是愿意将府中的焦尾长琴送给我,那我不仅将这四十五首诗送给你,还可以另外写上二十首诗一并送给你。”

郑锦衾早听说晋阳王家收藏着中国四大古琴之一,焦尾琴,她早就想见识见识,还想得到它。

因为她想将琴作为礼物送给阿肃,毕竟他的琴弹得极好,给他才不会浪费。

王义安连连皱眉,犹豫不决,他想了好一会儿,才抬头狠心地说,“可以,郡主,请!”

王义安的意思是让她写另外的二十首诗。

于是郑锦衾拿纸提笔,开始奋笔疾书。

半个多小时后,二十首诗写成,她递给王义安。

王义安看了一遍,觉得没问题,转身对管家收费,“管家,去,将流云琵琶和焦尾琴拿给郡主!”

管家让人拿来了琵琶和琴,交给她。

郑锦衾将琵琶和琴交到郑明赫手中,“替我好好保管。”

接下来众人开始品茶饮酒,谈天说地。

王义安提议,来玩行酒令,谁输了就自罚三杯酒,诗可以是自创,也可以运用先贤的。

王义安说出主题,“此次,已花为题!第一个人吟出一句诗,花在第一个字上,第二个人吟出一句诗,花在第二个字上,依次类推,到第七个花字结束,再从第一个花字开始。”

“王某先来,花飞花落无处寻。”

他望着自己左手边笑道,“从左边开始!”

此刻坐在左边第一排第一个位置的正是兰陵王。

他缓缓吟诵,“落花随水自飘零。”

……

轮到郑锦衾时,他轻轻松松地说了一句,“云鬓花颜金步摇。”

接着她旁边一位书生模样的少年吟出一句,“桃李春花无百日。”

这位少年乃是晋阳李氏家族的嫡子,名叫李清渝。

接下去是一位美人吟诵的,“秋雨梧桐花凋残。”

此女是永嘉县主,乃景王高淯(皇帝的同胞兄长)的小女儿,景王妃所生的嫡女,名叫高蘭。

这场诗会一直持续到傍晚才结束。

郑锦衾回到晋阳行宫后,和兰陵王一痛去了他的院子。

郑锦衾将郑明赫抱的焦尾琴递给他,“阿肃哥哥,这把焦尾琴送给你,这是你我相识的第九十九天的见证。”

她甜甜一笑,“阿肃哥哥,等下一个第九百九十九天,在下一个第一千三百一十四天,在下一个第七千七百九十九天等等,我们都要永远在一起!”

郑锦衾大胆的表白,让兰陵王眼中溢满柔情,耳垂还多了几丝红晕。

兰陵王没想到她会将两人相识的日子记得这么清楚,他即很意外,又很欢喜。

他心中呢喃细语,这丫头总能给自己惊喜!

兰陵王环抱她的纤细腰肢,温柔深情地笑着说,“阿锦,我爱你!”

高长恭第一次这么直白的给一个人表白,以前他以为自己此生都不会爱上一个人,可自从遇见阿锦,她的出现打破了自己所有的认知,让自己如此深爱一个人,舍不得她受苦,舍不得她流泪,舍不得她难过,舍不得她伤心,她快乐即自己快乐,她开心即自己开心,她大笑即自己大笑,她幸福即自己幸福,总之,她的一切情绪都会影响自己。

郑锦衾在他怀中仰头温软浅笑,“我也是。”

两人相拥相吻。

兰陵王克制着自己的内心,严守着最后一道防线。

他躺在床上,吻了一下郑锦衾的额头,“阿锦,在你面前,我的自制力总会失效,我就快克制不住了,嫁给我,好不好?”

郑锦衾摇头,“阿肃哥哥,我们就这样不好吗?我不想嫁人,况且等以后你娶了王妃,而我嫁给你,那我的身份不就是一个低微的小妾。

就算阿肃哥哥爱的是我,宠的也是我,可在别人眼中,我就是一个低贱的妾,而现在我的身份至少是郡主,不会有人低看自己,更不会有人瞧不起自己,你想让我变成那样卑微的人吗?”

兰陵王自是不愿,可是让丫头无名无分的跟着自己,也太委屈她了。

郑锦衾有她的坚持,她绝不容许自己成为他人可以随时赏玩的小妾,况且嫁进兰陵王府,对自己来说,那就是一个大牢笼,自己就被锁进王府一辈子了,她才不干。

郑锦衾主动吻上了他的唇,抬眸娇笑魅惑地说,“阿肃哥哥,谁规定和人上g就必须得结婚?”

她说完之后,直接用行动告诉他,不结婚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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