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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哥二手手机专卖 第1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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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速之客登上台阶,进了晚安修机的门店。

男人率先伸手,嗓音醇厚低沉,“Woody Poirier.”

很正式的自我介绍。

可以说是猝不及防。

程一鑫尴尬,一手墙灰,在卫衣和裤管上蹭了半天,好不到哪里去,“Sorry,I……can't speak English.”

偶像变现实。

程一鑫醋意十足,不忍丢脸。偏偏情敌在这个时间来,他满脑袋落灰,眨了眨眼,感觉睫毛上也沾着灰,如果当场拍一拍,会不会扬人家一脸。

程一鑫真的很想跟他商量一下。

换个时间来不行吗。

而且他英语口语渣子一样,趁金潇不在来,人家可真是出场就赢了。

方才摘了帽子和墨镜,十个小时的飞机,没及时倒时差。

伍迪眼底淡青,打量半晌。

金潇回国选的这个男人,是有点喜剧天赋的在身上的。

程一鑫还在绞尽脑汁地想口语,“You,不是,I,额,……My name ”

他总算擦了又擦,递上右手。

伍迪有片刻的凝神,不得不说,他好像理解了金潇恍神的原因。

手很漂亮,像维也纳音乐厅里的钢琴家,一握便知,他指腹掌心皆是老茧,是真刀真枪维修手机的,绝不是光指挥不干活的老板。

握了片刻后一齐松手。

两个男人身高相仿,不自觉挺直了腰,免得矮人一头。

伍迪挑眉,替他说完了,“程一鑫,我知道。”

他淡淡道,“不好意思,出于好奇,我黑进S.martphone论坛,查了你的ip地址。”

纯正的国语。

非常打脸。

S.martphone论坛的安全级别,他竟然能黑得进去,还是如此轻描淡写的口吻。

程一鑫想倒吸一口冷气。

太特么热血了,每个搞技术的男人终极梦想,不就是能在任意安全级别的电子空间里来去自如吗。

程一鑫尽量克制住想狂热点赞的冲动。

他垂眸,掩饰了目光中复杂的情绪,崇拜、警惕、忌惮,还有嫉妒。

以网络段子调侃一个华裔,还是开门见山硬刚。

程一鑫犹豫两秒,做了决定,“你来是想……?”

想怎样啊他妈的。

伍迪开口,“金潇借了我车。”

程一鑫眸色紧绷,“我知道。”

伍迪递过来个东西,“我想,这应该是你的。”

程一鑫:“……”

确实是他的。

红皮口袋书《高中生必背英语单词3000个》,非常袖珍。估计是昨晚塞车侧斗里忘了拿出来,扉页还写着他歪斜的名字。

伍迪还给他,“抱歉,未经同意,我翻了翻。”

情敌真是个人才。

谁能靠英语单词劝退别人啊,程一鑫脑壳痛,尴尬窒息,加上他开头连句英文自我介绍都说不出来,他脸皮感觉有种灼烧的疼痛感,实在丢尽了。

程一鑫单词口袋书收起,咳咳两声,“那个,是我的,最近在学英语。”

伍迪没见过单词书。

饶有兴趣,轻敲玻璃台面,“我以为,第一个单词是你想表达的,Abandon。”

Abandon。

放弃。

程一鑫眼角抽了抽,借机寸土必争,“你要这么理解也没错。”

终于还是撕开了讲。

他反倒无所畏惧了,“换个地方说话吧。”

伍迪礼貌问道,“工作间方便参观一下吗?”

他摊手,“我说了,出于好奇。”

程一鑫凝视他几秒,确认不是找茬,“当然。”

环境简陋,桌面散落了工具零件,没什么好掩饰的。程一鑫把直播架子拎一边去,拖过来两把旋转圆凳,“不介意的话,坐吧。”

饮水机前接了一杯水,“只有矿泉水,见谅。”

虽然在法国,伍迪的工作间比这里宽敞、豪华、干净百倍。

但是看得出来,该有的设备,程一鑫这里都有,是位追求的手机行业从业者,伍迪丝毫没有流露出小觑之意。

伍迪收回打量的目光,“上次还没谢谢你。”

“谢我?”

“没猜错的话,国内刷机方法大全,是你提供的。”

班门弄斧不敢当。

程一鑫坦言,“其实论坛上都有。”

“不一样,”伍迪十指交叠,轻轻敲着,“我承认我低估了国内的刷机手段,系统留下很多安全隐患,卡贴黑解也是华强北首创。国外没有这些破解途径,我以为论坛上的,仅停留在技术探讨阶段。”

国情不一样。

换句话说,他以为会刷机的人是凤毛麟角。

在欧美。人工成本很高,知识壁垒也很高,刷机的成本加上合约机,足以买一台全新的。

伍迪完全没想过在国内会有成千上万的手机从业者。

口耳相传廉价的刷机方法,黑解卡贴层出不穷,成本竟然只相当于几杯咖啡。

忽如其来的客气。

程一鑫实话实说,“你论坛里发的每篇帖子我都拜读了。”

伍迪在论坛里用的是实名,他还是S.martphone论坛某一模块的荣誉版主,等级嘛,刚好比程一鑫高了三级。

“拜读?”

“就是看了。”

程一鑫腹诽,他中文水平也没那么好嘛。

伍迪丝毫不介意,嗯了一声,“我以为,你至少还看过我发布会。”

分明发布会答记者问时候,中英法三语他流畅切换。

“看过,还不止一遍,包括电子杂志的访谈,编程比赛获奖采访,还有你每一篇论文,”程一鑫解释,“不过发布会上说中文,我以为是背诵稿子。”

伍迪眸子映出兴趣。

程一鑫顿住,怎么就长了他人志气,灭了自己威风。

他讪讪地补充一句,“看这些……是在认识金潇之前。”

并不是出于嫉妒心。

显得太跌份了。

伍迪长叹一声,“你认识金潇的时候,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到底是介怀的。

程一鑫想了想,“和现在没什么两样。”

口是心非的小姑娘。

金潇对他脾气很大。

很需要哄。

谈恋爱时候,彼此都是初次,毛手毛脚,毫无心得,笑闹皆有时,掐架更经常。或许是吃准了他没皮没脸会哄她,或许是真的惹她生气了,或许是她爱患得患失。

金潇动不动就拉黑他。

程一鑫低三下四道歉时候太多了。

好像重逢以来,她没什么变化。

拉黑依然很娴熟。

她口口声声说不想给他当监控室保安,不想给他当HR,不想给他当财务,不想给他当翻译,不想给他当教练。

其实,只要脸皮够厚。

随着他一点点向她靠拢,不信任感滴水穿石,渐渐找回了以前矜傲小公主的影子。

她还是十八岁那个正义感爆棚的小姑娘。

勇敢,坚定,无所畏惧。

可以路见不平狂追小偷,可以指挥他打扫店里至一尘不染,可以唾弃他卖组装机的行径,可以理直气壮要求他修机不许做手脚,说恨他就在擂台上打得他鼻青脸肿,说爱他就想睡了他再狠狠放下,她会理直气壮地禁止他跑马拉松,也会柔软地支持他所爱所想。

伍迪儒雅的脸上流露出一丝苦笑,“我可以说,我很嫉妒你吗?”

嫉妒他见过这样的金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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