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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命中注定的天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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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雨乐到了医院,询问了护士,匆匆赶到病房,李兰的母亲正在打着点滴,已经睡熟,旁边郑美美正在看手机。金雨乐走到她身边,示意她到外面说话。

金雨乐问:“李阿姨是什么病?”

郑美美转述医生的话:“过度劳累,心脏病复发,还好邻居送来的及时,医生让明天再做个检查。今晚的医药费,我已经交了。”

金雨乐点点头:“我在这里看着吧,你明天第一天上班,不能迟到。”

郑美美“嗯”了一声,刚要转身离开,又问了句:“兰姐的弟弟联系上了吗?”

金雨乐摇摇头。

郑美美忍不住骂道:“王八蛋!”她既替李兰的母亲不值,又替自己和金雨乐不公,因为找不到李兰的弟弟,就意味着李母的医药费、检查费用都得由她和金雨乐出。

看着郑美美骂骂咧咧地走了,金雨乐走进病房,在一张空的床位上躺了下来。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实在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自己在姑妈家住的时间也不短,最终走成了现在这样陌路人的结局。李母如今躺在医院中,有儿子也等于没有。郑美美被赶出家门,十年了,亲生父亲连一个改过的机会都不给她。可见,亲情有的时候真不是血缘能决定的。

她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自然又想到了邵明启。今天听齐昊说起这位小学同桌的经历时,还是有些心疼的,可一想到他盲目作证,又恨得牙痒痒的。

作为邻居,两个人从小就是天敌般的关系,没想到现在仍然不能好好相处。从一年级到初一年级,邵明启说的最多的话,莫过于:金雨乐,你要是敢这么做,我一定去告诉老师。长到三十岁的年龄,邵明启每次都不忘提醒她:金雨乐,你要是再做坏事,我一定把你送上法庭,送回监狱。

金雨乐心里暗想:看来,我和邵明启是宿命的仇敌,就像狼人和吸血鬼,或者更简单一点儿,水和火。

本来,初二那年,也就是邵明启离开的那一年,俩人的关系已经缓和了不少,一起学习,一起跑步,虽然金雨乐总也学不会,邵明启跑几圈,就累得气喘吁吁,但他们真的不再像小学一样针锋相对,也不会事事喊着公平交易。可没想到,天敌就是天敌。过了这么多年,仍然没有变化。金雨乐不禁骂了句:“邵明启,你这个混蛋,要是再找我事儿,我非打得你哭天喊地不可。”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第二天,金雨乐陪着老人做了检查,李母本来坚持不肯做,怕再花钱,可金雨乐说,阿姨,兰姐明年就出狱了,算算都不到十个月的时间,您怎么能在这时候倒下呢?花多少钱,到时候,都让兰姐给我报销。老人听了这话,才同意做检查。

检查完毕后,金雨乐找医生看单子,医生说,老人得的是冠心病,不能过度劳累、不能情绪激动,如果再晕倒的话,就要考虑做心脏支架了。

金雨乐到药房拿了药,和老人一起回去,已经到了中午。王炎、王晶两个孩子刚放学回来。楼上邻居一对姓陈的老夫妇带着自己的孙女过来探望,顺便还带来了午饭。昨天也正是他们看到李母晕倒,打电话叫的救护车。

金雨乐看了看李兰家的房子,除去李母和王晶一间、王炎一间,还有一间放着杂物。左思右想一番,金雨乐做出了一个决定:从林南枫为自己租的公寓搬到兰姐家来住,这样既能躲过那些不愿意看到的人,又能照顾兰姐的家人。

她先询问了李母,李母当然很愿意有人能帮着照看孩子,又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郑美美。

郑美美虽然不想从舒适敞亮的公寓搬到狭小脏乱的旧小区,但是也无可奈何。同样无可奈何的还有林南枫,他从心底里想给金雨乐最好的生活,可是对于金雨乐的任何选择,他都只能无条件服从。

搬到李兰家后,金雨乐每天一大早起来帮李母打扫小区的卫生,清理垃圾,然后做饭,每次她都是简单吃几口,就出去找工作。两个孩子吃完饭后,王炎自己走去学校,王晶则由李母骑着三轮车送到学校。

后来,林南枫利用自己的关系,给金雨乐在一家高级餐厅里找到了一份送餐的工作。

金雨乐的生活逐渐稳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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