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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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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祁老介绍了那么多栋建筑,苗藐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其中五个食堂的位置,此刻他正站在鱼香味最浓郁的二食堂门口,想要跨步进去,突然听到有人叫他。

“苗藐!”

苗藐循声看过去,哦,原来是那个带他去听课的学生:“李……李……”

李什么来着?

“李以暮,”李以暮说,“记不住的话,你记住emo好了,李以暮,李emo,是不是很好记?”

“一摸?”苗藐更晕了。

“你不知道emo?”

“……”苗藐觉得自己被鄙视了,不想理这个人,转身进了食堂。

“胡忽忽学长也是这样,基本不知道什么网络语,你俩不会真从一个地方来的吧?”李以暮跟在苗藐身后也进了食堂。

“我不认识他。”苗藐的视线完全被窗口里的鱼吸引住了,他先要了碗鲫鱼汤,又拿了盘蒸鲶鱼,当他还想接着拿第三种鱼时,忽然想起昨晚姓程的在耳边说自己腰粗了……

算了,吃饭讲究七分饱,两条鱼够了。

苗藐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窗口,找了个座位开吃。

因为有些舍不得,他吃得慢条斯理的,一点都不像一只饿坏了的猫。

不一会儿,那个烦人的李以暮端着餐盘坐到了对面。

苗藐没理他,继续品尝着鱼的滋味,虽然这鱼比人妖大会那臭脾气厨师的手艺差一点,但也能入口。

也不知道小弟们过得怎么样,姓程的把它们的暗伤旧疾治好了吗?在医院能不能吃上新鲜的鱼?

今天自己被带去医院把它们吓到了吧。

看来还是得找机会去一趟宠物医院。

“你是不是气我没叫醒你?”李以暮把一个冰淇淋放在苗藐面前,“这个当赔罪,其实刚才下课后我本来想叫醒你的,可看你睡得好香,就没忍心。”

“这是牛奶做的?”苗藐盯着冰淇淋问,这个闻起来也好香,是和鱼完全不一样的甜香。

“啊?”李以暮拿起冰淇淋看了下配料表,“里面有淡奶油,淡奶油是用牛奶提炼的,所以算是牛奶做的吧。”

“那我不要,会窜稀。”苗藐有些失望。

“对不起,我……我不知道你不能碰牛奶。”李以暮说,“不过应该有无奶冰淇淋,等我们吃完饭我去便利店买给你。”

看在冰淇淋的份上,苗藐点点头,勉为其难地让这个陌生又聒噪的李以暮坐对面吃饭。

“你怎么只吃鱼啊?不吃点蔬菜和主食吗?”李以暮又开始唠叨,“胡忽忽学长也是这样,打菜永远只打鸡。为什么你们都不讲究一下营养均衡——”

“闭嘴!”苗藐听烦了,“你再呼呼呼的,我把你揍到呜呜呜!”

李以暮立马拿起馒头把自己的嘴塞住。

苗藐和李以暮吃完饭后,各自啃着冰淇淋溜达到了岙戊大学宿舍区。

“你住几号楼?”李以暮问。

苗藐抬头望天,神情一片茫然,他隐约想起祁老带自己认门的时候貌似指着某栋楼说是他住的地方,可这里那么多长得一模一样的楼,谁还记得是哪栋?

要不还是回防空洞睡觉吧。

“你不会连自己寝室在哪儿都不知道吧?幸好我有门路,你等等,我给一个学姐打个电话。”李以暮拿着手机走到一旁,不一会儿回来,一脸震惊,“苗藐,你也住岙逸楼?”

“怎么了?”苗藐突然想到姓程的知道自己住在防空洞,万一晚上自己睡迷糊了又变成原形,然后姓程的吃了饭没事干又来防空洞看到原形的自己,再把自己带到医院割蛋蛋,而且还省了剃毛这道工序……

不行不行,不能回去!

“没事,这栋楼是全宿舍区唯一一栋单人寝,还带独立卫浴,条件堪比五星级酒店,住宿费死贵死贵的,我跟你说的胡忽忽学长之前就住这儿。”

苗藐这会儿也不介意李以暮又在“呼呼呼”了,努力装出一副友好的样子问:“那你可以带我过去吗?我第一天来,不认识路。”

“好啊。”

李以暮把苗藐带到了岙逸楼,苗藐正想刷卡进去,却被李以暮拉住了袖子。

“那个……我想求你一件事。”李以暮说。

“什么?”

祁老说过要友爱同学,更何况这个李以暮刚刚请自己吃了冰淇淋,带自己来了宿舍,苗藐勉强把他当成半个小弟,稍微分了点耐心。

“之前胡忽忽学长说过要带我进去的,可第二天他就消失了,我……”李以暮咬住嘴唇,“我不甘心,我想进去看看他之前住过的地方,哪怕只能看到门。”

“好啊。”苗藐突然起了八卦之心,“你喜欢那个叫胡忽忽的?”

这会儿聒噪的李以暮倒是安静了。

苗藐没在意,刷卡进大门后,在大厅顿住,再一次不知道该往哪儿走。

“幸好我跟进来了。”李以暮走到前面,“我就好人做到底,把你送到寝室门口吧。”

“哦。”苗藐在后面跟着李以暮爬楼梯。

“你的寝室号很好记,616,位置应该是六楼南面第六个。”李以暮又说,“胡忽忽学长住626,在你的对门,所以我把你送到之后转个身就能看到了。”

两人一路无言,到了616后,苗藐刷卡进门,而李以暮对着626喃喃自语:“看上去也没什么不同嘛……”他看了几秒钟后,回头对苗藐说,“那我先回——你这儿怎么什么都没有?”

房间里只有光秃秃的床板、书桌和椅子,盥洗室里没有一件洗漱用品,而苗藐正在淋浴间拧水龙头玩。

“你的行李呢?”李以暮再次发问。

“我没有行李啊。”苗藐碰到了一个按钮,水突然从上面的喷头出来,吓得他蹦出淋浴间。

“那你怎么住?”李以暮扶额,上前关掉水,“你看看你,身上的衣服都弄湿了,连换洗衣服都没有。”

苗藐的眼睛还是盯着喷头,满脸的好奇。

李以暮看了眼时间:“那你总带钱了吧,现在时间还早,我们先去超市买点日用品,再去商场买几件衣服怎么样?”

苗藐点点头。

祁老说过,如果要在人类中间长期生存,不能天天穿同一套衣服,是得去买一身了。

至于日用品么?住在房间里面是得买点猫砂什么的。

幸好把那姓程的留下来的钱带上了。

把程玄时送到地铁口后,程纶去商场买了手机吃了饭,想起家里存粮即将告罄,于是去超市打算囤一点。

还有,给小银猫买点玩具赔罪吧,顺便给它的主人也买点。

经过日用品区时,程纶正想挑一提抽纸,听到有个男生在叽里咕噜说着什么,里面好几次出现胡忽忽的名字。

难道是那只狐狸的受害者之一?

程纶循声看去,原来是二教走廊见过一面的那个男生。

杨志当时还说这男生跟自己有五分像,看来那只狐狸对自己真是蓄谋已久。

等等,他拉着的那个男孩,不就是苗藐吗?

这两个男生大晚上手拉手一起逛超市日用品区难道准备同居?

程纶形容不出来自己此时的心情,等到回过神的时候,他已经站到了苗藐的面前,两个问题脱口而出:“你什么意思?怎么叫你找个同龄的男朋友你立马就找了个备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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