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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贝奇丹克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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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会死的,好姑娘,你能长命百岁”年轻女郎摸了一下艾普莉·海多克的冰凉的小脸儿,低头看着她说。

她看起来才二十多岁,但有一种都市独立女性的气质,让简想起自己的室友,在金融业工作的薇薇安。但又比薇薇安要冷淡一点儿,是艺术家的那种冷漠。

简认出了她,那位科平斯家的女导演,伊丽莎白·科平斯。

伊丽莎白·科平斯和艾普莉说了一会儿话,就找了个空起身。她注意到简看向神情恍惚的艾普莉,眼神古怪,大概是明白了什么,向她示意——她们一起走到了外面的走廊,伊丽莎白·科平斯点燃了一支女士雪茄。

“不用担心莉儿,她没有接触什么不好的东西,她很讨厌成瘾性的东西,认为那些东西会操控她,限制她的自由这一点谁都知道,所以邀请她的地方总是很‘干净’。”

伊丽莎白·科平斯咬着雪茄,含含糊糊地解释了几句。

简没想到这位女继承人会如此亲民。有钱,又是曲高和寡的文艺工作者,却会特意和她解释这个。

“哦我只是,我只是觉得海多克小姐看起来有点儿”说着说着简忍不住笑了,不知道怎么往下说。

“很正常。”伊丽莎白指间夹着雪茄,微微垂着眼睛,让人看不清她在想什么:“莉儿和我们不太一样,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别人为了多巴胺、为了肾上腺激素、为了总之就是那些玩意儿,要酒、要烟、要美男美女,甚至需要药物,但莉儿不一样。”

“她永远都那么快乐,快乐的那么纯粹、那么强烈像一个金色的梦”她朝艾普莉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几乎在喟叹。

直到第二天正式上班,简还记得伊丽莎白·科平斯的那句‘有时我当然也会嫉妒莉儿,她拥有的不只是物质的富足,还有精神的富足。后者不一定比前者稀有,但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后者确实很远’。

她得承认,艾普莉·海多克是个非常迷人的女孩儿,不只是因为她有一张漂亮脸蛋。

她现在是这姑娘的生活助理了,会每天替她打理行程——以一个十五岁姑娘的日常活动来说,她不算多。更多时候她喜欢一个人读书、和她的兄弟们打游戏,少数时候外出,不会很多,也不会特别复杂。

但她这个‘阶层’的姑娘们不可能出门穿一件露脐小吊带、一条牛仔裤,刷上睫毛膏,涂上自己最喜欢的唇膏就好。

她的补习课,她的美容疗程、日常锻炼,她的造型师、美甲师这些人怎么见缝插针地安排。还有那些邀请她的场合,有的半正式,有的轻松,要做什么样的准备——艾普莉·海多克是一个非常随意的人,她从不在意这些,简相信那些邀请她也不会在意她的‘疏忽’。

但她不能放松,这就是她这个生活助理的工作了。

“艾普莉小姐,您一个小时后有个约会。”在艾普莉打完一局游戏中间,简非常灵巧地提示。

“啊是有这么回事儿来着和迈克的约会”艾普莉扔下游戏手柄,赤脚踩在软乎乎的地毯上。

“哈茨小姐,有了你我真是轻松多了,我是说半个小时后再说这事儿现在您能来帮我检查稿件吗?”艾普莉拉长了声音,轻轻拉了拉简的手腕。她向来没有社交距离的概念,但其他人也不觉得哪里有不对劲。

“是的,我会做的艾普莉小姐,你现在需要茶或者别的什么吗?”简将今天和艾普莉约会的男孩儿排名降了降。显然,艾普莉对他已经没有一开始的热情了,原本一个小时的约会准备时间变成了半个小时。

“哦,我不需要。”艾普莉非常干脆地摇头,这个时候她的视线已经放到了露台那边,有两只蜜蜂落到了露台的绣球花上。

简完全不在意她转移注意力,只是一个礼拜多,她就已经完全了解艾普莉了,因为她真的很好懂——正如伊丽莎白·科平斯所说,她永远有着饱满的、目眩神迷的快乐,但这不代表她的快乐是唯一的。

她可以因为非常普通的人和事燃起热情,获得无与伦比的快乐,这是她这样家庭的孩子中很难得的。但她的热情来的快,去的也快,对一件事、一个人的爱很快就会消退。

事实上艾普莉的专注力一直是个问题,如果普通家庭的孩子像她这样不能专注,可能会尝试去见心理医生。艾普莉孩提时代也见过心理医生,世界上最好的心理医生之一,但医生在见过她之后并没有坚持要治疗。

“她不是不能专注,而是不愿意在已经经历过的事情上投放注意力。就像一份食物,尝过一点儿就可以了。总的来说,她除了不能专注这个表征,其他类似孩子有的问题她都没有,这不是病。”

不能专注大多数时候只是表面现象,在这之下的问题才是真正的问题!这就像有人忽然头痛了一下,只有真的有了很可怕的病变,这样的头痛才是问题,不然也就是成年人的日常罢了。

简一边给女仆发了一个短信,让她推迟半个小时准备艾普莉的衣服,化妆师也推迟半个小时——排场不算大,因为只是普通的约会而已,如果是海多克们一起出席的正式场合,半个小时的变动对服务于艾普莉的人来说就是个灾难。

另一边,她打开了艾普莉的电脑,驾轻就熟地找到那个文档,开始检查起艾普莉的稿件。

其实没什么,她只需要替艾普莉修改错别字就可以了。快速输入时,总会有些错误自己也没察觉到。

简看过艾普莉的诗集,第一天上班时发现艾普莉在写作,还以为是新诗不过很奇怪,她是用计算机写作。

诗歌一般不会很长,而且需要斟酌,所以哪怕是现代社会了,诗人一般也是手写。

第一次艾普莉让她检查稿件她才知道,不是诗,是小说——这当然没什么,事实上这个年纪的姑娘,写小说很常见,写诗反而是少数派。只不过,不是每个姑娘的小说都能变成印刷字,一大部分就是脑子里想想,最多在日记里写下零碎片段,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现在简还挺喜欢帮助艾普莉检查稿件的,因为可以先睹为快。

她本来觉得艾普莉会写那些比较晦涩的小说,虽然和她的年纪不太配,但想想之前读过的诗集,再想想艾普莉那种和同龄女孩儿格格不入的气质,既单纯又复杂写一些晦涩的小说,更像是意料之中。

但事情完全相反,艾普莉写的是女性向的爱情小说。就是那种会印成口袋本,便利超市门口和杂志一起摆放的爱情小说,不止不高雅,还很快销呢。

不过简喜欢。

简读书的时候主修世界文学,应该是个文艺派?但她根本不是,她一直觉得自己是很俗气的那种姑娘。她的书单也是,都是轻松好读的——有些书,看起来也是文学经典,放在诞生的年代,也是流行读物呢。

爱情小说什么的,她现在也看啊!不过过去三个月没有工作,她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读小说,感觉上市面上稍好一点儿的爱情小说都看的差不多了。再看别的,都有点儿提不起兴趣。

但艾普莉的小说不太一样,让简有了十几岁时读爱情小说的感觉。有点儿激动,有点儿害羞,有点儿向往,读的时候会很沉浸。

她真不知道艾普莉的小脑袋瓜里整天都在想什么,既可以写出那样孤独又锋利的诗,又可以写这样一看就很有商业化潜力的爱情小说。

明明就是爱情小说而已,她一个职场女性竟然能这么沉迷。

“艾普莉小姐,稿件已经检查过了”简想了想,还是把自己的疑惑问了出来:“艾普莉小姐是打算出版小说吗?”

“不知道啊。”艾普莉看向简,有点儿迷茫。

又过了一会儿,经过艾普莉说明,简才知道艾普莉写爱情小说的原因——她喜欢写作,最近有创作小说的想法是基本的。但事情的契机不是这个,而是和她关系很好的一位富豪千金,打算创业办报纸。

报纸上要开辟一个小说专栏,对方邀请了艾普莉。

而艾普莉写爱情小说的时候没有多想,就随便写写,她高兴就好。

随心所欲,这很艾普莉。

“唔艾普莉小姐写作的时候是怎么想的呢?”简读小说读的沉迷了,嘟嘟囔囔的。

她当然没指望艾普莉能回答,她认为艾普莉的注意力早就飞走了,但艾普莉回答了她。

艾普莉纠正她:“哈茨小姐,请叫我亲爱的,或者莉儿我什么都没想,只是觉得这样会很有意思,你觉得这样有趣吗?”

艾普莉有时候会‘纠正’简对她的称呼,但有的时候没注意到,就会忘记这件事。

她很喜欢让别人亲昵地称呼自己,但自己却恰恰相反,称呼的时候一般非常‘正式’。像一只卧在墙头的猫,需要你非常在意她才行,但她才不会主动亲近你。

“是的,我是说非常有趣。”简的脸颊还有点儿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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