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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常胜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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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闭上眼睛,仔细感应风速,在心中计算各自可能影响到箭矢的因素,渐渐形成一条抛物线。

气血凝聚,姚芊羽弯弓搭箭,这一箭,她动作很慢,与之前行云流水般的动作不同。

“咻。”

箭矢穿过荒野,化为一道黑影,恍若流星。

“碰,”箭矢稳稳插在八百米处的靶心上。

常胜瞳孔一缩,箭矢居然没有刺穿靶子。

按道理,这么远的距离,需要用到的力很大,有绝大可能把靶子射穿。

可这一箭,居然插在了靶子上!

只有两种可能,要么,这一箭蕴含的力道跨过漫长距离,剩余的力量不足以射穿靶子,姚芊羽的力量不够。

要么,这一箭蕴含的力量恰到好处,那就太恐怖了,这种对力量的掌控细腻到难以想象。

常胜眼里闪过一丝异色,要判断很简单,若姚芊羽能射到八百米以后的靶子,也就是九百米和一千米处两个靶子,那就可以排除第一种可能。

“请。”

常胜深吸口气,拿出一箭,同样是先闭上眼睛,过了一会,一条轨迹在心里缓缓浮现。

顺着这条轨迹,常胜快速弯弓搭箭,没有丝毫停顿就将箭矢射出。

“碰”的一声,这是弓弦的声音爆发力量的声音。

“咻。”

一根箭矢,以极快的速度,射中八百米处的靶子。

“碰,”不例外,靶子依旧被射穿。

陈赫琦眼里露出笑意,这一箭,没有射中靶心,八环。

赢了!

姚芊羽脸色很平静,对于胜利,她早就不在意了,若是能击败她,那才需要惊讶。

常胜爽朗一笑:“输了,心服口服,不过,我有个请求,不知能否继续,还有两个靶子。”

姚芊羽点头,“可以。”

正好看看常胜箭术的极限。

“请。”

姚芊羽拿出一根箭矢,目光很平静,气血凝聚,弯弓搭箭,闭上眼睛感受风速,略微调整轨道后射出。

“咻。”

箭矢插在九百米处的靶心。

常胜愣了下,随即苦笑,这差距,可真不能比。

但他还是想继续,他想看看,自己的极限,也想看看对手的极限。

弯弓搭箭,原能汇聚,将弓拉满,然后,瞄准,射出。

“咻。”

箭矢射穿九百米处的靶子,环数是,3环。

早就预料到的常胜没有丝毫沮丧,反而笑着说:“请。”

最后一个靶子。

姚芊羽脸色凝重,之前那些,她都有把握射中靶心,但唯独一千米,她没把握。

一直以来成绩保持在七环八环,十次有两次才能射中靶心。

所以这一箭,她得全力以赴。

在一旁观察的常胜,见状对姚芊羽的箭术也有了猜测。

姚芊羽取出箭矢,弯弓搭箭,然后闭上眼睛,她在感受风速,而且,这种感受,她摒除了杂念,一心感受着风速。

慢慢地,一条轨迹在姚芊羽心中浮现,但这条轨迹,一直在变,尽管变动的幅度很小,可这丝变动,就是七八环与十环的差距。

姚芊羽呼吸一直很平稳,平稳射出了这一箭。

“咻。”

陈赫琦和常胜都聚精会神看着,这一箭,速度极快,射穿了一千米处的靶心。

姚芊羽吐出一口气,“请。”

常胜愣愣看着一千米处的靶子,随即笑着摇摇头,然后抽出箭矢。

“咻,”擦到了靶子的边。

常胜吐出口气,“佩服,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的箭术当得起神箭手的名号,可今天一见,才明白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姚芊羽摇头,“我们各自擅长不一样,这样比,于你不公平。”

两人的风格本就不同,姚芊羽更像是狙击手,追求千里之外取敌首级。常胜走的是速射,实战性更好。

若近距离战斗,常胜无疑作用更大。

“输了就是输了,”常胜却不这么想,使用弓箭,本就是站在远处,谁还会距离近去打。

“你是有传承的吧,”常胜询问,他觉得,姚芊羽很像正统路子出身,无论是动作还是风格。

“嗯,我以前是国家队的,”姚芊羽点头,疑惑道:“你是自己摸索的?”

常胜明显有野路子的迹象,但动作很干净利落,也不像是真正的野路子。

但,常胜还真是野路子出身。

“嗯,我以前是名猎户,用的还是火枪,末日后,才用起了弓箭。”

姚芊羽眼中闪过惊讶之色,自己摸索到这种地步,天赋很高啊。

陈赫琦砸舌,“又是个妖孽。”

常胜撇了陈赫琦一眼,没好气道:“你就是最大的妖孽好吗?”

陈赫琦惊讶指了指自己,“我?”

“你打败了我们团长,这不是妖孽是什么?”

陈赫琦这么一想,好像还真是,这么厉害的人物,都是火云团团长的麾下,他却打败了火云团团长。

莫名有点兴奋。

主要是末日以来,陈赫琦拥有异能,每次战斗都是以力压人,感觉和天赋没什么关系,更像是靠运气。

拥有异能,就是极高的好运气了。

常胜看着姚芊羽,犹豫了下,不知道要不要说。

姚芊羽淡笑道:“以后没事可以多切磋切磋,我每天早上都会过来练箭。”

常胜眼睛发亮,“好,我会过来与你切磋,你的箭术比我高,若我有哪些做不好,请指点指点。”

常胜从一个没使用过箭的猎户,到如今成为火云团的神箭手,自然有自己的骄傲。

可在姚芊羽面前,这份骄傲就显得不值一提。

差距太大了。

等常胜走后,陈赫琦默默和姚芊羽道:“以后我每天早上过来练箭。”

姚芊羽翻个白眼,练剑跑来这里干嘛,不过到不阻止。

实在是觉得陈赫琦这幅模样很有趣。

……

跨年会过会,两边合作的事就提上了征程。

为了表示诚意,宋落南都是跑去火云团的帐篷里商议,然后有什么决策留待回去和另外两位管理员商量,第二天给予答复。

三天时间,两边签订了合作协议。

将满城还没清扫的外围地区分为两个模块,一小块交给火云团负责。

火云团保证将领域内的一切怪物清扫干净,同时,可获得该领域内的一切战利品。

三位管理员丝毫不介意让出了大量物资,一个是火云团出手,确实省力省时间,二是那块区域,并没有什么足够贵重的物资。

满城的详细资料更多是掌握在三位管理员手上,其他息壤城人员大部分都是一知半解,占了对满城更熟悉、双方信息不对等的便宜。

利大于弊的事情,为什么要拒绝?

至于那块地区被划给了火云团,息壤城也不在意,火云团,四处闯荡又不会在此处定居。

等以后走了,地盘不就回来了。

就算火云团不走了,也不怕。

火云团有个致命弱点,那就是人口,人太少了。

随着时间推移,火云团还会死去不少人,而息壤城人的人口却不断壮大,强者会越来越多。

若是火云团真的占下满城的区域不离开,那么火云团最后只有两个结局,一是被赶跑,二是被吞并。

清扫行动定在春天,现在太冷了。

怪物皮糙肉厚,下雪天并没有给怪物带来多大的影响,反而是人类,战力大大下降。

d级和E级进化者还好,F级进化者实力十不存三。

而且到处都是雪,行动也不便。

火云团趁着这几个月的时间,派人去探索满城,收集怪物分布、建筑、地图等等。

虽然满城给了一份,但不能全信。

随着雪越来越大,积雪越来越厚,火云团的帐篷面对巨大压力,时不时就会倒塌。

每隔一段时间清扫就很麻烦,出入也很是不便。

宋落南就邀请他们到息壤城那边住。

项伦思索了利弊后,答应下来,不过不是去地下空间,而是在地面山脉开出洞口居住。

双方居住近了,交流就更多了。

火云团的人经常跑去地下空间,和息壤城的人玩成一片。

息壤城对他们最大的吸引,就是酒。

大雪寒寒,有一壶酒灌进嘴里,那是极秒的享受。

息壤城的人,也经常跑上了,最主要的是巡逻者,天天和火云团打交道。

相处来相处去,双方的关系慢慢地变好。

……

“就这里吧。”

项伦叹了口气,招呼众人,把一个个石罐放进一个个坑里。

他们给息壤城打过招呼了,息壤城也很大方,直接划了一座山给他们用。

待石罐放进去,众人把土推平,然后立下一块块石碑,上面刻着一个个名字。

这是墓碑。

这些都是雪山一役死去之人的骨灰。

本来,火云团的规矩是,将尸骨葬在路上。

但雪山,他们很反感那里。

明明雪山不是死去同伴最多的地方,但对雪山,他们就是很反感,不愿将同伴的骨灰埋在那里。

等众人纷纷散开,项伦走到一块墓碑前,低声道:“妹妹。”

项伦想到了过去,两人一起生活的时光。

他们父母早亡,只剩下兄妹二人相依为命,后来,项伦跑去做了雇佣兵,一年也就回家几次。

所以小陇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

末日的消息传出,他回到了家。

很庆幸,两人都躲过了最初的大灭绝。

后来,与周围还活着的人,组成了火云团,由于项伦高超的实力,被推举被团长。

他就带领火云团,游走四方。

兄妹二人,一起生活着,生活着……直到小陇被一头雪狐吐了一口冰之气息。

再后来,小陇死了……

无声无息中,眼泪在脸上划了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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