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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他,乞儿,抓住他的月亮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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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酒落笔,一笔一划如同扭曲的蚯蚓,写完两字,看着有点丑。

古意鼓励他:“第一次写,已经很棒了!多练几次,会写得更好的。”

封酒提笔,又在宣纸上慢慢写下一字。

横、竖、竖、横、撇……

“若”字在纸上成形。

写得比他的名字漂亮许多,没有那么扭曲。

封酒抬眸看了她一眼,眼里有些紧张和期待。

古意笑道:“写得很好,我没教你怎么写‘若’字,你对着木牌写,笔画顺序居然也对了。你是有天赋的。”

少年握着笔杆子的手倏地一紧。

他继续写“封酒”二字,“封”的笔画写错了,小女郎提醒他改正。

纠正他的握笔姿势和笔画顺序后,古意坐回席凳上,用毛笔沾了些墨水,落笔写信。

封酒放下毛笔 拿起墨条,在砚台里匀速地打着圈,问道:“小姐在写什么?”

古意一边写一边道:“写给闻朝,让他把洛羽白带回来。”

磨墨的速度突然减缓。

“带他回来干什么?”

古意笔走龙蛇,落下最后一句话,道:“洛羽白出了一些变故,无家可归,我打算收留他,和你一样,当我的书童。”

磨墨的手停住了动作。

——“和你一样,当我的书童。”

烛光照在少年的脸上,他垂着眸子,睫毛在眼睑处投下一片阴影。

古意将信纸折叠,塞进信封里。

她道:“等洛羽白过来,就安排他住在你旁边的屋子里,到时候你带他在府里转转,熟悉环境,顺便培养一下你们之间的友情,两个人作伴也不孤单。”

小女郎想得真周到,关于那个叫洛羽白的人,她什么都安排好了。

封酒嘴角扬起一抹笑,对着小女郎道:“小姐放心,我会和他好好相处的。”

砚台里的墨水有如黑夜的颜色,映在他的眸中。

……

过了将近三月,在此期间,封酒先是跟着古意识字。

她给他一本识字通鉴,每天教他学一些,封酒悟性高,记忆力也不错,一个月的时间,就把整本书的字都学会了。

又找了一些字帖给他练字,封酒说想跟着她学。

古意能写簪花小楷,也会写瘦金体,为了符合温柔人设,对外只写温婉灵动的簪花小楷。

但封酒是男儿身,恒京的大部分男子写字讲究的是笔画刚劲,侧锋如兰竹。她便决定教他写瘦金体。

封酒的模仿能力很强,练了两个月,就已经写得很好了。

即将入夏,洛羽白与闻朝也到达了恒京。

洛羽白入府那天,封酒领着他熟悉环境,还帮着他一起收拾屋子。

两个人能够相处融洽,古意也很高兴。

洛羽白是一个很会察言观色但有时候又很脆弱的少年。

或许是他自小就被洛家收养,寄人篱下,照顾神智有损的洛翘,后来又被洛老爷赶出府,他便变得有些患得患失。

他住在古意的院子里,她能看出洛羽白太过压抑自己,怕他憋出心理毛病来,便带着他出府游玩。

封酒也一起去,闻朝、听明等护卫在后面跟着。

路上看见不少好吃的,她问洛羽白和封酒想不想吃。

洛羽白道:“听小姐的。”

封酒道:“我没有吃过,不知道好不好吃。”

古意勾勾手指,闻朝颔首,付清银钱。

买了三份,其中两份各自给洛羽白、封酒,剩下一份则是给其他拎东西的护卫拿着。

这两个书童说话含蓄,眼神里却写着想吃。

吃美食能让人心情愉悦,她又不差钱,一路买买买。

一发现他们俩的视线在某个食摊上多停留一刹,她就立刻小手一挥,闻朝付钱。

搜罗了不少好吃的,经过玉司楼,突然想起阿娘说她最喜欢的一根玉簪掉地上摔坏了。

古意便吩咐护卫在门口等着。

她走进门,洛羽白和封酒将手中的油纸包递给护卫,也跟着一起进去。

一楼都是现成的玉饰簪品,古意踩着楼梯,到二楼找定制饰品的匠人。

给匠人说清楚簪子的样子,交代直接送到江府,古意便走下楼。

经过一处,她的目光被一支木簪吸引。

倒不是那支木簪有多漂亮,只是因为它刻的图案太过特别,而且熟悉——无患花。

古意走过去,伙计热切地迎上来,介绍道:“小姐好眼光!这是我家掌柜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木簪,据说是裴木设亲手做的,放眼整个大恒,只有这一根呐!”

裴木设?

古意不了解他的为人,但她了解无患花,这可不是什么福泽之花。

玉司楼的掌柜不识货,只当是裴木设亲刻,便把它当成宝。

无患木可驱妖邪,无患花恰恰相反,它可是招妖邪的!

他究竟是什么人,怎么会把木簪刻成无患花的样子,这不是明摆摆的害人吗?

既然被她碰到了,断不能置之不理。

古意道:“我买了,包起来吧。”

“这簪子我要了!”另一道声音同时响起,带着十足的娇蛮。

一名黄衫少女走过来,头上插的发饰又密又多,亮得扎眼。

她的衣料上乘,鞋履尖尖,缀着一抖一抖的明珠。身后跟着四个丫环模样的人,神情和她们主子一样倨傲。

黄衫少女催促道:“等什么呀!还不快点给本小姐包起来!”

伙计看清她是谁,连忙点头哈腰道:“齐小姐,这支簪子是这位小姐先看中的……”

黄衫女子脸上皆是轻慢,横着眉道:“我齐柚想要的东西,谁敢和我抢!”

她转头看着脸戴白纱、眉间一点丹砂的小女郎,开口道:“喂!我要这根簪子,给我!”

这是哪户人家放出来的熊孩子?

面前自称“齐柚”的女子像是十二三岁的年纪,应当是和洛翘一样惯被娇养的,但她的娇蛮可与洛翘大为不同。

洛翘虽然是个娇娇小姐,心智还有损,但她本心良善,还带了些娇憨,古意只觉得她可爱的。

而这位齐小姐,穿得金光闪闪,行为言语全无礼貌,不管先来后到说要就要,实在是很难让人生出好感。

无患花可不是什么好招惹的东西,古意还是好心提醒她,道:“齐小姐,你还是不要买这支木簪比较好。”

齐柚瞪她一眼:“你敢跟我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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