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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岸渚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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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

狄霄悲痛不已,往前一俯,趴在悬崖边上,看着乐锦惜和可儿双双坠落进那无尽的漆黑深渊里。泪水溢满了狄霄的眼眶,莫大的痛苦绞动着他的身心、他的灵魂。

狄霄用力地捶击着自己的胸膛。他好恨,恨自己的无能,恨自己不够强大,无法保护自己身边在乎的人。只得沙哑无力地冲着黑渊喊着乐锦惜和可儿的名字……

“锦惜!可儿!”伴随着两声呐喊,狄霄从睡梦中惊醒,同时也惊醒了趴在他床边的乐锦惜。

“狄霄,你总算醒了!”

看到狄霄醒了,乐锦惜欣喜万分。从骷髅帮出来时狄霄就已身受重伤,接着便昏睡了两日,乐锦惜也担心了两日,一直守在他身边不曾离开。

看到面前安然无恙的乐锦惜,狄霄欣慰不已。

可能还没从刚刚的噩梦中走出来,狄霄的眼里皆是泪水,接着竟不自禁地伸手怜惜地抚摸着乐锦惜的侧脸,凝望着她的双眸。

乐锦惜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狄霄一把搂入怀里,“对不起,锦惜,没能好好地保护你。你没事就好,你没事就好......”

眼前这个为了自己不惜撇下性命的大男孩,在这般伤重的情形下竟还一心挂念自己的安危,乐锦惜的心里满满的感动,于是也伸出双手紧紧抱住了狄霄,两滴泪珠晶莹了视线,顺着脸颊,缓缓滴落在狄霄宽实的肩膀上。

给狄霄换了药后,乐锦惜给他讲述了他昏迷后所发生的事。

那会儿众人趁乱逃出了骷髅帮,老旧的公交一路颠簸一路轰鸣,带着众人一直朝南行驶。

次日中午他们才到达的此地,这儿是一处名为岸渚的小村落,也是阿荷的家乡。

阿荷的公公是当地唯一的医师,狄霄如今就是在的他家疗伤。

门帘拉动,阿荷捧着几个馒头两碗清汤步入房间。

“狄霄,你醒啦。太好了,公公的药能生骨续筋,看来效果明显啊。”看到狄霄醒了,阿荷也是开心非常。

“来,狄霄,吃点吧,你两天没吃东西了。还有你小姑娘,你也吃点,狄霄昏迷的这两天我见你也基本没吃什么,现在人醒了,你胃口总有了吧。”

对狄霄的关心和担忧被阿荷和盘托出,乐锦惜倒有些羞涩了。

“好了好了,我先出去,你们好好吃饭,有什么随时叫我。”阿荷放下食物后很自知地走了出去,将房间留给狄霄和乐锦惜两人。

“你肩膀受伤还没完全恢复,手可能还不方便动,我来喂你吧。”

乐锦惜将一勺汤递到狄霄嘴边,狄霄试了下自己的手臂,果然疼得无法提手,也就不推却乐锦惜的好意了。

狄霄这次受伤颇重,虽然现在苏醒了,但乐锦惜还担心,执意要守在他身边照顾。于是阿荷就在狄霄的床边给她铺了条毯子,算是一张简易的床铺。

一连一个月,乐锦惜就这么陪在狄霄身旁,给狄霄喂食物,洗脸擦背,揉臂捶背。这位输仑国城行政首长的千金此刻俨然一位伺候人的小丫鬟,不过乐锦惜却是乐此不疲。

雨天,两人躺卧在各自的床铺上,静静地听着屋外的雨滴敲打着透明的窗台。

晴天,则一起眺望远方,猜测朵朵白云窃窃私语着蓝天的秘密。

夜晚,拉开窗台的遮帘,两人就着星光聊到天亮。

平淡的日子,两人却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和喜乐。

只是好景不长,阿荷公公的药效奇好,仅一个月时间狄霄的肩膀基本就痊愈了。

一起陪伴养伤的日子虽惬意美满,但护送乐锦惜去输仑的初衷不能忘,接下去的路程还得继续,可儿也还在远方等着自己,狄霄决定继续他们的旅程。

作为拯救阿荷等人的报答,阿荷的丈夫联同村子里其他被狄霄拯救过妻女的村民们凑了些物资,通过岸渚村村长通的关系联系到了一个镖团,护送狄霄和乐锦惜两人前往输仑国城。

就这样,狄霄两人告别了岸渚村友善的村民们,继续踏上旅途。

所谓镖团,类似于古代的镖局,代委托人运货送人。而这个市场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墙内的航空集团基本已被国家、军队,以及一些社会顶层的富豪们垄断了,一般居民是无法搭乘到飞机的。

因此,他们自身如果想要到另外一个国家的国城便只有一种途径,雇佣镖团护送。

镖团出现的另外一个原因还在于商人间的货物贸易,为了保证货物能够安全准时地送达对方指定的城镇,有些人也会选择雇佣镖团来护送。

因此,镖团这个行当是响应当下这个时代的市场需求而应运而生的。

最开始,镖团都是由墙内的居民社团组成,因为有枪械,所以由他们来一路保驾护航,浪民们也不敢轻易劫镖。

但之后居民社团就发现,自己押运费时费力,成本还高。于是他们便将这个业务外包给了墙外有实力的浪民帮派,由他们负责押运,而居民社团则对客户的货物进行担保。如此操作之下,押运成本至少缩减了四分之三。

狄霄所长大的坦石城虽然来往货车不断,但那些货车服务的都是跨国的货物贸易,车上都配有荷枪实弹的居民警卫,压根不需要镖团来保护。

因此,狄霄也是头一次听说镖团这个运输单位。

但不得不说,通过镖团来护送确实安全很多。起码上车一两天了,至今一路都相安无事。

这个镖团的团长是一位年近五十岁的和蔼大叔,络腮胡子,爱喝酒。

因为作为团长其不用开车,因此时不时的就会掏出酒壶咪上一小口。

不过作为镖团的从业者,基本的职业操守他还是坚守的。任务期间他不会喝多,怕误事。只有当没有任务时,他才会放开膀子喝个痛快。

“再过个两天等到达输仑国墙市,交接完任务,我就能好好享用下我的美酒咯。”大胡子团长说着,又拿出酒壶咪了一口。

如果这会儿影翼在这,再讨论起男人生存的基础物质话题的话,这位镖团团长肯定会有不同看法,反正酒肯定会在里面占上一席,狄霄想想都觉的挺搞笑的。

“小伙子,听岸渚村的人说,你是他们的大恩人。能深入一个帮派内部救出这么多人,我也着实佩服你。”大胡子团长对着狄霄夸赞道。

“没什么,运气好而已。”狄霄谦逊地笑了笑。

“这乱世,讲运气的都死的快。只有实力才是王道,所以看得出小伙子你自身也还是有着几板斧子的。”大胡子团长爽朗地一笑。

“对了,听岸渚村村长说,你把这女娃送到输仑国城后,自己还要往西北方向走,要去古原镇。

怎么样,要不要考虑由我们保达镖团护送你过去?

我们保达镖团,那实力可是杠杠的。你看,载你们这一两天下来,这一路上那些个浪民帮派没一个敢拦我们的。

而且,我们的护送价格非常实惠,最近还搞活动可以给你打个狠折……”

大胡子团长口沫横飞地开启了营销模式。

“团长,谢谢您的好意,去古原镇的路好找的,我还是自己去吧!”狄霄委婉地拒绝道。

“自己去?你知不知道,从输仑国城去古原镇会经过一处险地,绝对是是险象环生、九死一生......”团长又开始滔滔不绝了起来。

“险地?这乱世,不遍地危机吗?每一寸有人的地方,可能都是险地。”狄霄摇了摇头,自己和乐锦惜这一路经历下来,他算是深有体会了。

“我说的那个险地里没有人,只有兽,且还是凶戾强大的异兽!”大胡子团长神色凝重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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