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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这人我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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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这人我不喜欢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

就比如刚田武,奥恩一直不喜欢这个人。

也说不上是为什么,兴许是八字不合,反正就是看着不舒服。

但奥恩又不得不承认,相较于平日里那些狐朋狗友,刚田武对于陈大少来说,是一个相当可靠的手下。

至于另一边,陈清平这边是怎么想的?

其实很简单,

祁山和刚田武不同。

刚田武是有求于自己,所以才愿意做自己的手下。

陈大少很清楚,如果自己不能提供给刚田武需要的东西?

对方一定会转身就走,不带丝毫留恋。

因为两人之间是利益关系,而非朋友关系。

至于祁山什么人?

陈大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不是因为陈清平心大,而是因为祁山的上司是苟胜,他的事情不应该由自己来管。

除此之外,陈大少也不认为双方会有过多接触。

之所以和苟胜合作,是因为陈大少刚刚来到矿山要塞,没有立足之根本,所以才迫切的需要一个地头蛇的帮助。

但等一年后,陈清平有了立足的根基。

看在苟胜的面子上,陈大少不会忘记红狼番队,但也仅限于此。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烧香拜佛也要看准码头。

陈清平心中记的是苟胜的人情,而非祁山。

前者是红狼番队的创始人,并且还和自家二哥是老相识,算是半个自家人。

后者只是红狼番队的一个继承人,而且还不是最优秀的。

就算要帮,也是看在苟胜的面子上帮忙,而不是因为祁山这个人。

除此之外,陈大少这段时间也打听过。

其实在最开始,知道自己即将平调之后。

百夫长苟胜本意是解散红狼番队,甚至已经送走了不少核心骨干。

他很清楚,红狼番队是因为自己而诞生的,麾下的这些小狼崽子也是因为他苟胜,所以才留下。

而现在自己要离开,也就没必要让这些人继续留在这里,这也是为什么红狼番队原本三百多人,现在只有一百出头的原因。

缺的这部分人,并不是战死沙场,而是被苟胜送走,前往其他地方。

然而事情的变化,发生在去年的下半年。

一个叫做祁山的年轻人异军突起,并且表示红狼番队是他第二个家,自己说什么也不会让这个番号就此消失。

也正是因为祁山,苟胜的态度才逐渐有了一些变化。

一直到七月中旬,苟胜在军备所看到陈清平。

在一番思索之后,最终决定舍下脸皮和陈清平合作。

陈大少有一个不是很好的习惯。

就是他和奥恩说话,有时候是不带脑子的。

原因是平日里装的太累,也只有在知根知底的朋友面前,他才敢放下一切伪装和防备。

所以在奥恩扯开这个话题的时候?

逐渐反应过来的陈大少,大脑开始不受控制的思考。

这个叫祁山的副官,当初他让苟胜不要解散红狼番队,并且还是在大部分精锐都已经离开的时候。

难道真的只是因为对这个番队有感情?

陈大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阴谋论。

但奥恩既然这么说,陈清平心中不由警惕起来。

他点了点头,神情思索着回答道:

“那行,以后我跟这人接触的时候留个心。”

见陈清平这边上了心。

清楚陈清平有多大本事的奥恩,也就不在多言,而后略过这个话题:

“接下来去哪?怎么走?你这边怎么给我安排的?”

抬头看着前面这条干燥的黄泥路,头顶火辣辣的太阳,晒得道路两旁的荒草都耷拉着脑袋。

抹了一把鼻尖上的汗珠,陈清平说道:

“先去矿镇,到时候给你批个条子。

就说你是给奥恩大人购买锻造金属,矿镇每天都有往返的队伍,你不用跟着我,什么时候玩够了,直接跟着其他队伍回矿山要塞。”

说着,陈大少从铠甲里面掏出一件巴掌大小的牌子:

“这是我给你批的通行令,拿好了,可千万别丢了,门卫这帮家伙只认规矩不认人,这要是丢了,当心把你抓去矿山当矿奴。”

……分割线……

一夜无话,镜头一转,画面已经来到第二天。

小矿城由两个部分构成,一个北面的矿山,另一个则是南边的城市主体,在两个地区中间有一个矿山要塞。

三者的形状,类似一个长角三角形。

矿山要塞的建立,虽然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分权。

但如果只是为了分权?

数百年前的小矿城大统领也不可能同意,矿山要塞既然能建成,就代表着有合理的,且无法反驳的理由。

一个是抵御山盗。

另一个是小矿城和矿山的距离过于遥远。

特别是随着矿山不断向大山深处挖掘,一千多年的时间,山都挖没了好几座。

双方的距离越来越遥远,小矿城已经没办法很好的保护矿山,所以才有了矿山要塞这个中转站。

山路难走,人如果从小矿城出发,要走一天半。

这也就意味着要带大批的干粮和补给。

除此之外,矿山要塞的矿石,最终要运送到其他城市冶炼,而非小矿城。

需要说明的一点,最开始小矿城的确负责冶炼,甚至不允许其他城市对冶炼这个行业有非分之想。

但经过上千年的产业升级。

小矿城的工业实力,早就从基础冶炼,升级为高端金属武器制造产业。

所以冶炼这个行业,就分润给其他城市。

当然,相应的制衡手段是必然的。

比如小矿城身后的这座矿山,历年来都被小矿城三大巨头抓的死死的。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当其他城市将冶炼作为支柱产业之后。

只要小矿城抓住矿山,就相当于抓住了其他城市的经济命脉,从而永远压制其他城市的经济发展。

而此时此刻,经过千年的发展,历史比小矿城更加悠久的矿山南面。

因为山里有数万矿工,所以在山脚下,建立了一座规模不小的城镇,又被称之为矿镇,这是一座很纯粹的城镇。

从建立之初,就是为矿工准备的。

清晨,第一缕阳光洒落在大地上。

筋肉虬扎的大角牛,宽阔的后背拖着一辆矿车。

方形漏斗,里面全部都是高纯度的矿石,一车斗矿石差不多七八千斤。

驴车不行,只有大角牛这种慢吞吞的巨兽,才能拉动矿车。

而在已经走了千百年的黄泥路上,车轮反复碾压形成的车辙,里面的泥土比石头更加坚硬。

“啪~”

手中的长鞭,在半空中抽出一声音爆。

三十几个牛倌儿,数百辆矿车化作一条长龙,大角牛抬头看了眼牛倌儿,拖着七八千斤的矿石,慢悠悠的向前走去。

队伍两侧。

因为清晨出发,气温还没升高,即便穿着一身铠甲,但陈大少并没有感觉有多热,除此之外,相较于11路的这些士兵。

陈大少虽然身披铠甲,但却是这趟行程中,唯二可以骑马的人。

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想到炎炎烈日,自己穿着一身二十多斤的铠甲,而且还要步行,陈大少就忍不住腿肚子打哆嗦。

而现在,情况虽然没有好多少,但骑马终究比用腿走路轻松。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身后传来一阵哒哒哒的骑马声。

同样是穿着一身铠甲,但面不红,气不喘,一脸轻松模样的的百夫长苟胜,骑着一匹红马过来:

“人呢?”

陈清平抓着缰绳,头盔下眼神茫然:

“谁?”

苟胜看了眼身后的队伍,一副疑惑的模样:

“卢恩,就是之前那个面生的大个子,怎么没看见他人?”

话音落下,刚才还无精打采的陈大少,瞬间警觉起来:

“你打听这干嘛?”

看着陈大少警惕的样子,苟胜无语的瞥了一眼:

“别瞎想,老子就是看他人高马大,是个可塑之才,准备让祁山跟着他,一会见见血,说不定几年后就是一员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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