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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涿鹿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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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雨水淋在身上刺骨冰凉。

人的哀鸣声,战马的嘶鸣声与雨水滴落打在战甲上、兵刃上的声音混合在一起,落在地面上雨水又与泥泞、鲜血混合。

……

简雍席地而坐,背靠在战车的轮毂上,猛然睁开了双眼。

眼前的景象冲击,让他瞬间失神。他选择闭上眼睛,片刻后,再一次睁开眼,简雍发现这并不是自己做梦来到了地狱。

而是自己就在地狱当中。

耳边的各类声音,刺鼻的血腥味不断的冲击着他,让他确信自己遭遇了一场离奇诡异的穿越事件。

简单的适应了下自己的身体,确定没有受到什么外伤,简雍扶着车轮艰难的站了起来。

大战过后的力竭让简雍站立不稳,捡起地上的一柄环首刀坐支撑,稍稍缓了几口气,简雍举目四望,寻找着生还下来的同袍。

四周满是堆积如山的尸体,残肢断臂撒落在地面,随处可见。一颗头颅就在自己的脚下,双眼圆睁,似乎在死亡前还在发出着杀敌的怒吼。

死去的战马,碎裂的战车与无数的尸体堆积交叠,雨水冲刷着这些尸体,将鲜血汇聚,在前方低洼处,形成了一处血色的水塘。

雨水也冲不去血腥与人体内脏的腥臭味道。这是上辈子未曾见过的大恐怖,简雍瞬间脸色苍白,呼吸急促,大脑一片空白,只觉眼前发黑,眩晕感紧随而来。

几次深呼吸后,眩晕和不适感渐渐消散,大脑中涌出来了无数的记忆!

从记忆中得知,自己现在所在的这个时代乃是汉末光和四年,而自己所处的这处战场是涿鹿战场!

光和四年,鲜卑首领檀石槐去世,其子和连继位。和连才能远不如他的父亲,但却贪淫残暴,继位月余,鲜卑大军四处出击劫掠汉地。

和连亲率鲜卑大军进攻幽州,跃长城,一路南下,破宁县、广宁、下落三县,势不可挡,其目的更是想要破居庸关,攻入广阳郡、涿郡、渔阳郡彻底让幽州成为一片白地。

在护乌桓校尉一声令下后,幽州各郡召集兵役,组成军队驰援上谷郡。

十八岁的简雍便在征募兵役的行列,跟随护乌桓校尉在涿鹿县阻击和连率领的十万鲜卑大军。

这场阻击战,汉军惨败,护乌桓校尉丢下两万余具汉军尸体和被屠杀殆尽的涿鹿县城,仓惶逃窜,进入上谷郡郡治所在的沮阳,而沮阳的身后便是居庸关。

遥望四周,雨色朦胧,残破不堪的房屋还有那不远处老槐树上避雨的鸦群。

必须要离开这里。这里是战场,按照鲜卑人在战场上的习惯,他们还会有大量的游骑在战场上搜寻活着的汉人,确定战场上只有尸体后,会有鲜卑辅兵进入战场上,开始对战场进行打扫,收获战利品。

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面目俊朗,手臂超乎常人,耳垂也很有福气的挚友的面容。

“草。”爆出一句国粹,关于这位挚友的记忆也纷沓而来。

这个挚友正是刘备,作为没落的汉室后裔没有一点特权了,同样倒霉催的跟简雍一起征召入伍,参与了这场战斗。凭借着身手不错以及在涿县征召兵力有一些名声,刘备担任了一个小伍长。简雍正是刘备的五个属下之一。

“他妈的,也没有记载我跟刘备在黄巾之乱前参军过啊。他不是一直都在织席贩履吗?”

一连串的记忆砸了过来,简雍才算捋清楚自己跟刘备为什么会从军了。

从小就学手艺织席贩履不说,十五岁拜师卢植也是有史料记载,卢植回朝廷任职之后,刘备跟简雍失去了管束,还学习个屁。每日飞鹰走狗,呼朋唤友,俨然成了涿县的混混头子。

鲜卑大军南下,涿县县令一口气把这些严重影响到涿县治安的年轻人打包征召入伍。

按照这个逻辑推测下去,这场汉军大败,刘备跟简雍在战场上没捞到一点功劳,只留了一条命灰溜溜的回家了,继续当混混,直到黄巾之乱,才开始发迹之路。

想到此处,简雍立马开始寻找刘备。

这孙子应该还不会死。

“大耳!”

“大耳,你在哪?吭一声啊。”

翻开一具具叠在一起的尸体,简雍没有找到刘备。

绝望之际,有细微的呼喊声音传来,简雍朝着声音源头而去,在一具已经成了两截的战马尸体下,发现了浑身血迹的刘备。

“还有气吗?”推开战马尸体,简雍按了下刘备的脖子,发现还有气息。

“还活着,不过马上就要死了。”刘备用着虚弱的声音说道。

简雍问道:“伤哪里了?”

刘备呢喃道:“不知道,感觉要死了。”

撕开刘备穿着的衣甲,没有见到伤口。

把他从战马的内脏堆里拖出来,给他检查了下身体。

简雍一巴掌抽在刘备脸上:“你个狗日的,吓死我了。全身上下一点皮外伤都没有。”

刘备听说自己没伤,马上便精神了:“我大抵是累的,我砍了八个鲜卑人,最后被这畜生撞倒了,被压在身上。”

在战场上受伤的战马胡乱冲撞撞死士兵,这都是很常见的事情了。

“你得感谢它,要不是它压着你,你就被鲜卑人给杀了。”

“起来!我们得走了,鲜卑游骑很快就会到这里了,被抓上我们就死路一条。”简雍将刘备从地上拉起。

两人恢复了一点点力气,朝着涿鹿城中那房屋密集的区域而去,那里能躲藏隐蔽,鲜卑游骑不易发现。

老槐树上的鸦群在二人路过树下下,哇哇哇的鸦叫声四起,鸦群四散飞起。

“可恶!这些鸦群的动静必然会引来鲜卑人,我们要快走。”简雍对刘备道。

所到之处,皆可见汉军士兵以及城中百姓的尸体。

雨水冲刷了两人身上的血迹,迈着艰难的步伐,简雍撞开了一间民房的房门,想要借此躲避鲜卑游骑的搜查。

马蹄声音在不远处的街巷中从秋雨中传来,那一声声的马蹄,像是催命音符,不断的在心脏上拍打一般。

像是本能一般,简雍能从马蹄声轻松的判断出鲜卑人有五名。

“五名游骑,应该是看到了鸦群被惊扰过来查看。”简雍对刘备说道。

简雍小心在窗前查看外面,鲜卑游骑已经过来。

刘备擦拭着环首刀,看着简雍欲言又止,只希望鲜卑人没有发现自己二人。

五名鲜卑游骑身披布甲,有两名鲜卑骑兵手持长枪,另外三人手中拿着环首刀。

三名手持长刀的骑兵下马,组成阵型,前面一人,后面两人,呈三角形行走、搜查。

两名持长枪的鲜卑骑兵未曾下马,一人策马左右游弋巡逻,一人警戒四周,目光扫视由远到近,极为警惕。

五人队伍组成了一个全方位的进攻、防御阵型,并且配合娴熟,训练有素。若是天晴不曾下雨,那负责警戒的骑在马上的鲜卑骑兵还会持弓箭,形成远距离攻击。

持刀鲜卑骑兵在尸体堆之间检查,还在可疑的尸体上补刀,并没有发现还活着的人。

“雍子…脚印。”刘备突然想起什么,低声对简雍说道。

简雍瞬间心跌落谷底,雨势在减弱,降雨量也没有能完全冲刷两人进入青石街道踩着的泥泞脚印。

如果在给哪怕是半刻钟的时间,那些脚印也会被雨水冲走。

刘备对简雍道:“雍子你从后面翻窗走,我来应付他们。”

简雍看着刘备,低吼道:“你在放什么屁?”

“我们两个死了,谁照顾你老娘,又有谁照顾我老娘?咱们必须要走一个,给两个老娘养老送终。”刘备斩钉截铁的说道。

简雍抽出刀:“咱们死不了,杀了他们,夺马跑路。”

“那就干吧。”刘备也没继续婆婆妈妈,大不了就是一死。

搜查的鲜卑人已经看到了青石砖的地面上那一团团红色的水迹,那是刘备与简雍身上甲胄流淌下来的血水造成的。

五名鲜卑士兵顺着水迹,警惕的朝着简雍藏身的房屋走来。

三人身后跟着两名骑兵,目光充满警惕盯着简雍藏身处房屋的大门和窗户。

简雍透过门缝看着那五个逼近的鲜卑人,他们步履沉稳,没有慌乱,只有出自战斗素养的警惕。

五人都是精锐鲜卑骑兵,他们手上沾染过许多汉人的鲜血,战斗经验都是从一次次的杀戮中获得。

“有两只猎物,应该是在战场上装死的汉兵。”鲜卑人用着鲜卑语轻声沟通。

一汉当五胡的时代早已经过去了,现在汉军对北方的战争多有败绩,北方州郡几乎都遭受过胡人的袭略。一方面是朝廷腐败,国力下滑,汉军的战斗力也随之衰弱,而北方胡人却在一天比一天强大,实力早已经此消彼长。

大汉强盛之时,简雍这样的小兵都是能着甲的,低级军官甚至都能着铠,装备强大的汉兵自然能做到一汉当五胡。

现在的简雍只是穿着一件单薄的布衣,刘备身上一件破破烂烂的布甲。

“我在前,你在后。等他们进屋。”刘备简短的布置了战术。

屋内空间狭窄,对方五人不可能一次全进来。

简雍点头,全神贯注盯着鲜卑人。

马蹄声,雨水声,都压不过简雍现在紧张的心跳声。

鲜卑人一步一步的走来,两名鲜卑骑兵见雨势很微小,摘下保存好的弓,引弓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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