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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黑店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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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游方和白芙蓉告别了这对叔侄后继续上路。

游方自然是不介意和这叔侄同游的,但白芙蓉似乎是有些介意的样子。

而且因为这小孩身体的缘故,无法骑乘快马日夜奔行。

所以自然是只能作罢,改走水路。

从附近的渡口登船,沿着一条名叫冰河的水系就可直达杏林大会的召开地。

北境的地标之一--梅花山庄。

铁马镇。

这是游方和白芙蓉告别那对叔侄后抵达的第一个小镇。

北境地广人稀,镇子和镇子之间相距甚远。

因此补给也略显困难。

像铁马镇这样的镇子,无疑是沙漠中的绿洲了。

镇子不算大,外围是黄土铸就的高墙。

在北地,这样的高墙足以阻止劫掠的马匪了。

远远的看时,游方和白芙蓉就看到了小镇上头飘扬的炊烟。

凑近些,久违的人烟对于在荒郊野外度过数日的游方来说足以提振人心。

“老板,来两间上好的厢房,再来两桶热水。”

游方找到了镇子上唯一的一家客栈,进门后直接甩出了一锭银子。

掌柜的见状,自然是喜笑颜开。

对于这样大方的客人,什么要求他都会尽力的满足。

更别提只是两桶热水了。

在野外风餐露宿的,个人的卫生问题自然是只能草草了事。

莫说是白芙蓉这样的女儿家,就是游方都迫不及待的想洗个热水澡了。

很快,在房间中的游方就等到了小二们抬来的热水。

热气腾腾的木桶中,游方舒服的忍不住发出了呻吟。

沐浴在水中,这几日的疲惫顿时被一扫而空。

换了身新衣服后,游方敲了敲白芙蓉的房门。

等了片刻后,白芙蓉才打开房门。

刚刚沐浴完的白芙蓉素面朝天,脸上却依旧是难掩的白腻。

白肌胜雪,天然去雕饰。

说的只怕就是白芙蓉这般天姿国色的本钱。

凑的近了,游方甚至能嗅到白芙蓉身上传来的淡淡香味。

暗香盈袖,叫人心醉。

洗完澡,那自然要用膳了。

这几日在野外,虽然偶尔也有开开荤,但大多数时候也只能是以干粮充饥。

难得找到一处镇子,自然要试试这里厨师的手艺。

“小二,给我上你们这最招牌的酒菜,再来一壶好酒。”

下到楼下,游方招呼来小二。

像他这样的豪客,小二自然是愿意服务的。

毕竟之前送去热水,游方都是给了小费的。

他们这样地方偏僻的小镇子,可是很难得遇到游方这样的客人的。

游方他们是临近黄昏赶到的铁马镇,此时外头夜色已经拉下。

日落月明,伴随着一阵风雨。

游方和白芙蓉坐在靠窗的位置,自然是瞧见了外头的不测风云。

“幸好我们及时赶到了这里,否则今天可就不好过了。”

白芙蓉吐槽道。

这般风雨,在野外若是没有个避雨的地方免不了就要成为落汤鸡了。

“是啊,幸好幸好。”

游方笑着点了点头。

幸好他们的运气极好。

不仅住进了客栈,洗了个热水澡,还能有一桌酒菜。

可比在野外要舒服的多了。

很快酒菜上齐,虽然谈不上色香味俱全,但好歹量大。

“这江瑶柱是宿货,牛羊肉也算不上新鲜,还有这酒也是...”

厨艺非凡的白芙蓉舌头自然也是非凡。

一吃就吃出了这酒菜的问题。

游方苦笑着捂住她的嘴巴。

“我说姑奶奶,你也不看看这地儿,将就些吧。”

似这等偏远之地,能有这些食材已经是十分不易了。

游方看的出来,这客栈已经是拿出最好的招待他们了。

毕竟这等北境的偏僻小镇,能有江瑶柱这样的东西已经是十分难得了。

更别提这酒,怎么说这酒少说也是十分陈的三白汾酒。

这等客栈能有这样的存货,已经很不错了。

“我也只是随口一说。”

白芙蓉俏皮的眨了眨眼。

她也就是习惯了,毕竟身为一名厨师,对于酒菜有些挑剔也是正常的。

游方一边吃着,一边打量着四周。

因为已经到了晚上,客栈内目前的客人并不多。

除去他们外,就还有三桌客人。

各个都是膀大腰圆的壮汉,桌子上摆放着他们随身的兵刃。

每一桌都点了些吃食,但却不见他们怎么动筷子。

似乎是没有心情?

轰——

外头响起一道晴天霹雳,银白电光点亮了灰暗的夜空。

一位头戴斗笠身披雨梭的汉子右脚率先迈进了客栈。

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他。

游方举杯的右手停滞在跟前,有些惊诧的看着四周。

怎么这人一来,客栈的气氛就变得不一样了。

只见这人摘去斗笠,斗笠下一张清秀的脸庞。

看年纪,似乎顶多比游方大上几岁的样子。

咣当一声,客栈的大门应声关上。

游方这才发现,掌柜和小二的早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游大哥,我们该不会是遇到黑店了吧?”

白芙蓉小声的在游方耳边问道。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白芙蓉所能想到的也就只有黑店了。

“不,客栈和这些人应该不是一伙的。”

游方摇了摇头。

他看的出来,这间客栈的掌柜和小二是“本地人”。

不过,此时游方也发现了。

这客栈的战损风似乎处处可见。

小修小补不在少数,但桌椅却是新的厉害。

怪,真怪。

堂间。

闯入此间的少年也开口了。

“不知是哪里的好汉,莫不是有什么误会?”

话虽如此,但少年的手却是悄然的握住了腰间的剑柄。

剑乃君子之器。

大多数跑江湖的,用的更多的还是刀。

能用剑的,更多的是有传承在的。

三刀十剑,一辈子枪。

刀的上手难度自然要比剑小的多。

“臭小子,识相的就把你背上的东西交出来!”

“你老爹倒是玩的一手好把戏,瞒天过海,亏他想的出来!”

那三桌客人也不装了,直接摊牌了。

纷纷拍案而起,抽出了自己的兵器。

此时惊雷再度炸响,来人的脸上早已经无比的凝重。

但是无论如何,他也不可能就这样把身上的镖物交出去。

这可关系到他们定远镖局的招牌和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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