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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佣兵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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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法兰克王国确立了层层分封、骑士采邑的军事政治制度,贵族分封制便一直在欧洲延续下来,演变至今,贵族骑士仍然是军队组织中不可分割的一环。

正所谓“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领主无权管辖已经分封给贵族的领地,但有权通过直接命令贵族来间接控制附庸领地。

封地贵族被允许在自己的封邑征税,招兵,部分王权不振的地区甚至允许贵族在封邑使用自己制订的法律,类似臭名昭着的“初夜权”,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的私人法律。

他们的一部分税收需要上供给直属领主作为“封建税”。在战争时期,贵族有义务征召封邑的兵马参与领主的战争,作为“血税”。

贵族首领-下级贵族-骑士-征召兵,再加上各级贵族的私人常备军与骑士扈从,构成了中古时期的西欧军队。封地贵族指挥本部曲协同作战,无地贵族只能亲自穿着盔甲冲锋陷阵,期望因英勇而得到领主的赏识,得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封邑。

在文字翻译中,一般将欧洲的爵位按照公侯伯子男的顺次翻译,公爵最大,而在男爵之下还有从男爵、无地骑士之类的最低贵族,这些贵族往往是军队的主力,组成了庞大的贵族骑士军团。

这种制度自有其优势所在,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其非常适合领土变更频繁的地区,因为繁琐的继承制度和无休无止的战争,欧洲领土经常出现这一块那一块的飞地。如果将领地全部直辖,光是统计人口名册就能让主政官掉光头发。

事实上,在古代,分封制一直有其市场,中国直到宋明都有大片大片的封地贵族,日本更是几乎全套照搬了封建制,一直沿用到近代。

在欧洲,骑士采邑制度的鼎盛持续到十五世纪,进入十六世纪后,火枪火炮炸烂了骑士的荣耀,征召兵制度从此一蹶不振,雇佣军制度开始走上历史舞台。

欧洲有着历史悠久的雇佣军传统,从古罗马帝国时期的哥特雇佣军到东罗马帝国的瓦兰吉卫队,还有在意大利战争时期繁荣发展的意大利雇佣军。这些真正的职业军人完全脱产,以战争为生,以杀戮为荣,自带干粮,给钱办事,任劳任怨,说屠杀就屠杀,说劫掠就劫掠,没有任何道德负担,是战场上最耀眼的明星。

能击败雇佣军的唯有另一支雇佣军。

罗贝尔打着雇佣军的大旗,在圣马力诺大肆剿杀小规模的佣兵。

他们这支贵族骑士改名换姓的雇佣军对于一群半路子出家的混混简直是降维打击,不到一天,他们就覆灭了两支有名有姓的佣兵团,还圣马力诺市民一片朗朗乾坤。

这些混混组成的佣兵团有仗可打时劫掠外国,和平年代就劫掠本国,圣马力诺共和国鲜有战事,佣兵团约等于后世的黑社会。

罗贝尔一路靠着扫黑除恶迅速打响名号,靠村民的馈赠就足够所有人马的补给,完美避开了城堡和大市,畅通无阻地行进至安科纳北境的卡托立卡村。

到达了卡托立卡,意味着他们此行已经走过了一半,只需要再向东南方向前行一百公里左右即可回到安科纳城。

当他们进入卡托立卡,“佣兵杀手”的名号已经传到了当地,哪怕他们不小心露出了奥地利双头鹰的徽记,当地村民依然热情招待了他们,不得不使人感慨:假如奥军一开始就严明军纪,沿途收买人心,哪里还有罗贝尔组织反攻的机会——奥地利打过来他第一个投降。

教皇国的佣兵相较于北意大利诸邦显然减少许多,附近最大的匪寇团伙是一群威尼斯逃难来的难民,他们啸聚山林,藏匿大山之中,难以搜寻。

罗贝尔耗费了高达五分钟的时间成功寻找到他们的蛛丝马迹,这伙五十多人的匪徒被贵族骑士冲击一轮便宣告溃败。当他拿着匪首的人头去找村长领赏的时候,对方差点跌到地上的嘴巴让人终身难忘。

捕杀浪费了不少时间,众人索性在卡托立卡村找了一间空荡荡的马厩安歇下来。

村子的告示牌上张贴着悼念罗贝尔的颂文,上面画着一幅头戴裹头巾的少年,下面书写着尤金四世教皇高度赞扬他大无畏精神的批语,末尾用最大的字号写下“封罗贝尔·诺贝尔为维也纳枢机主教,令伪帝弗雷德里克即日领命归国”的追赏。

罗贝尔哭笑不得。

他还以为是弗雷德里克诓他的呢,怎么教皇冕下这么没溜啊?

安科纳的月光还是那样让人怀念。

罗贝尔双手垫着后脑勺,翘起二郎腿,仰望着夜晚的明月与繁星。

骑士们久经战阵,习惯了在艰难的环境休憩,早早便打起了呼噜。

“哎,罗贝尔。”博罗诺夫悄悄爬到他身边,“咱们这么慢慢走,耽误了陛下的大事怎么办?”

“放心,我走之前嘱咐公爵故意找威尼斯人多要粮草,示敌以强,威尼斯人短时间内搞不清奥军的虚实,应该不敢仓促动手。”

博罗诺夫低声呵笑:“你好像特别喜欢搞疑兵啊,有没有一种可能,你其实根本不会打仗,只会骗人?”

“能骗傻子上当也是一种本事。”罗贝尔拍了拍他的头盔,“多看多学。”

“嘿,你小子……”

博罗诺夫还想辩驳,罗贝尔那边就传出均匀的呼吸声,他冷哼一声,也闭目沉沉睡去。

真像啊。

罗贝尔闭目聆听着震耳欲聋的呼噜声,恍惚中仿佛回到了卡利。

雅各布他们现在安定下来了吧。

有了护送粮食的功劳,雅各布终于完成了出人头地的梦想,逝者长已矣,也许有一天他会从丧妻的阴影中走出来,邂逅新的生活。

朱利奥还好吗?他安全逃走了吗?

他虽然不怎么正经,但越是这种平日里吊儿郎当的人,遇大事时越不糊涂。

夜袭的五百人,谁都有可能牺牲,唯独朱利奥,罗贝尔坚信他一定能活下来,毕竟上帝总是眷顾傻瓜的。

江天河……

按照那个时代的规矩,十四五岁,差不多是初中三年级吧。

初中的小丫头片子能有什么现代知识,连化学反应都背不熟,刚刚相遇的时候大言不惭的要教他致富的方法,竟然还妄图用美色来诱惑他。

罗贝尔忍俊不禁。

“睡了?”

“还没。”

熟悉的声音从耳边响起,罗贝尔下意识应了一句。

几秒后,他猛然睁开眼睛,一位白袍青年正笑吟吟地望着他。

“是你?”

“对,是我。”青年无奈地抬起掩面的长发,“本想不再出现在你面前,但是局势发生了一些小变化。”

“说太多你也理解不了,干脆和我走一趟吧。”

青年手掌一翻,手中凭空出现一柄两米长的螺旋双尖枪。

“你干什……”

还没等罗贝尔发表意见,青年便挥枪刺穿了前者的心脏。罗贝尔只感觉心口发闷,眼前一黑。

再睁开眼时,他已经和青年双双降临一片茂密的原始森林。

高大的古树摩云接天,一群罗贝尔不认识的鸟儿飞过树梢,半人高的密草堆钻出一只跌跌撞撞的小驴驹,其后紧追着一只骇人雄狮。

罗贝尔下意识去摸腰间,却愕然发现自己不知何时换了一身与青年一模一样的白袍,长剑不翼而飞。

“虎。”青年面对猛兽面不改色,反而开口柔声指责,“饥饿而捕猎,饱食而驱离,你为玩乐狩猎生灵,不晓得细水长流的道理!”

狮子闻言,露出极为人性化的愧疚之色,默默倒退回草丛。

青年骑上驴驹,对着罗贝尔伸出手臂。

二人骑着驴在古森林前进,峰回路转,在一棵月桂树的拐角走出一位没有胡须的青年人和一匹温顺的豺狼。

他穿着罗马人独特的半身长袍,戴着金色的月桂叶冠环,见到二人便开口吟唱:

“那伊亚德少女回到美丽的西西里溪流,牧羊人爱着他的羔羊而来!”

罗贝尔一脸懵逼,白袍青年笑了笑,骑着驴驹复行数十步。

他们再度转过一棵老杨树,迎面擦肩而过一头骑着猎豹的疯癫老头。

“贝阿朵莉丝!我再不祈求你的爱,我祈求我的国回来!”

老人喊着意义不明的癫乱话语,消失在丛林的尽头。

罗贝尔:……

他难忍好奇地问:“这是精神病院?”

青年微微一笑:“这里是两界的交汇点,冥府的入口就在前方。”

罗贝尔似有所感:“冥府……是炼狱与地狱吗?”

青年故作神秘:“是,也不是。”

二人继续前行,沿途遇到了无角的公鹿与长角的马,无翅的猎鹰与飞翔的鱼,三头的猫与六尾的犬。

天色渐渐发紫,周围散发着说不清道不明的迷离感,罗贝尔感觉眼皮在颤抖,天空的月亮仿佛触手可及。

“我们到了。”

青年蓦然开口,罗贝尔才意识到胯下的驴驹不知何时跑得无影无踪。

“我们在哪?”

“死者的国度。”

“所以你杀了我?”

“你还活着。”

罗贝尔若有所思:“神创造世界时,令诸水分隔,为何两界仍有交汇?”

“谁知道呢。”青年随意道,“兴许是神走神了,没有注意到这个角落。”

“所以你带我来这里,是为了让我看什么?”

“准备进入地狱吧。”

青年的手拂过半空,周边环境急变,下一秒,二人便置身于一片空空荡荡的平坦空地上。

一尘不染的大理石地砖,一望无际的平地,以及阴沉的紫红天空。

罗贝尔茫然不解:“这里是地狱?怎么什么都没有?”

“这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

青年再一挥手,二人下一刻又回到了马厩。

罗贝尔连忙摸了摸心口,果然被扎破两个大洞,衣服上还沾着鲜血,奇怪的是皮肤上并没有伤口,他反而觉得精神百倍。

“这就结束了?就看了一眼空荡荡的地狱?按照规矩,我们不该再去一趟天国吗?”

“你在想什么,我怎么可能有资格奔往天国?”青年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我还等着你带我去呢。”

“哈?”

“算了,你好自为之吧。”青年的手指敲了一下他的额头,后者应声睡倒。

他将长枪扔在罗贝尔身上,又倾尽水壶中的洁净之水,洗去了他心口的血渍。

做完这一切后,青年飘然而去。

乌云散开,月光重新洒满马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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