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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红线青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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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红莲灯,如血一般的红!

青石长街上的八条红线,一齐指向灯座上的那盏青灯,意有所指。翼儿在看热闹,林乐遥乍见此景,心中一疼。

天下有缘男女,月光红线相牵。红莲城建在地底,以红灯暗指红线,所有的红线都指向青灯。红线燃尽,姻缘飘散。何等的凄迷哀怨!

林乐遥如何不解此意?他会景伤情,猛地想起了生命中的至爱。

青石街道,平坦通畅。一会工夫,马车便来到了中心楼阁前。走近一看,砌台又圆又阔,周围建有一道围墙,墙白瓦灰,甚是清静。

抬眼一望,先前所见青光原来是嵌洞中一支支蜡烛。白蜡垂泪,层层叠叠,烛火看起来像渔网上的网眼,十分怪异。

骑马女子早早熄灭灯笼,下马牵缰。墙门开启,走出来几名红衫少女,一人手捧两块麻垫,铺在车舆下。

苏子冲下车,脚底在垫子上蹭了几下。入乡随俗,老少二人也是照做。

苏子冲见来宾识礼,心中一喜,抱拳致谢。

“家母定下的规矩,外出回来,得把脚下浮尘擦干净,客人见笑了。”

“悉随主便,不妨事。”林乐遥微笑点头。

“这是什么怪规矩?真麻烦!”翼儿心里老大的不耐烦。

“焚心阁是家母修身之处,家母有令,外人平常不得入内,二位且请稍候,我进去禀报。”

说完此话,苏子冲右手一摆,带着掌着火把的少女返回门内。同来的那队女子,转身离开,大街上顿时只剩下他两人。

“这是什么待客道理,城里稀奇古怪,点这么多蜡烛,也不怕把阁子烧了。”

翼儿受此冷遇,早已按捺不住。把客人单独丢在街上,要是在圆月村,非被唾沫给淹了不可。

“呵呵,我们初次来访,人家有点戒心可以理解。这座城玄机不少,苏城主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

林乐遥拈须抬头,望着一层层盘旋而上的燃烛,似有所思。红莲城崛起于悬霞洲,短短几十年,就有这等规模,不容小看。

足足等了一刻钟的工夫,墙门打开。苏子冲换了一身行头,匆匆跑来。

翼儿见他华服翩翩,腰配玉带,折扇上画着一朵荷花,银冠贯发,缨緌抖动,打扮的像个人族王爷一样。心里暗想。

“这位少城主气派不小啊,耽误这么多时间,敢情换衣服去了!”

苏子冲脸露愧色,深施一礼,说道:“木前辈,家母已就寝了,晚辈不敢叨扰。子冲掸尘更衣,回来慢了些,还望前辈见谅。”

“山野村夫,不敢受少主大礼,城主既然没空,明日再拜不迟。”林乐遥回礼,客气一句。

“前辈真人不露相,子冲哪里敢怠慢!”

刚才在渡口,林乐遥使出灭境招数“飞花弄影”,最后把暗器丢入水中,如果反击回来,自己哪里还有命在。

平日里在城中,除过母亲,苏子冲对人颐指气使,今日遇见高人,打心里佩服。

“前辈稍待,你们从草原来,正好帮我相相马。”

说话间,苏子冲不停向右侧街道张望。他二人客套,翼儿懒得去听。待听到相马,这才来了精神。自己和林爷爷的坐骑,留在了渡口。难道地下城里,还能有什么好马?

正思量间,街道上突然传来了“哒哒”的马蹄声,翼儿一听之下,就知脚力甚劲。

狼族惯以弓马,他从小在草原长大,一听蹄音,就知道这几匹马绝非凡品。

三匹马儿驰到眼前,一红,一黑、一白,浑身没一根杂毛。翼儿一见之下,大喜过望。当先一人牵缰带马,右臂袒裸,皮裤皮靴,正是狼族打扮。

来人翻身下马,冲抱拳行礼。

“少主人,这三匹马已驯得差不多了,请少主试驾。”

说完一抬头,望见了苏子冲背后站着的翼儿,先是一楞,紧接着迎前几步,单膝着地,双手抱拳,笑道。

“哈哈,红缨小勇士,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红缨大会,翼儿赢得一枚红缨血,在草原传为佳话。狼族社会最重英雄,面前这位驯马师想必也参加过那届盛会,自然认得他。

驯马师这番举动,倒让苏子冲吃了一惊,请他来训这几匹烈马,就算对自己也没行过曲膝礼,翼儿不过是个小孩子,他怎么会有这个举动?

“我是落雁村的突吉儿,少城主让我帮他们驯马的。”

驯马师道出身份,翼儿赶紧上前给了他一个热情的拥抱。狼族社会,武士地位最高,更何况是夺得红缨血的小英雄。

工匠给武士行礼原也平常,只是翼儿中毒在身,真气受制,废人一般。这番举动倒勾起了翼儿的伤心。

“少主,这位小哥可不得了,在草原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 突吉儿兴奋之余,道出翼儿身份。倒显得先前隐瞒身份失礼了。

苏子冲心里一乐,接过话来。

“我就说嘛,前辈如此了得,原来是草原小英雄的师傅啊。”众人听见此话,齐声大笑,先前猜忌顿时烟消云散。

“我看啊,这马不用相了,前辈请随我来。”

翻身上马,苏子冲当前引路,向城南驰去。

心应之术辨识万物,翼儿真力受制,心应术却是更加娴熟。进洞之时,是东边方向,此刻向左,自然是城南。

临窗把酒,侍女穿梭。红莲城待客之道十分周全。时近二更,苏子冲亲自将客人送到礼宾馆,吩咐管事摆酒洗尘。

他有心结交二人,丝毫不敢怠慢。刚才在渡口,差点给客人喝了毒酒,正好借此赔罪。

人族厨师,手艺上品,色香味名,尤重花样摆式,盘盘碟碟,一会是荷叶承露,一会是浅塘戏鱼,一会又是莲生贵子的,单听菜名都快把翼儿搞晕了!

最让他食欲大振的是一种红鳞白尾的鲤鱼,较之草原牛羊肉,鲜美无比。

席间所饮,是一种秘制莲酒,酒色微红,带有淡淡荷香。林乐遥第一次喝这种酒,哪能放过?一番畅饮,差点把客栈存货喝光。眼见客人尽兴,主人自然高兴。

“咄咄咄”三更声传来,城中报更不用铁锣,竟是木鱼,林乐遥听见,会意一笑。

进入客房,陈设典雅。客房中支着一个半人高的木桶,里面盛满热水,水中飘满鲜花。

两名侍女敲门要替翼儿更衣沐浴,翼儿面上一红坚辞不就,除了阿穆云母亲,从没有其他女子给自己洗过澡。

人族社会的奢靡享受,除了脸红心跳,只剩下吱吱唔唔支走侍女这招了。

解衣入桶,水暖花香正可解乏。渡口一番折腾,把人累坏了。他双手搭着桶沿,不一会,就昏昏睡去。

血光转为黄光。自己站在一道黄灿灿的光门前。

光门里似有无数血滴漂浮,若隐若现。

一片从未踏足过的异域,风雨雷电,沼泽迷雾。

视野尽头,红焰如海,晶魂翻腾。大殿里一只三足黑鸦,正围着一个红得无比纯粹的脚印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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