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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盛世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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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帮忙我一定会帮的。”

叶向天看着有些生气的金梦晨,像个犯了错的孩子,声音维维诺诺。

“叶向天,我不知你是怎么想的,军被、军大衣,你知道吗?那些东西一定都是积压的库存品,不用多说,最少都有五年之上,你说说,这大热天的,你能卖给谁去,有几个傻子大热天的买棉衣。”

金梦晨气得小脸发红,呼吸随着声音起起伏伏。

她简直被叶向天气得糊涂了,有些失态地骂着叶向天,像一只失态的小母老虎,长发随着随身而动,可爱至极。

“是的,你说都对,咱们这里天气炎热,怕是真的没人买棉衣,可是天气冷的地方会不会有人买?”

叶向天听到周姐的话,第一时间想到把棉衣棉被卖到毛子国。

搞不好还不用多少本钱 ,军品是积压货,说不定连定金都不用,估计厂里也是死马当做活马医。

毕竟未来的毛子国倒了,生活物质啥都没有。

“现在最冷的龙江省,也不过十几度,你告诉我,他们现在会穿棉衣吗?”

“姐姐,冬天总会来的,放心吧,答应周姐的事,我一定想办法做到,说不定我们可以小赚一笔呢?”

“我们,你什么意思。”

金梦晨被气乐了,俏脸如花,一双又大又黑的眸子盯着叶向天。

要不是金梦晨一口的东北话,叶向天错认为她就是一个可爱的小天使。

“你怎么这样,这么快就忘记了,你可是我的投资人,你也是股东呀!是上帝派下来的天使股东。”

“得得得,你又来了,我跟你说,既然你认为我是投资人,我能听我的意见吗,棉衣棉被的事情真得不能答应,我们做不到。”

金梦晨烦心地劝着叶向天,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看着叶向天有些心疼了。

“好的,我听你的,咱们走吧。”

接下来事情变得很狗血,一个等级超过十级的美女,跟着一个屌丝一起走在商场里,回头率高得出奇。

好白菜都叫猪拱了。

路过的人,一副猪狗不如地盯着叶向天。

叶向天自然不会理会世人鄙视的目光。

享受着美女老师金梦晨精心为他挑选衣服,一双运动鞋、一身运动服,着实让叶向天变得帅气许多。

不过,金梦晨对于叶向天的发型并不满意,又拉着叶向天去三楼美发。

精剪之后,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叶向天也感觉帅气十足。

这时,金梦晨还感觉不满意,又拉着叶向天买了一个浅绿色的双肩包,然后,又挑了一身休闲装,一双白色的板鞋。

足足两个小时,叶向天尽管对买衣服不感兴趣,依旧陪着金梦晨。

不过,他还是发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尽管企业的效益不好,但是店员依旧那么牛。

然后金梦晨带着去的另一个地方,让他耳目一新。

烈士山的下花圃,又叫小花市,各种不知名的花卉争纷斗艳,争红斗绿,好生热闹。

金梦晨似乎独爱君子兰,一直给叶向天普及了君子兰常识。

君子兰分为五大种类,大家常见的大叶君子兰学名大花君子兰,因为叶子宽大,大家习惯称为大叶兰。

黄花君子兰,大家俗称黄花兰,是君子兰里唯一开黄色花朵的品种,还有向下开花的垂花君子兰,因为较为稀少,至今没有引进。

叶向天一直以为君子兰是本土兰花,原来也是国外引进的物种。

金梦晨兴致勃勃地又带着叶向天转了转,又看了花卉知识。

叶向天看着兰花图片愣住了,这种叫“素冠”的兰花他似乎见过。

对了,在高岚岚的书包上,没错,她的书包上绣着这样一朵兰花,白如天素,叶绿如翠。

难道高岚岚家人也来过花圃,看见过这种叫“素冠”的兰花。叶向天问了兰花的价格时,简直惊呆了。

金梦晨称,图片标注的都是稀有品种,不说是无价之宝,也堪比黄金,换句话说可以叫“金不换”。

回去的路上,叶向天一直回想着那株叫“素冠”的兰花。

因为后世他对兰花了解不多,听说过兰花价值不菲,因为引种及人工培育的越来越多,很多兰花都是百姓可以接受的价格。

现在就是普通的兰花依旧价格高昂,连金梦晨这种随手可以拿出两千元钱的富家小姐,也不敢轻易买一盆兰花。

叶向天回家后,告诉老妈今天晚上要去照顾钟奶奶,老妈自然答应了。

老妈好奇地问了钟奶奶的情况,叶向天如实说了,当然为了不引起老妈的各种猜测,自然没有安排金梦晨同老妈见面。

老妈是哪种见到谁家漂亮姑娘都想当儿媳妇的人,说起话来自然是问完年龄问家庭,搞得跟要相亲似的。

本想告诉老妈明天去房市,想想老妈也不一定找到,还是决定明天带着老妈一起去,以老妈的特点,最适合做房屋中介。

临走时,老妈又三番五次地交待,一定要好好照顾钟奶奶,还说明天也要去看看老太太。

叶向天一听,当时感觉不妙,百分百不能让老妈见钟奶奶,老妈可是那种见坡下驴的人,说不定向钟奶奶提出什么要求呢?

金梦晨看着叶向天走出小房区的小巷子,道:“怎么这么久。”

“跟我妈交待些事情。”

叶向天没有过多解释,金梦晨也没有多问,只是看了一眼小房区,然后跟着叶向天一起,往家走去。

回家路过六道街市场,金梦晨知道叶向天准备晚上的菜,急忙笑呵呵道:“晚上不要做四个菜了,两个就可以了,外婆晚上吃得很少,我也吃得不多,不过呢,外婆很喜欢吃波菜。”

“那你喜欢吃什么?我做给你。”

叶向天感激地看了金梦晨一眼。

金梦晨悠闲自得地走着,像一个漂亮的小姑娘走在鲜花盛开的花园里,手提袋精妙绝伦配合着轻盈的脚步,前后摆动,如若秋千一般,美轮美奂。

她微微转着俏脸,欢快地又转过头,留给叶向天一个娇艳的侧脸,呵呵地笑道:“你猜?”

这怕是天底下最难回答的问题,不过自然难不倒叶向天。

他有三十年的厚脸皮加成,陪着笑脸道:“要我猜呀,你呀,就是我做什么你喜欢吃什么,对不对。”

“呵呵,你能不能要点脸了,我发现你这个家伙,真是人长得难看,想得还挺美。”

“不许这样夸我,不过你真是人长好看想得也美。”

“夸你,我应该好好地夸夸你。”

二人正说着,突然从斜侧的楼房间,飞快地冲出一个汉子。

跑到叶向天身边突然将一包东西塞到叶向天拎着的手提袋里,然后说了句到前面路口等他,接着朝另一侧的楼房里跑去。

男子的身影还未消失,紧接着就有四五个人拎着砍刀追上去,吓得路人纷纷避让。

叶向天挡在金梦晨身前,将金梦晨护在身后。两眼盯着挥着砍刀的汉子们,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眼睛盯着几百米外的十字路口。

金梦晨白嫩的小手紧紧地拉着叶向天的胳膊,柔软的娇身因为害怕紧紧贴着叶向天,透过叶向天的肩膀,心惊肉跳地看着跑过的众人。

紧接着在叶向天耳边用极低的声音,道:“一会还是别去了,太危险了。”

说完,手死死地拉着叶向天,又大又黑的眸子,闪出担心的神色,神色也变得凝重,接着,柔声道:“走,咱们回家。”

此时,叶向天内心矛盾重重,如果放在三十年前,他会义无反顾地前往眼前的路口,但是今天他不能,理智告诉他,自己的每一步都会牵动身后无数的命运。

他笑笑,轻轻地握着金梦晨的手,道:“听你的,咱们买点奶奶爱吃的波菜,还有你爱吃什么,我晚上做给你吃。”

金梦晨看着几步外,有几人在卖土豆,立即红唇轻启,斩钉截铁道:“我喜欢吃土豆,你晚上做给我吃。”

叶向天当然听出了金梦晨的意思,调笑道:“看来咱们真是口味相同,你喜欢吃什么,我也喜欢吃什么?”

说罢,起身走向土豆摊,卖了五斤土豆,然后又卖了波菜,路过路口时,不经意地向四周瞧睢。

新开街与六道街相交的路口,依旧同三十年前一样,没有变化丝毫,最显眼的黄金位置,依旧还是卖海产品的摊位。

下午四点多,还不是晚高峰时期,已经人头涌动,金梦晨小手死死地拉着,严格地说是抱着叶向天的胳膊。

因为人多的原因,大家也未发现二人的异常,只是错误地认为二人就是两个路过回家的小情侣。

叶向天借机留意了四周的人群,并未见异常,自然也未发现刚刚落慌而逃的男子。

二人随着人群走出路口,金梦晨便拉着叶向天急步往家走,甚至不给叶向天回头的机会。

叶向天自然享受着这份幸福,乖巧听话地像个孩子,任凭着金梦晨一路上牵着手,他甚至希望这条路再长点,再远点,就这样一直走下去,直到天荒地老。

六街口到九街口紧挨着,不出几分钟,周姐家的超市已经出现在不远处。

“快到家了。”

叶向天还是不舍地提醒金梦晨。毕竟楼上楼下地住着,说一不定被哪个邻居看到,传到钟奶奶耳朵里,就不好了。

然后这一切,早已落在一个人眼里,看着牵手的二人,真是又惊又气,无限的怒火忽然从心头窜起,冲进脑海,烧得他忘了一切禁忌,只想原样报复。

可是多年来他连金梦晨手都没碰过,这小子居然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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