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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9章 异国他乡在相逢(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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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李焕仙看来,算是个好东西。

早在前世还是赤龙之时,他几乎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他不饮酒,不饮茶,不好色,不贪吃。可唯独有一样东西,却走入了他的生活——烟。

杀人后,赤龙会泡在浴缸里,吸一根烟。这是他‘父亲’教给他的方法,说烟草的味道,可以中和血腥味。

他不知道血腥味是否能真的散去,但久而久之,他喜欢上了烟草的味道。

只是来到这个古代世界后,虽然也有烟草,可那些落地焊烟又辣又冲,李焕仙闻一下都受不了,自然也不会吸烟。

可如今,来到了这金国的边陲小客栈后,李焕仙那镇静自若的脸上,却多了丝贪婪。

只见,隆升客栈的老板娘与李焕仙坐在边角。那女人衣着相对暴露,紧身半开,露出光滑洁白的修长美腿。衣衫前襟同样半开,一对丰乳挤压在一起,露出乳沟,惹人垂涎瞩目。

不过李焕仙没兴趣欣赏美色,反而是被这女人高抬的右手所吸引。因为这女人的右手手指间,夹着一根手卷烟!

“乎……”

二手烟的烟雾,从这女人的樱桃小口中散出,吹袭到李焕仙的脸上。李焕仙下意识的吸气,顿时有些怀念这味道。

“要尝尝吗?我与胡人学的手卷烟,用的也是胡人秘制烟草,外面买不到。”

女人美艳风尘的玉靥带着魅惑的微笑,将吸了两口的烟卷缓缓伸到李焕仙面前。李焕仙略显贪婪的吸了口气,将空气中散发的二手烟吸入肺部,看了看烟嘴前沾染的女子唇红,摇头拒绝道:“吸烟有害健康。”

“呵呵!你是哪里出来的?‘千囚城’?”

女人笑了笑,魅惑的双眸轻展,开始仔细打量起了李焕仙。李焕仙摸了摸手边的天狼啸月刀,面带微笑回应道:“我就这么像个囚犯吗?”

“不,你像逃犯。说吧,要什么?”

这隆升客栈的老板娘自以为看穿了李焕仙,便开门见山。而李焕仙也不想暴露身份,也没必要与陌生人畅谈,便顺坡下驴说出了自己的所求:“我需要新的身份,让我能行于阳光下。”

“哪国的阳光?”

一句话,马上就能看出来,李焕仙的确来对地方了。

只见李焕仙又倒了一碗竹叶青,面色平淡的看向老板娘说道:“出金国,进辽国,入秦国。”

“呦~大买卖呀!”

一听李焕仙要往返三个国家,老板娘顿时来了兴趣,玉臂一抬,账房先生瞬间将算盘丢了过来。只见这老板娘也不背着点李焕仙,当着他的面就开始敲动算盘珠,随后侃侃而谈道:“三个国家的照身贴,六个通关出入境文牒,这买卖不小,可以给你打折。”

“这些应该够了。”

李焕仙没多说什么,从随身皮囊中取出一枚金叶,放在老板娘门前。

所谓秋叶随风落,霜降染金黄。古代世界,除了黄金、白银、银票、铜钱是货币外,还有一些私铸的金器也可以当做通用货币。

比如,金叶子。嗯,也就是所谓的金箔。

金箔薄如纸,折成十页,呈四方长条扁形,约合黄金一两。这玩意,属于大面值的黄金货币,具有携带方便、易分割的特点,支付的时候可以裁剪一页或几页。

可李焕仙的这枚金叶,却与常见的金箔叶子不同。首先在叫法上就不一样!别的金叶,用‘页’来做单位。可李焕仙的金叶,却要用‘枚’来做单位。

因为李焕仙的金叶子,真的是一枚树叶的形状,而且重量十足,做工极其精细。只见那枚金光闪闪的‘树叶’,约莫八两重。树叶纹理清晰,立体厚重。背面刻着一幅栩栩如生的闪电穿云图,彰显其来历非凡。

这是风雷门的金叶子!

当日,四大上师为了让李焕仙早日滚蛋,便将随身皮囊丢给了李焕仙。哪知里面除了百颗杀神红丸外,竟还有五枚约一斤重的黄金树叶在内。

李焕仙日夜赶路,又要提着重量不轻的天狼啸月刀,脖子上又挂着五六斤重的黄金,一路上差点被折腾的脱层皮。

不过还好有四大上师的私房钱傍身,否则李焕仙就算能如愿与隆升客栈的老板娘达成协议,可一时半会儿也搞不到钱来付账。

“这买卖做不了。”

客栈老板娘原本看到这金叶,还笑呵呵的打算给李焕仙摆桌酒席接风。可当她拿起金叶看到后面的闪电穿云图后,好似触电一般,瞬间将金叶推到一边,一脸谨慎的看向李焕仙。

“为何做不了?”

李焕仙饮了一口竹叶青,没有将金子收起来,反而问向老板娘。只见老板娘唯恐避之不及一般,用纤纤细指指着李焕仙说道:“风雷门的杀手想换个身份,这买卖普天之下没人敢接。”

“风雷门早就散了。”

李焕仙知道,这女人认出了闪电穿云图,自然会猜测自己与杀手组织的关系。他们这些混江湖的,真本事谈不上多厉害。但趋吉避凶的势利眼,绝对炉火纯青。

江湖人敢惹官府,敢惹游侠,敢惹山匪绿林,甚至敢惹武林帮派。可唯独,他们不敢招惹军队与杀手。因为军队与杀手,只做三件事:接受、执行、完成。

“若是真散了,你为何还要换身份?你我都清楚,风雷门那等恐怖的组织,除非天崩地裂,否则是无法消散的。拿好你的钱,走好不送。”

客栈老板娘可没胆子招惹没完没了的杀手组织,直接起身下了逐客令,要将李焕仙轰出去。可李焕仙却是牢牢坐在凳子上,冷漠的看向老板娘说道:“我说过,办不成,不走。”

“呵呵~你认真的?”

老板娘笑了笑,随后朝账房先生使了个眼色。只见账房先生将手中笔墨放好,淡定的起身走到客栈门口,将大门关好。

这是打算关门打狗?

“喀~”

李焕仙缓缓站起了身,将天狼啸月刀顶在餐桌上,默默的看着故作微笑的老板娘说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帮我一次,我便能活。”

“你也说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要不这样,你帮我杀个人。办成后,我给你新的身份。”

老板娘好像一点都不害怕李焕仙,反而笑嘻嘻的让其帮自己做事。可李焕仙没兴趣在做杀手,如今也只是谈不拢站起来吓唬吓唬人罢了。真让他杀人,他才不会去做。

“啪!”

“你不长记性?!打!”

正当李焕仙与客栈老板娘剑拔弩张之际,一声叫骂声传来,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蓬头垢面,赤脚露腿,双手捧着一只凉透了的烧鸡,在地上边爬边啃,从后厨爬入一楼大厅。

而客栈的伙计们,走出五名膀大腰圆的壮汉,将乞丐围在中央,一顿拳打脚踢。不过这五名大汉明显是练家子,而且下手知轻重,只打乞丐的后背与四肢,避开头部等要害。

看来,他们只是在做惩戒,并不打算取人性命。而那乞丐,也由得这群壮汉殴打自己,完全不在乎,只是死死的啃食着手里的烧鸡。

出了这么一出插曲,李焕仙与老板娘之间的气氛缓和了一些。只见老板娘无奈的一耸肩道:“你既然做了杀手,就应该知道,入了这行,不死是无法退出的。你看这乞丐,年轻力壮不好好过日子,偏偏好逸恶劳,乞讨为生。估计这小子以前家境不错,要饭又拉不下脸,所以经常来我客栈偷东西吃。我每天都会叫厨房留一只烧鸡,等他来取。我不想他饿死,但我还是会叫人打他一顿。因为任何事,都必须付出代价……”

“唰!”

“噗!”

未等老板娘说完,李焕仙表情惊变,身化残影带动劲风飞了过去。凌空一掌打出,风雷之力瞬发,将一名大汉打得吐血倒飞。

随后双手抓住两名大汉,双臂一发力,四两拨千斤似的将二人丢了出去。接下来一脚一个,鞭腿好似飞驰而来的烈马惊踢,将剩余的二人踹的筋断骨折!

“喂!你讲不讲江湖规矩!我们教训偷东西的人,关你屁事!”

老板娘大惊之下,瞬间从后腰抽出两把匕首怒声呵斥不讲道理的李焕仙。而账房先生也是二话不说,从柜台抄出长刀就来到了老板娘身后。

“哒哒哒哒……”

一阵脚步声传来,十几名壮汉进退有序,手持军用长弓,弯弓搭箭,齐齐对准李焕仙与其脚边的乞丐。

“那枚叶子,算我替他赔给你的。但你给我听好!若是你们再敢打他,我就宰了你们这群逃兵!”

李焕仙双眼爆发杀气,腰间的天狼啸月刀感应到了主人的暴虐,顿时颤抖一下,居然自动从刀鞘中弹出一指宽。可见这嗜血的妖刀,已经等不及畅饮饱餐一顿了。

听到李焕仙的愤怒之语,包括老板娘在内的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因为李焕仙刚才说了两个字——逃兵!

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可还未等老板娘众人发问,只见李焕仙便扶起浑身血污发臭的乞丐,毫不嫌弃般的伸出双手,捋开乞丐那肮脏黏稠的散发,看着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关切道:“朝阳……怎么搞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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