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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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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里突如其来的安静,所有人的目光似乎要看穿林菀。

五彩斑斓的灯光打下来,连同大家的注视,林菀觉得自己的脑子里只剩下一片轰鸣。

她突然希望这个世界真的能有神明的存在,希望神明能够赐予自己隐身的本领,让她不用面对发生的这一切。

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原以为刚才的事件已经够尴尬了,但接下去还有更抓马的。

山重水复疑无路后,接下去并没有柳暗花明又一村,反而是更偏僻泥泞的一条荆棘路。

“下一首歌是《约定》,你们谁点的啊?快来认领!”顾清握着不远处的立麦,朝着沙发卡座喊道。

林菀猛的一怔,有些绝望的闭上了双眼。

不巧,正是她点的歌......

顾清见没人搭理自己,心想可能是点歌者忘记了,继续提醒道:“王菲的《约定》哦,是首粤语歌,谁点的呀?”

但是眼下她并不想认领这首歌。私心而言,这首歌算是她与陆则琛的回忆。每次听到这首歌,便会想起曾经度过的许多快乐场景。

是旅行路途中共用一只耳机的暧昧,是一起看海时共享一个歌单的亲密,也是他离开后,她用于想念的秘密。

曾经那段处于朋友之上,恋人以下的关系,个中滋味,或许只有她与陆则琛能够深切体会。

人最怕的就是触景生情,听歌也是。

他都已经开始了新恋情,而她却还要在他面前唱着这首“回忆曲目”,总觉得自己如同一个小丑。

整个包厢里,大家东张西望,大眼瞪小眼,却没有一个人认领这首歌。

姜沁雪并不知道这首歌其中的奥义,只以为是林菀因为刚才的事情失了神,拍了拍林菀提醒道:“菀菀,这不是你让我帮你点的歌吗?”

姜沁雪的声音不轻不响,但周围人足够能听清。

江淮邀请的那些公子哥们一听是林菀的歌,纷纷起哄着让林菀快上台唱。

林菀的内心挣扎着,做了一会儿思想斗争。

无奈的摇摇头,只好硬着头皮朝立麦处走。

唱就唱吧,一首歌而已,反正今天脸已经丢光了。

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情走到立麦处,坐在了高脚凳上。衣角随着动作幅度的增大,又往上缩了些,原先腰上那一小截白花花的腰身,裸露在外的面积也增大了点。

女孩的神情仍旧是恬静又清冷的,完全看不出内心的挣扎。恍惚中,他觉得他是冬日里飘舞的初雪。

陆则琛盯着灯光尽头的女孩,欲望与占有爬满了眼底,深邃看不到底,目光围绕着女孩,久久不愿离开。

而那边,林菀已经缓缓开口。

“还记得当天旅馆的门牌

还留住笑着离开的神态”

……

她的声音一响,包厢里突然安静了起来。这是陆则琛第一次听到林菀唱粤语歌,即便知道她唱歌很好听,但听到她唱粤语,仍觉得别有一番风味。

好像是下着小雨的城市,渺渺之音穿过薄雾而来,美极了。

女孩的声音空灵澄澈,歌声节奏弛缓又温柔,大家都有些陶醉了,像是被歌声拉进了另一个世界,仔细品味另一个世界的悲欢喜乐。

林菀的歌声还在继续。

“沿路一起走半里长街,

还记得街灯照出一脸黄

还燃烧那份微温的便当

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

凝住眼泪才敢细看”

……

这首歌像是在用最柔和的旋律表达一种强烈的情感,也许你我都明白,比起相忘于江湖,更怕无事可忘。也许总有一天会分离,但是比起分离,更怕从未约定过。

陆则琛的眼神直直的盯着林菀的婀娜身影。她站在聚光灯的尽头歌唱,所有的光都好似偏爱她。

她明明离自己这么近,近到只是几步路的距离。但又感觉好远,他抓不住她。

一曲完毕,她回到了原先的座位,很快就又有新的人上去唱歌了。

大家全然忘记了刚才的尴尬事件。

林菀窝在沙发上,与姜沁雪一起喝酒,时不时说上几句悄悄话,乐得自在。

一旁的顾清打量她们很久了。

顾清凑过来和林菀搭讪,倒了杯酒笑呵呵的递到林菀的面前。

“林小姐,我们一起喝一杯。”顾清的笑容有些拘谨,刚才在一旁犹豫了半天才下定决心过来。

林菀的眼神讳莫如深,没有立马接过酒杯,也没有直接的拒绝。

江淮他们的聚会她参加过几次,也见过顾清几面,虽没有任何交流,但却对他没什么好感。

顾清的目的性太强,眼底写满了功利,做任何事都只会考虑自身利益。

从小到大,林菀见识过许多为了利益争的头破血流的事例。哪怕是最亲的家人,也会因为财产的分配费尽心机,不择手段。

商人重利,但她庆幸自己的父母品行端正,从小教给她的三观都是健康良好的。

所以对于顾清这种人,她向来都是敬而远之。

不是一路人,自然没必要认识。

“林小姐,上次就想请你喝一杯了……”顾清见林菀迟迟没有接过他的酒,笑眯眯地补充着。

“上次是什么时候?我早就不记得了。”林菀轻笑一声,语气里满是疏离,但还是出于礼貌接过了他的酒杯。

顾清看见这一幕,顿时两眼放光,眼里写满了贪婪,心底的把握又多了几分:“来,我们碰个杯,林小姐,叫你菀菀可以吗,亲切一点,以后就是朋友了!”

c城帝都无人不知林陆两家,早就听说林姐小姐人间绝色,能有认识她的机会也算是求之不得。

林家的产业遍布全球,房地产,商厦,百货超市,涉猎领域广泛,在商业界更是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

林菀是林家的独女,是一出生就赢在起跑线上的人。

顾清的家只是经营着一个小企业,恰好跟江淮的酒吧有长期合作,他费了不少心思才与江淮熟识,有了能够参加她们的聚会的机会。

顾清早在第一次聚会遇见她时,便渴望能够与她熟识。

他自然是听说过林菀漂亮,但没想到本人比想象中还要美。一颦一笑,仿佛是镜中花,水中月。

他被林菀的家世背景所吸引,也被林菀的美貌所折服。

要知道,这位林家大小姐随便的施舍一个项目,都足以让他赚的盆满钵满。

林菀的笑容尽显嘲讽,冷冷道:“顾先生,很喜欢交朋友吗?菀菀这个名字是我的朋友叫的,我想顾先生还不够格吧。”

看着眼前男人狗腿的样子,林菀心想,谁让他尽挑自己心思不好的时候搭讪呢,被骂了也是活该。

一旁的江淮与姜沁雪看到这一幕,都有些无语。毕竟是江淮组的局,还是站出来打了圆场。

“赶紧一边去吧你,别打扰我的贵客。”似是觉得说的还不够,继续补充道,“你和人家林菀的距离,可能隔着一条银河,你还是先照照镜子吧。”

姜沁雪听到这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朝江淮竖起了大拇指:“你别说,江大聒噪,你难得说了句人话。”

顾清听了这些明里暗里讽刺自己不够格的话,顿时觉得面子有些挂不住,奈何人家讲的都是实话。

他想换个话题转移大家的注意力。

“是我唐突了,没认清自己。能配得上林小姐的实在太少,整个c城恐怕也只有陆总了。”顾清回过神,突然开口,“不过可惜人家已经名草有主了。”

姜沁雪……

江淮……

林菀……

这哥们儿,情商真不是一般的低。

大家都选择了沉默不语,倒是一旁突然被cue到的陆则琛,抬眸望向了这边,本想借这次机会在林菀面前解释一下。

可惜林菀没给他机会,开口道:“那自然是要祝福陆总的。”

陆则琛的脸僵了僵,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也许她并不在意吧。

今晚的聚会散的比较早。

林菀和姜沁雪约定好要去她家住一晚,顺便看望姜父姜母。俩人都喝了酒,眼下时间已晚,不想再麻烦家中的司机跑一趟了,便决定打车回去。

外面刚下过雨,空气里还带着泥土的湿润气息,透着一股淡淡的青草香,路面上打着水光,显得更加清新。

眼前一闪而过的汽车带起一阵水花。

林菀和姜沁雪站在路边有说有笑,车子还没来,倒是等来了陆则琛与江淮从酒吧门口出来。

“我今天喝酒了,没法送你们,你俩回家注意安全啊。”走向她们说道。

江淮停顿了下,继续说道:“回家记得报个平安。”

“哎,上哪儿找我这么贴心的好朋友。”

林菀和姜沁雪双双无语。

陆则琛也跟着朝这边走来,视线对准暖黄色路灯下的林菀,林菀假装不注意他的视线,眼神躲避着。

印象里,林菀最喜欢下雨天。

林菀高一时,某天放学,江淮那天因为食物中毒请了病假,姜沁雪赶着去上舞蹈课,回家路上只剩他与林菀。

夏天的天气总是多变,原先还是晴空万里,突然就被乌云笼罩了。

刚走出校门口没一会儿,雨水不打招呼,径直落下,周围的环境也开始朦胧起来。

这场雨来势汹汹,像泼,像倒。

雨大的让人有些招架不住。

纷纷扬扬的雨水落在平滑的柏油马路,也落在青石板铺就的路面,石板缝隙的斑驳青苔,显得愈发碧绿。

路上的行人熙熙攘攘,撑着各式各样的雨伞,从远处望去,像极了一个个五颜六色的小蘑菇。

林菀和陆则琛都没有带伞,雨滴洒落在她们的身上,雨势渐大,像是一场盛大的洗礼。

陆则琛拉起林菀的手,试图快速寻找到可以避雨的地方。女孩一个踉跄,踩到了巨大的水坑,顿时水花四溅,喷洒至四面八方。

其实当时的场面并不像偶像剧拍摄的那般唯美,甚至有些狼狈,女孩的头发被雨水全部打湿,一株一株耷拉在额头,耳后,眼睛因为雨水的冲打有些微眯着。

林菀一点儿也没在意,反而开心的拍掌尖叫,笑声像银铃般回荡着。陆则琛不忍心破坏眼前女孩的兴致,陪着她一起踩起水坑。

雨中的男孩与女孩嬉笑打闹,全然没了躲雨的想法,反而在雨中享受着大自然馈赠的美好。

“陆则琛,你死定了!你踩的水坑全溅在我身上了!”女孩嗔怪道。

说罢,便找准时机,往男孩旁边的水坑猛地一脚。

顿时,水花飞溅,精准落在男孩身上。

恶作剧得逞的女孩不顾形象的哈哈大笑起来。

陆则琛没有说话,只是宠溺的看着眼前的女孩。

她是如此鲜活且明亮。

像一束光照进了他本就枯燥乏味的生活,从此他的世界也变得生动有趣起来。

雨水落在湖面,激起层层涟漪,仿佛也在为他们欢呼。那一刻的时间仿佛停滞,只剩他们温暖又真挚的情绪。下过雨的天空,成为了两颗心越靠越近的美好见证。

一场大雨落下帷幕,接踵而来的是一片放晴的碧蓝天空。

淋湿的二人嬉笑着走在回家路上,眼尖的林菀抬头望着广袤无垠的天空,像是发现了什么。

她手指着远处,惊呼道:“快看,雨过天晴,彩虹出来了!”

陆则琛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眼底也亮了几分。

真的是彩虹。

他们一起淋过的第一场雨,看过的第一道彩虹。

“快许愿!”林菀拍了拍陆则琛,提醒道。

说罢,女孩双手合十,低头闭着眼睛,虔诚的许愿。

她的眼眸中映着璀璨的微光,他喉结微动,学着女孩的样子许了个愿。

陆则琛清晰的记得,那一天晚上,林菀更新了一则动态:

“突然觉得,踩着雨天的坑坑洼洼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就好像周杰伦歌词唱的那样:“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一起躲过雨的屋檐。”

“我们的车来啦,先走咯,拜拜!”姜沁雪的声音打破了陆则琛的沉思。

两个女孩冲他们摆了摆手,语气轻快地道了句“拜拜”。随即上车,车子扬长而去,消失在视野中,变成一个密密麻麻的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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