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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的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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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像那透明的风,

——肆无忌惮地穿过我心间。

我觉得自己好低微,就如地上的一颗沙粒。

这是当我走进这座城市之后的感受。抬头仰望了N次天空,四野一片高楼林立,我开始悲伤自己的立足之地在哪?

耳朵里塞着耳机,听着最喜爱的许巍的歌——《家》,此刻,心再也压抑不住各种纷至沓来的苦闷,泪花重又填满了我的眼眶。

莫名的脆弱又来侵袭我的精神世界了。

我是一个农民工了,2007年,当我还没有读完高三就逃离学校后,是理性告诉我的第一个名词,也是我以后不得不接受、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

说句实话,我强烈的自尊绝不会满意农民工这个名词的,可人对命运的抗争永远是妥协的,弱小的人尤其如此。

简短地说说我吧,我叫林丛,从小生活在偏远的农村,家里就一个母亲,父亲在我很小时因车祸死掉了。我不知道父亲长什么样,家里也从未出现过父亲的照片,我也不去关心这个问题。我也没什么朋友,不论在家还是在学校还是这样第一次走进城市,我都孑然一身。也许我这种现状跟我的脾气有关吧,我的性格不算孤僻,但比较暴躁,我会因很小的一点屁事儿就可以动用我粗壮的手脚,从小我都是用手脚来思考问题的,这一点是从母亲那学来的。

母亲性格比我孤僻多了,我用了十九年时间没能了解她。或许自我在胎盘里,我就已经在思考我的母亲了,也许母亲是善良的,这个鬼知道,反正我是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叫林丛,我没问过母亲,她也没打算告诉我。

就这样,我怀着了解自己的好奇心进入了学校,来找寻我想要的答案。可惜我好像失败了,我不知道我会做什么,面对书本,我就瞌睡,整天浑浑噩噩的,就这样,我结束了九年义务教育,竟然以全班倒数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全市最烂的高中,这让我吃惊不已。

我真的不想再回忆什么了,因为我的记忆力也不好,很多事很多人,大都是转头即忘。

可以说,我的世界是苍白的,可怕的苍白,我不知道为什么活着,要活到什么时候。

值得庆幸的是,我发现了自己的一技之长,这让我激动不已,我居然对一种可以跳跃的音符有着独特的理解力。

那就是音乐。

我曾好几次想给母亲说我想进音乐特长班,也有了我人生第一个愿望,我想买把吉他。我用简单的数学就计算出了我将要花多少钱,这是我不敢对母亲说的,因为她老人家能够供我读书已是万分艰难了,如果有额外的支出,用母亲的话说,你爱死哪就死哪儿去!

面对母亲憔悴而又露着凶狠的目光,我只好将欲望压缩到了十八层地狱经过油炸化作一缕青烟永世不让其超生。从未落过泪的我,居然破天荒第一次流下了眼泪。也是那天开始,我会莫名地流泪,估计梦破了,人生便百无聊赖了。

酸酸的感觉,好比深秋的黄昏,斜阳照着纷纷的落叶时的那种情景。

我知道比喻有点烂,但我觉得就是这样一种味道。我应该把梦想格式化,再也不去想它。

我开始逃课,只为了去音乐教室的窗口偷偷听课,用自己独特的灵感,触摸音乐带给我灵魂的抚摸。

虽然如此,我的冷漠并没有因为高雅音乐的出现而有所改变,有一天,我再在一次动用了手脚的思想,将一名在校的很帅的但又很欠扁的男生,给打得满地找牙。男生的社会背景很复杂,所以我只好放弃了在学校的一切牵挂和记忆,我居然逃跑了。

我很恨自己这个决定,因为我觉得自己天不怕地不怕。但这次我确实怕了,因为我心里有一个个跳跃的音符,在轻轻地告诉我: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你四海为家……

我告慰自己是为了心中的梦想苟延生命,残喘寂寞的青春。

后来我总结了自己怎么会如此鲁莽,失去理智呢?我居然是为了一个女孩而失去理性的,而要命的是我居然不知道这个女孩叫什么?

那天我刚好路过音乐教室,我看见一个黄头发的男生在纠缠一个穿着一身白裙子的女生,我认出那是美术班的。

女孩厌恶地说:“你走吧,我不想再见到你。”

“可我爱你。”男生说,试图牵女生的手。

“不要在校园里说这样的话。”女生不安地看了看四周,发现我笔直地站在台阶上并且目睹了他们的“爱情”。

也许女孩觉得很害臊,脸刷地红了,打算逃跑,可男生扭身堵在了前面,张开双臂,那样子像老鹰捉小鸡的游戏,一副死皮赖脸的样子。

女生彻底被激怒,有些歇斯底里:“我有男朋友了!”

“那王八蛋是谁!”男生有些发狂,指手画脚,“告诉我!他是谁!”

“我们到此结束吧。”女孩平静地说,用手撩了一下散下来的秀发。

一记响亮的巴掌印在了女孩漂亮的脸蛋上,一道手印,魔鬼的手印,严重破坏了女孩的美好形象。我心底嗖一下就窜起来一股气,怎么可以在我大老爷们面前发生这样的事?我鬼使神差上前,站定在女孩面前,对着男生高傲地说:“你太激动了!”

“你他妈是哪里的孙子!”

他蔑视我的存在不说,还侮辱了我的人格,我不擅长与人咬文嚼字,右手微微活动了一下手腕,接着长拳一挥,黄头发径直飞了出去,倒在了台阶前的一片花丛里。

女孩大叫一声抱头鼠窜,真的有损在我心目中淑女加美女的良好形象。我望着逃掉的女生摇了摇头。

黄头发尴尬地望了我半天,嘴里吸吸哈哈的,等缓过神儿来挤出一句话:“你……你孙子是谁……”

“我孙子就是你!”

然后我扬长而去。

晚上,校门口停着十几辆山地摩托车,声浪滚滚,个个气势凶凶,几个同样染着黄毛的小子,隔着铁大门对我点头致意,吹口哨,那意思就是说,你丫孙子,出来跟爷群殴!

我知道事情已经无法收场,出去不被他们弄个半死,怕是活不成了,几经慎思之余,考虑到就算留在学校也没多大出息,我果断从学校后墙翻了出去。

夏季的风是那样温柔,天空是那样明净,我在跳墙的瞬间,对着校园做了简短的告别。

再见,我的校园。

再见,美丽的女孩。

再见,傻逼孙子。

就这样,我从此告别了学校,投身社会。

我绝对会排除为了爱情去放弃学业,因为爱情这个词语从未在我的笔尖里出现过。再说那个女生的样儿已让我呕吐了好几天了。

回家后,我只简单地说了句不读书了,要出去挣钱的话,我看到母亲那无神的眼睛,压根没有因为我的这句话而有任何的波动,就像木头人一样。

我收拾了行装,其实也没啥可带的,唯一几件能穿的衣服也丢在宿舍了。我准备第二天就离开,因为这个家也给不了我任何温暖。

就在我背起行装,准备走出家门时,我隐约听见了母亲的声音,因为我的耳朵里插着耳机。

“有种你就永远别回来!”

我无所谓地摇头晃脑,但眼泪不相信我虚伪的表演。

离别在即,我用余光扫视着生活了十九年的故土,这里有我的年少,有我的青春,也有我的梦想,只是现在,这一切我都要失去了。在我踏出故乡的时候,我知道我已经一无所有了。

我站在人来车往的车站迷惘,兜里只剩下十几块钱和一只还在不断唱着许巍的歌的mp3,我知道今晚注定是没处落脚了。

当一个人知道了自己最坏的处境时,就算最不冷静的人也会变得相当冷静,就算会有破罐子破摔的嫌疑,总归这也算是一种境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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