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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光荣的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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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恩还在想象着士兵们眼中这个庄严而滑稽的仪式,可见到返还军营的士兵们,他不禁大为惊讶。第一中队的士兵们在剿灭海盗的战斗中,曾赢得了军团和王国最高的赞誉。他也亲眼见到过战士们的英勇无畏。可是,他们竟然被打败了。士兵们都在抱怨。

“还能有谁?当然是特林维尔了!格雷恩队长,要不是他乱打一气,我们准能打败第五中队的那些人。现在好了,我们都成了军团的笑柄,丰收节的旗手再也不会是第一中队的了。”

格雷恩忙问:“这是怎么回事?特林维尔现在人在哪里?”

“谁知道他在那里啊。格雷恩队长,第一中队再也不能做为仪仗队去参加游行了。都是特林维尔的错!”士兵们余怒未消,向他控诉着大个子维卡的鲁莽任性。

格雷恩安抚着失落的士兵们,也觉得特林维尔这次做的有点太过分了。

他了解他的朋友。他珍重做人的尊严,也向往士兵的荣耀。可是,他兴致所在,任意胡为,让第一中队所有士兵的梦想都化为了泡影。这对士兵们是不公平的。他向士兵们许诺,一定会有公正的惩罚在等着他!

“放心吧!我会好好教训我们的大个子维卡的!”

可是,天色已经很晚了,特林维尔还没有回到军营。等着看特林维尔接受惩罚的士兵们都不耐烦起来。他们议论纷纷,可是没人会说,特林维尔会因为害怕受到惩罚就逃之夭夭了。如果他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做了逃兵,那他也就不配成为士兵们都敬重爱戴的“大个子维卡”了。格雷恩对此深信不疑。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年轻的军团长已经率领众人巡视军营好久了,可是,队伍依旧没有散去。他已经从别人口中得知了白天在市场发生的事。为了争夺旗手而发生的争斗中,同一个中队起了内讧,在近卫军团的历史上,也还是第一次出现呢。

很多人都不肯睡,有的幸灾乐祸,少了最勇猛的第一中队的参与,其他人的机会说不定会更大了呢。有的则和第一中队的士兵们一样,都等着看大个子维卡,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蓝鹰近卫军团几乎所有的士兵都在等待。

月上中天,星汉璀璨。军营整肃,火把光明。。

远处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在安静的军营中引起一阵躁动。

“他来了!他回来了!”人们都在兴奋焦急地传递着久盼的消息。

大个子维卡威风凛凛地骑在马上,一点儿都不像做过亏心事的样子。白天被众人声讨时的那副狼狈像也早已荡然无存。他看到照耀的火把,黑压压的人群,反倒高兴的大声吆喝起来。他老远就跳下马,一边大大咧咧地笑着说:“哎呦,你们是怎么知道的?嘿嘿,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吧?值得这么多人深更半夜还来迎接我呢。”

他还在一个劲儿的傻笑,可把士兵们都气坏了。格雷恩嘴角挂着一丝微笑,摘下了头盔交给身旁的西尔格。

特林维尔刚刚扬起一只手,格雷恩突然如蛰伏在暗夜里的豹子直向他扑了过来。特林维尔猝不及防,闪身躲过,险些被格雷恩的拳头击中肩头。他一愣,“你干嘛?格雷恩,你疯了吗?”

格雷恩也不答话,双拳似暴雨狂风般打得特林维尔一时透不过气来,干张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勉强招架了几拳,转身就跑。格雷恩拔脚就追,士兵们都大呼小叫的举着火把紧随其后。

特林维尔跑到操演场中央,他停下脚步。士兵们手中火把照耀如同白昼。

特林维尔笑着举起巨大的双拳问道:“格雷恩,你是认真的吗?”

格雷恩对着特林维尔招招手:“特林维尔,我的朋友。我劝你也认真起来我已经听说了你今天的壮举,我觉得还不够—你和那么多人都打过了,还没和我较量过呢。”

特林维尔点点头,笑着摩拳擦掌。他说:“说实话,我的朋友。我也觉得这样就得到了,也太容易了些。我说过的—我的生命都可以交给你,除了战士的荣耀!来吧,朋友!”

格雷恩飞身上前,特林维尔大吼一声迎身而上,两个人在万众观望下,展开一场激烈的搏斗。

这是第一中队最出色的勇士之间的战斗。特林维尔力大拳猛,拳脚带着风声,即使顽石也会被击碎。格雷恩轻捷灵快,迅捷的身影像铺满操演场的月光无处不在。两个人各逞本领,拳来脚往,难分胜负。

第一中队的士兵们起初还在为他们的队长加油鼓气,盼着他能打败大个子维卡,好给他们出一口恶气。渐渐的,见到特林维尔身强臂长,非但完全能抵挡格雷恩的连绵攻击,还能乘势发起狂暴的反击,不禁都心中暗自敬佩,很快就情不自禁为两位勇士同声喝起彩来。

月光下的操演场,两个人影激烈地近身缠斗看花了战士们的双眼,拳脚相加碰撞激起的尘土弥漫令火把的光芒为之暗淡。特林维尔发出阵阵令人热血沸腾的怒吼震耳欲聋,格雷恩沉着如无边的黑夜,特林维尔威猛的进攻都无声无息化为乌有。

原本还有些不服气想和第一中队争个高低的人,开始暗自为和他们交手的不是自己而庆幸。他们也由衷的发出赞叹和喝彩。

格雷恩为了平息士兵们的不满,才决定出手教训大个子维卡。他们平日在军营也会时常一起切磋较量,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特林维尔已经从一个本就势大力沉的猛士,迅速成长为能和他势均力敌的好对手。他已近使出全力,却堪堪和特林维尔战成平手。他心中敬佩,一时也激起了他的好胜之心。阿斯特拉尔先生教授给他的那些带着东方神秘色彩的格斗术,只有在遇到真正的对手时,才能更充分的展示它的威力。

他持重如石,矫捷如风,目光如电,铁臂如剑,以迅雷之势身形虚晃。特林维尔单拳抵挡,趁势迈步前驱,一拳击向格雷恩胸口。虽然他的拳头足够快,格雷恩尽可避开。可是格雷恩却迎着他的铁拳而上,火花爆闪只是一瞬间,特林维尔势不可挡的一拳却扑了空。特林维尔用力过猛身往前扑,格雷恩的影子一闪已飞身到他的身后。特林维尔刚刚暗叫“不好”,屁股上早就挨了一脚,加上他前扑的力量过猛收不住脚步,踉跄了一下扑倒在地。

格雷恩长出了一口气,士兵们早就举着火把围上来。火光照亮了还趴在地上的可恶的大个子维卡。他们痛快地大笑着。

远处的军团长和几位骑士团长,没有和士兵们一起围上去。可他们的心中,也在为刚才那场激烈的战斗屏息心惊。

波鲁斯也长出了一口气,他说:“这是我见过的最精彩的角斗了。现在,我不认为还会有能打败他们的勇士了。”

菲洛也笑着说:“即使再年轻二、三十岁,要想挑战他们,那也是不可想象的。”

玛尔斯王子默默无语。

此时,格雷恩看着士兵们的开心的笑容,他也松了一口气。而那个倒霉的大个子维卡还坐在地上,怔怔地想不明白。他的失败看起来是众望所归啊!

格雷恩强忍着笑,严厉地大声喝问:“特林维尔,你知道错了吗?”

特林维尔摆摆头,手拄着地想站起身来,可士兵们都嬉笑着,七手八脚又把他按倒在地。他挣扎了几下,不服气地反问道:“我为什么要认错?再说,也是你先动手的啊。”

士兵们都哄堂大笑。格雷恩无奈的说道:“特林维尔,事到如今你还在强词夺理。那你怎么不问问,我为什么要和你动手?”

特林维尔仰起头挤眉弄眼的回答:“当然是嫉妒我了。还能有别的原因吗?”

格雷恩心中又气又笑。他的声音也变得更加严厉:“特林维尔,我是为了第一中队的士兵们的公正而来。你难道这么快就忘了白天在市场上发生的事了吗?”

特林维尔把脖子一梗,又反问道:“可被近卫军和治安兵联合起来欺负的人难道不是我吗?寻求公正的人也应该是我啊。”

格雷恩问道:“特林维尔,我来问你。”

“好的,格雷恩。不管你问什么,我都会说的。”

“特林维尔,你告诉我。第一中队在和巴巴亚海盗团的战斗中,势单力孤,可我们却有着必胜的信心,并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为什么?”

坐在地上的大个子维卡嘿嘿笑着说:“那还用说嘛,因为是你带领我们打的啊。”

格雷恩及众人都被他耿直憨厚的模样逗笑了。

“你错了!特林维尔!我要再一次郑重地告诉你—第一中队的胜利绝不仅仅是靠着某一个人才取得的。我们都是同一条心,每个人都是最珍重的伙伴,这才是第一中队最宝贵的财富。”

“我也一直是这样想的啊,格雷恩。”他嬉皮笑脸地说道。

“那你又是怎么做的呢?在市场上你可是连自己的弟兄们也一起打败了。不是吗?”

特林维尔恍然大悟,他讪笑着说:“哦,我那不是太兴奋,都认不清楚了嘛。对不起啦,兄弟们。”说着,他作势又要站起来。

格雷恩赶忙说道:“你以为这样就行了吗?”

“还要怎么样啊?我不是已经被你打过了吗?我也道过谦啦。”他傻傻地笑着问道。

“因为你的缘故,第一中队可能已经丧失了争取丰收节游行旗手的资格。所以,必须对你进行更严厉的惩罚。”

可是特林维尔瞪大了眼睛。他大声喊道:“原来你们这么多人在这里,不是为了等着我的好消息,都是来看怎么处罚我的吗?”

士兵们一哄而上又把他按坐在地上,大笑着说:“当然!难道你毁了第一中队的机会,我们还会给你摆酒庆贺吗?”

特林维尔被按在地上动弹不得,只得不停地胡乱喊叫着:“住手,你们这些家伙。哎呦,你们这样对待近卫军的旗手,等我爬起来,一定都饶不了你们!”

乱哄哄的没人去理睬他。可是格雷恩耳力聪明,听到了他的叫声。他忙喊道:“让他站起来,听听他说些什么。”

于是,大个子维卡这才得以从地上爬起来,他作威作福地挥舞了几下拳头,吓唬刚才还在惩罚他的士兵。士兵们大笑声中,他才慢慢说道:“我还当有什么大事呢。我告诉你们吧,丰收节近卫军的旗手,第一中队的其他人都不用再想了。”

听了他满不在乎的话,本已不恨他的士兵们又开始恼火起来。其他人也面面相觑,虽然第一中队这次出了丑,旗手确实没有机会了。可像他这样直接说了出来,让第一中队都断了念想,还是太不知羞耻。难怪士兵们会生气呢。

连在远处的玛尔斯军团长也皱了皱眉头,菲洛团长更是面红耳赤。只有格雷恩平静淡定。

“为什么你会这么说?难道近卫军的荣誉已经从你的内心消逝了吗?”

特林维尔明明看到士兵们愤怒的眼神,可他反而更加得意了。他骄傲地举手放在胸前:“格雷恩队长,以一个近卫军士兵的光荣发誓,近卫军的荣耀至高无上。我何止把它放在心里,我还能把它捧在手里呢。”

他突然神秘地笑着一翻手,一张羊皮卷已被他高高举起。他走到格雷恩面前,笑着说:“我开始还以为,你要跟我抢的是这个呢。”

格雷恩看着他狡黠骄傲的神情,心中莫名的激动。他接过羊皮卷展开观看,手不禁颤抖着欣喜欲狂。

士兵们都急切地大声问询着:“格雷恩队长,那上面写的是什么呀?”

更多的士兵都在往上涌。火把的光芒更加明亮。格雷恩按捺住奔腾的心,又读了一遍。他大声地念出声来:“此令:骑兵第一中队,士众用命,屡建功勋,人心所向,可为仪仗。士兵特林维尔,才干伟岸,人品可嘉,相貌堂堂,旗手担当。”

操演场万众寂默,火把光芒闪烁。

第一中队的士兵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是,他们的队长已经扑上去热烈拥抱了他的朋友。他一只手高高举起敕令,激动地大声呼喊着:“是陛下的亲笔手令,是真的!”

是真的!

第一中队的士兵们疯狂地扑上去,把特林维尔高高的抬起。他们大声呼喊着:“第一中队,旗手!特林维尔,旗手!特林维尔,你是我们的英雄!”

老兵菲洛以手击掌,喜形于色。两位骑士团长也欣喜惊羡,玛尔斯王子面无表情,他对旗官使个眼色,旗官心领神会,分开欢腾的人群挤了进去。不一会儿,他回到王子的马前,低声说:“殿下,是真的。是陛下的手笔,上面还加盖了御前的印玺。”

他冷冷一笑,拨转马头离去。

从来没有一次旗手的争夺是如此的简单而分明,这在近卫军的历史上也是前所未有的。骑兵第一中队欣喜若狂的映照下,蓝鹰军团的其他人就只剩下了落寞。丰收节的旗手已经有了归属,只是这份光荣只属于第一中队了。他们叹着气,羡慕的目光一直追随着激动的第一中队的士兵们,迟迟不肯回营。

士兵们对特林维尔的热爱和敬佩是他应得的。他们抬着大个子维卡在军营游行,仿佛丰收节的狂欢已经开始了。只有他们的队长依旧冷静,可他同样百思不得其解。

那天,第一中队的欢呼甚至唤醒了黎明,。

直到再次单独和特林维尔相处,可他没有丝毫的劳累,冲过来拥抱了格雷恩。他的声音都变得颤抖了:“我太喜欢近卫军了。我要记住,打架还真能给自己带来荣耀呢。你也要记住啊,老朋友,这已经是第二次了。我看谁还敢因为打架让我去服苦役?!哈哈。”

格雷恩比特林维尔还要激动,他真诚的向朋友表达了祝贺。

“可是,你不是一直被追着跑的没影了吗?你又是怎么拿到陛下的亲笔手令的呢?”

特林维尔皱皱鼻子,哼了一声说:“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呢。你要相信我,格雷恩。就凭尤葛纳大人的本事,是不可能抓得到我的。”

格雷恩苦笑不已。可是听了大个子维卡的回答,他反而更加惊讶了。

他说,“说实话,格雷恩。其实这件事我和你一样纳闷呢。”

直到特林维尔确信,不论是尤葛纳还是近卫军,都已经被他甩掉了,他才擦擦头上的汗水,长出了一口气。

他,大个子维卡,曾是巴布克莱最出色的猎人,在受到众人爱戴,满城皆是朋友的巴布克莱王城,竟被追得几乎无处可藏。想着想着,不禁也觉得有些好笑。

他可不是因为被尤葛纳大人的治安兵当做了最深恶痛绝的强盗小偷而羞愧。恰恰相反,他倒觉得格外有趣。毕竟,他还没有被人追的如此狼狈过呢。不过,这件事很快就会传遍全城,蓝莓酒馆儿的朋友们此时也早就听闻了吧?不知他们又会怎么议论他呢?

逃脱了治安兵和近卫军的联手追击,他还是有些得意的。换做是别人,说不定早就被他们抓到了吧?

很快他就开始犯难了。他知道自己犯了错,不敢回到军营,也怕见到格雷恩。士兵们一定会在格雷恩队长的面前,狠狠的告他一状呢。

天已经黑了,他也不敢去蓝莓酒馆。虽然那也是他最爱去的地方。他可不想去自讨没趣—谁知道那些酒鬼们见了他,会说些什么让人又羞又气的话呢!

他一边摇头叹气,一边在巴布克莱的小巷里游荡。现在,可怜的大个子维卡,已经无处可去了。

当他鼓足勇气走向蓝莓酒馆儿时,还小心翼翼以确保进入酒馆之前不被别人发现。可是突然之间,从暗处窜出几个黑影直向他而来。

最初他还以为是尤葛纳大人的治安兵呢。尤葛纳大人的坚韧执着,他还是见识过的。可是他已经跑了一天了,现在又饥又渴,已经有点儿气急败坏了。再说区区几个治安兵他也不放在眼里,即使因此而惊动了酒馆里的人,他也顾不得了。

可那几个人明显不是来和他打架的,而且他们都身穿宫廷侍卫的服装。特林维尔差点儿以为整个阿波多利的军人都来捉拿他了。在那一刻他甚至有点儿糊涂,难道自己真得闯了这么大的祸吗?

那几个人却很和气。他们肯定是认识他的,可还是很认真的询问他是否是前铁匠、猎人“大个子维卡”、近卫军小队长,特林维尔。

他戒备却光明磊落的告诉他们。他正是前铁匠、猎人“大个子维卡”、近卫军小队长,特林维尔。

他们取出一张羊皮纸,特林维尔早就猜到了。那一定是写着他名字的逮捕令吧?可是,尤葛纳大人的逮捕令,怎么会是宫廷侍卫队的人来对他宣读呢?

他正犹豫是否应该再次转身逃走,还是奋起反抗。反正今天他已经打倒了不知多少个穿着近卫军和治安兵军服的人,也不在乎再加上几个穿着侍卫军服的人了。

当他怒目横眉摆出一副抗争的姿态,那几个人眼中的惊讶甚至在暗夜里也能让他看的清清楚楚呢。可他们只是说着什么“以国王的名义”之类的几句话,然后把羊皮卷放到他手里,就径自消失在黑暗中。

他疑惑的借着一丝微弱的路光看到羊皮卷上的字,登时心花怒放,不可自已。即使此时距蓝莓酒馆儿飘香的美酒不过一步之遥,他已经等不及和朋友一起分享他的惊喜和快乐了。

格雷恩越听越奇怪。特林维尔在市场上的行径,在很多人眼中都是可笑甚至可恶的。可如果有人就此禀告了国王,这已经很令人意外了。可令他惊讶是,国王并没有表现出应该有的愤怒,甚至还亲自签发了一张任命他为近卫军旗手的旨令。这其中一定发生了些什么事!

可无论他再怎么追问,特林维尔除了使劲儿摇头,也只剩下了一脸的不明所以。他也只得作罢。

他私下找来一个曾参与了市场混战的士兵,向他详细询问了当时发生的一切。当听到市政厅前那辆嵌着金合欢徽章的马车,还有马车上的艾蕾诺亚王后和伊美雅公主。他的心中已是一片雪亮。可如果真的如他所料,那可就太奇怪了!

在丰收节即将到来的那些日子里,第一中队的官兵都投入到了紧张热情的训练中。没有人想在游行的日子里因为哪怕一点点的失误而给自己留下终生的遗憾。

格雷恩回到了家中,雷思睿夫人得知他会做为仪仗队的领官走在队列的前面,而特林维尔也将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手擎光荣的蓝鹰大旗。她高兴地紧紧拥抱着格雷恩。她说:“要是你的父亲能亲眼看到,他也会为你感到骄傲的。不过特林维尔这个家伙,这次也很了不起呢。”

她还笑着问艾尔希娅:“那天你会去看吗?我的儿子将会成为王城最耀眼的那个人了。他生来就不是一个普通的人,我早就知道了。”

艾尔希娅微笑着点着头,雷思睿夫人拥抱着她开心极了。

那一天,终于来了。

天空中的星辰还未隐去。第一中队的士兵都已经整装待发。近卫军大营鸦雀无声,士兵们齐聚演武场,他们压抑着激动的心情,把目光都投向他们的军团长。

授旗开始了。在近卫军士兵期盼和祝福的目视下,玛尔斯王子带领着众人走上象征荣誉巅峰的高台,亲手从高高的旗杆上缓缓降下了蓝鹰旗。他将把近卫军成军时就已保有的那面天蓝色的鹰旗,郑重地授予近卫军最勇敢出色的战士们—第一骑兵中队。

“格雷恩队长,鹰旗代表着近卫军的光荣和梦想。近卫军在鹰旗的带领下,取得过一个又一个辉煌的胜利。现在,我把它交到你的手里,你和你的士兵,将要在它的引领下,走在巴布克莱最激动人心的大街上。相信你们,会为它增光添彩,不辜负近卫军的英名。”

格雷恩庄严地接过大旗,面对近卫军士兵和近卫军的领袖,他大声回应着:“为了阿波多利,为了国王,为了近卫军,鹰旗将在我们手里传承,永远飘扬。”

玛尔斯王子和所有人坚定的目光都在火把的映衬下熠熠生辉。他们激动,欣慰。因为那面蔚蓝的旗帜也飘扬在他们的心中!

格雷恩转身走到排列整齐,戎装一新的队伍前,同样郑重激动地把鹰旗授予勇士特林维尔。特林维尔高大的身躯仿佛天生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成为近卫军旗手而生。蓝色的大旗在他的执掌下,随着清晨凉爽的风,“扑啦啦”地在头顶发出将要行进的号令声。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憧憬的神采。这是在和平的年代,他们为数不多的展示作为战士的力量的场合,他们都倍加珍惜。

格雷恩跨上战马,像他曾经呼喊过的那样,用同样激荡的声音大喊道:“第一中队,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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