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读书

字:
关灯 护眼
66读书 > 穿越荒年,带四个崽崽种田 > 第23章 盖房

第23章 盖房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穿越荒年,带四个崽崽种田!

闻起来虽然香,可是吃起来怎么样还不知道。

林曦薇夹起一根猪大肠,用刀把大肠切成一小段一小段的,先让王氏尝尝。

一时间,无双眼睛全部都盯着王氏。

只见王氏慢慢的拿起筷子,轻轻的放进嘴里,所有人都看到王氏在慢慢的咀嚼,然后吞咽,最后王氏发出满意的赞叹。

“好吃!”

“oK,外婆说好吃,你们赶紧吃吧!”

几个小的就等这句话了,拿着筷子就你争我抢起来,一时之间吃的不知道有多热闹。

林曦薇也夹起一块,等到大肠一入口,她就知道是熟悉的味道。

她慢慢的品尝着这许久没吃的美味,一口一口的咀嚼着,幸福感都要爆棚了。

“娘,您看,要是我们能把这个做出来,会不会有人买?”

林曦薇嘴里还吃着猪头肉呢,边吃边问王氏。

王氏一听这,才知道林曦薇不只是光为了自己吃,她是想着用这个赚钱来着。

“只要有人敢买,就一定好卖,就怕别人知道是大肠这些东西不敢买。”

王氏知道这味道好,可是现在的人对猪大肠都印象不好,就怕没人敢买。

林曦薇倒是不担心,反正到时候先试着去卖呗,味道这么好,卖便宜点肯定能好卖。

不过现在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他们家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要把房子建起来。

秋收马上就要到了,他们要在秋收之前把房子造出来,不然到时候粮食放在哪里都不知道。

还有现在的房子只要一下雨,就到处漏水,居住环境特别差。

反正他们家有这么一大块地,建房子快的很。

“明天娘就去找你发财叔,跟他把建房子的事定下来。”

发财叔是村里的泥土匠,专门是给人修房子的,村里谁要修房子都找他。

.......

第二天

林曦薇跟着王氏一大早就来到发财叔家里。

发财叔的家里算得上不错,主屋是用砖瓦盖的,除了里正和林员外,他家是村里第三个盖砖瓦房的。

家里人口也多,光是壮劳动力就有七个,老的小的加在一起快有二十多口人了,算是大户了。

他们来的巧,发财叔正要出门,这阵子没事做,他正想去镇上看看有没有人需要临工呢。

听到她们的来意,发财叔还愣了下,没想到林曦薇她们竟然要造房子了。

“发财大哥,你也知道,我们那房子根本住不得人,等过阵子天气冷了,我们还住在那老房子不得被冻死。”

“这不刚好刚赚了点钱,我们打算把这钱全用了,拿来造房子,省的那点子钱放在家里也担心。”

“你要是有空的话,就希望早点动工,赶在秋收之前把房子建好,这样我们娘几个也有个好住的地方。”

发财叔知道林曦薇家的那个房子破的不成样子,现在有钱了,确实该重新建个了。

现在离秋收就半个月时间,要在半个月建好,那工期会很赶。

“发财叔,要是人力不够的话,麻烦您帮我在村里叫人,只要是来帮忙的,都是二十文一天,还管一餐饭。”

林曦薇怕人不够,直接让发财叔都找些人。

二十文钱一天,相对于普遍的十五文一天,已经算是很高的工价了,肯定会有很多人愿意来。

跟发财叔商量好了细节之后,林曦薇和王氏就回家了。

发财叔的效率很高,她们回家没多久,就有很多人说要上她家做工了。

林曦薇让他们明天下午再过来,现在这么乱糟糟的,也没个纸笔,都不知道谁要过来帮忙。

明儿个刚好赶集,等买好东西,后天开工刚刚好。

她们先去村里的林二牛家里,定了他家的牛车,约定好明天把车包给她们一家,准备好所有的东西,就等天亮了。

到了第二天,林曦薇和林世杰还有林世勇坐着牛车赶到镇上,买了三百多斤的面粉,加上三百多斤的糙米,让林二牛先拉回家。

接着,她又去了猪肉摊上,买了二十副大肠,还有二十多斤的猪耳朵,再去买了做卤料的原料,这么几趟下来,钱就花了差不多十两了。

不过现在林曦薇财大气粗,这些钱根本不放在心上。

买完了这些,她又带着两个儿子去到了镇上的书店。

来到这边这么久,林曦薇还没碰过纸和笔呢。

书店老板也是个和气人,看到她们三个穿着朴素,也没有瞧不起她们,反而是热情的接待她们。

林曦薇挑好了纸笔,正要走的时候,突然想到了要教孩子们认字的事,她又回去找了老板。

“老板,不知道现在的书怎么卖,比如说三字经,千字文这些?”

一听都是启蒙的书,老板猜林曦薇家里应该是有小孩要念书了。

“这些书基本上十两一本。”

“什么,十两!?!”

林曦薇没想到,在古代书竟然这么贵,怪不得说在古代普通人要把一个读书人供出来,得把家底掏空。

她以前只知道看林父买的书,可不知道书这么贵。

怪不得林父屡次不中后会那么生气,花那么多钱那么多时间到头来一场空确实会生气!

这么贵,不可能谁都买的起。

”老板,您这有没有抄的书,新书我们家实在是负担不起。”

老板没想到林曦薇连这个都知道,看她的打扮明明是个乡村妇女,没想到还知道这个。

“抄的书在这边,根据质量的不同,书的价格也不一样。”

这些都是镇上的学子抄的,有些人字好一点就贵一点,有些人字差一点就便宜一点。

林曦薇拿起一本三字经看了看,没想到这人的字竟然写的如此之好,清瘦刚劲,挺拔有力,简直比印刷出来的还要好。

“老板,这个人抄的书还有嘛?”

老板顿时对林曦薇刮目相看了,这个小娘子竟然眼力这么好,一下子就挑中了程明抄的书。

要知道程明可是桃花镇有名的才子,不仅书读的好,写的字那也是非常不错。

要不是他家境艰苦,书店还不一定能得到他的墨宝呢。

老板把幼学琼林和千字文都挑了出来,林曦薇把三本书都买了,一共花了五两银子!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