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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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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领和治安部长的对话,让紧张的众人心里一松。

除了守卫的战士手持武器还戒备着,其他人都恢复了正常。

狼嚎越来越近,林云夫夫和周泽来到边缘处,等待“娇客”的到来。

沙沙——

草丛晃动了几下,一个巨大的身影窜了出来,果然是周泽的好儿子——黑子。

和在部落的乖巧相比,当了狼王后多了放飞自我的野性。

嗷——爸爸,黑子回来了——

黑子的身体比周泽还高大,脑袋摩擦着周泽的肩膀,很是亲密。

“黑子,你的媳妇呢?”

林云看到一人一狼旁若无人的样子,别人是有了老婆忘了老子,这个黑子好像不一样啊!

老婆?

狼眼一瞪,左右环顾,老婆不见了?

“在哪!”

林默敏锐地察觉到有一股视线盯着他们,像在观察,倒是察觉不出恶意。

他的手准确指向一处,那处草丛的叶片晃动了几下。

“黑子,你老婆害怕,还不去哄哄~”

嗷——媳妇,快过来,这是爸爸,老大,老老大。

黑狼叫了一声,又窜回草丛里。两只狼耳鬓厮磨了一会儿,黑子的媳妇——全身都是银毛的银狼终于走了出来。

很像刚见到婆家人的小媳妇,跟在丈夫的身边一步一随。

“好漂亮!”

银狼的皮毛就像一匹光滑的银色绸缎,光彩夺目,配着额间月牙形的胎记,真是仙气飘飘啊!

林云见猎心喜,忍不住掏出一颗兽丸。不过他没有直接给银狼,知道它大概不会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将兽丸放在黑子的面前,让黑子给自己的媳妇。

果然,银狼在黑子的催促下才将兽丸吃下。

兽丸被吸收的舒服让银狼忍不住眯了眯眼。

嗷~谢谢~

单纯的银狼被贿赂了一下,就接受了林云,轻轻蹭了一下林云的手掌。

汪~小哥~

小布发出幽怨的叫声,她受不了林云对银狼的喜爱,吃醋了。

“小布,你在我心里才是最漂亮的小仙女。银狼妹妹才来,我们作为主人要有礼貌,咱们小布是姐姐,要和妹妹友善相处。”

林云连忙安慰小布,给它塞了一颗兽丸。

真可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他家里的人和兽都是醋坛子,都不喜欢林云将注意力过分投注到某一个生命。

银狼被小布的叫声吓了一跳,急忙回到了黑狼的身边。

嗷~不用怕,这是小布大姐头,我和你说过了,她是我们部落里战兽的第一名。

小布虽然打不过林默,战斗力在战兽里和黑月亮排第一,黑子是她的手下败将。

黑子很聪明,知道部落让它当狼王的用意.。所以,一整天都在和媳妇说它在部落的人和事情。

银狼愿意和它靠近荆棘林,就是黑子的战果。

汪~妹子,你好,有空我们可以切磋切磋。

银狼本性也是好强的,发现小布没恶意,从黑狼的身后出来。

嗷~好~

“这样才对,大家以后都是好伙伴”

林云他们和银狼交流的好一会儿,还给银狼取了一个新名字——银月。

这时候,方毅他们也回来了,抬着被保存在木箱里的猎物回来了。

“首领,我们回来!”

“嗯,好,没发生危险吧!”

“没有,那地方很隐蔽的,我们的措施也做得很好。”

“那好,我们先回部落吧,大家的收获都不少。”

林云看着采集者的背篓里都装满了东西,正好可以回家吃午饭,下午再过来。

现在大家都知道部落的远程群消息可以发了,那些正在探索的人有事可以直接发信息给他。

“好的!”

林默和银月签订了战兽协议后,让大家都收拾好,他要“开门”回去了。

大概是适应了,和来时的闷声不响不同,回去的路上大家说说笑笑,谈论着自己的新收获。

每一种有用的新物种发现,该部门就会发一笔可观的积分给发现者。

所以大家对于外勤,情绪都很高。

——

早上林默急着回家抱媳妇,就将带回来的野猪崽子放养在了营地空着的小兽圈里。

这些小兽圈是军部专门用来饲养那些需要活着,而且攻击力强大的单个凶兽的。这些凶兽是用来培养战士血性,攻击力的道具。

还能多次使用,死亡后能用来加餐,可谓把凶兽利用到了极致。

下午,林云给采集者们开了门,就和哥哥,银月它们来到了军部营地。

几只战兽在训练场打闹玩耍,林云对哥哥带回来的野猪崽子好奇,就拉着哥哥来参观。

林云看到的野猪崽子和水蓝星上的也差不多,除了体型大了几倍。

“哥,这个就是野猪吗?”

林云奇怪地看着缩在兽圈一角的野猪崽子,虽然嘴里不间断地吃着清香草,周围的情绪却很低落。

“野猪不是一种好斗,破坏性很大的凶兽吗?这只怎么这么与众不同啊!”

林默摸了摸鼻子,想起了自己干的好事,有点踌躇地说道。

“大概是因为我切了某样东西,它觉得生无可恋?”

?啥东西?!

林云领会到哥哥的意思,回头看了看野猪崽子,这居然是一头被扇的小公猪。难怪了!

“我以前听说扇过的小公猪比较温顺,肉也不臭不燥,就提前给处理了。”

“哦!”

林云点点头,温顺倒是看出来了,肉味怎么样就不知道了。

“再喂几天清香草吧。我总觉得吃清香草长大的家禽兔怪肉质都比较好。”

看到野猪本猪,林云想吃的期盼少了很多。

既然已经在自己的盘子里了,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

“嗯!野猪肉和牛肉也差不多吧,瘦肉比较多,肉也有韧性。”

林默倒是无所谓什么时候杀猪,这不是媳妇的一句话的是嘛!就算媳妇吃了这头还想吃,他也可以去再捉一头。

这个林云知道,野猪驯化成家猪需要漫长的时间,要通过人为的选择温顺的个体进行繁衍,进行人工圈养,一代一代,才会出现丰腴的猪肉。

“哥哥,山里那些野猪你要把它们都运回部落吗?”

被媳妇这样一问,林默沉思了一会,随后摇了摇头。

“不了,成年的野猪兽个头太大,攻击力太强,不适合带回部落,还是让它们在深坑里繁衍生息。食物不够,就在坑底洒清香草和山药薯的种子,再不定时投喂其他,这样就饿不死它们了。”

林云觉得哥哥说得有道理,又补充了一点。

“把多余的公猪都杀了,有小猪仔了就把它们另外养。这样做,部落总有一天会驯化出家猪的吧!”

“我的宝贝儿,真聪明~”

林默不在乎什么家猪野猪,缺了这个又不会死。

他纯粹是喜欢看到,媳妇认真思考时鲜活灵动的眼睛,让人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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