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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阿莱姆报仇雪恨,杨端和威名远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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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传 杨端和传(下)

话说阿莱姆无意中接受了老妪临死前传授的灵力,这股功力极其强横,带了很强的魔气,在她身体里冲撞,令她寝食难安。为了化解这股霸道的灵力,她独自在谷底定居下来,饿了采果捕鱼,无聊了逗弄被她弄瞎的那些野狼解闷。

那些狼瞎了眼,觅食不方便,没几月就饿死了一大半。只有几只顽强地活了下来,还生了狼崽。

阿莱姆在无聊之时,就一边逗弄狼崽解闷,一边研读老妪留下的那本小册子。这小册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像纸又不是纸,破破烂烂的,里面写满了鬼画符一般的文字,看起来像是华文。她是夷人,夷人是不懂华文的,所以她看不懂这小册子里写的是什么。

只是,这小册子的作者不知道怎么想的,或许预防读这东西的人不识字,所以画了不少小图,标示修炼的法门。阿莱姆闲得无事,每天就靠琢磨这小册子打发时间。

随着时间流逝,她渐渐发现,按照小册子上的小图修炼,体内霸道的灵力竟然渐渐平静下来,令她稍微舒坦一点。可是过了一阵,灵力又躁动起来,令她只能不断修炼。

就这样,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日出日落几百上千次后,终于有一天,她感觉自己体内那股总是横冲直撞的灵气被自己收服了,好像一只绵羊一样温驯,听她的指挥。这时,阿莱姆感到身体从来没有过的轻盈和强壮,就算让她登天揽月,好像也没什么不可能。

这时,她忽然心生一念。现在的自己,应该可以为家人复仇了。而这一刻,她已经等了好久了。于是,她逐个拥抱陪伴她多年的野狼。这些狼跟她久了,性情也都变得跟狗一样温顺,令她看着讨厌。她倒是喜欢这些狼的父母,当年恶狠狠地盯着自己的眼神。

毕竟,狗这种东西,随处可见,只会在人的周围摇头摆尾,有什么稀罕?

告别陪伴她的野狼后,阿莱姆来到谷底岩壁边上,抬头望去。只见头顶上是高耸的岩壁,也不知道有多高,反正望不到当年她跌下来的山谷顶。管它多高呢,现在的她身负绝世魔功,根本不会把任何天险放在眼里。

只见她略微运功,浑身腾起一股黑雾。这股黑雾顺着岩壁向上飘动,她就在黑雾间左右穿梭,腾挪挪移,不多时就爬上了山谷顶。

周围的景色没怎么变,她依稀还记得,这里是几年前自己跌落的地方。然而,她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弱质女子了。凭着记忆,她向着山寨奔去。

话说,当亲戚在家里见到她时,吓得魂飞魄散,大喊:“鬼!鬼!鬼!”阿莱姆拉住对方,低声道,“姨妈,是我,我没死!”亲戚过了好一阵才平静下来。她本来以为她这个远房侄女,早几年就死在山谷里了。谁知道,时隔五年,她竟然活着回来了!要不是亲眼所见,自己还真以为见鬼了呢。

“姨妈,我妹妹呢?”阿莱姆问道,她还记得,自己有个亲妹,藏在亲戚家里。

“哦,你妹妹啊,在邻居家玩。我叫她去。”亲戚连声道。不多时,只见一个女童蹦蹦跳跳地进屋来,一见到她,就用稚嫩的童音问道,“你就是姐姐吗?”

阿莱姆定睛一看,只见这女童四五岁上下,生得雪白粉嫩,头顶竖着毛茸茸的大耳朵,有点像自己小时候的模样。她于是心情激动,蹲下一把抱住女童。这时,女童伸出手来,摸了摸她的大耳朵。也许是血脉相通,两人立刻确信了,对方就是自己多年不见的亲姐妹。

阿莱姆还记得,上次见到自己这妹妹时,对方才满月大,还在吃奶,什么都不知道。如今时隔五年,已经能满地跑了,令她怎么能不激动呢?她抱着妹妹,颤声问道,“妹妹,你现在叫什么名字?”女童听了,歪着头想了一阵,吐出一个名字。也许是口齿不清,她只听见叫“吥噜”什么的,肯定是乳名,而不是大号。她又道,“姐姐来晚了,姐姐带吥噜回家去。”

吥噜摇晃着小脑袋,好奇问道,“回家?吥噜的家不就是这里吗?”

阿莱姆摇摇头,心想,“妹妹是不知道,她的家才不在这里呢!我要带她回真正的家里去!”

前寨主的三女儿,那个死剩种阿莱姆回来了!

没两天,这个消息就在寨子里传遍了。当然,首领坤达汗也知道了。然而,令他心烦的,才不是这个。自己以为死了好几年的小妾,竟然活着回来了!五年前,自己确实垂涎过她的美色。可是,同权势相比,美色又算得了什么?真正令他心烦意乱的,是这女人复仇来了!听线报,这女人不知道学了什么本事,竟然把他的好几名得力手下都干掉了,令他有点自危。

这天晚上,月照当空,刚好是寨里一年一度的祭天典礼,周围几个山寨的长老都会出席,顺带给自己这个首领献上祝福。他想,那女人再怎么不长眼,也不会挑这个时候来找茬吧?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对方还真的来了。

只见在偌大的会场上,聚集了数百寨民。人们像是见到什么魔鬼一样,自动往周围闪开,让出一条路。只见一位个头不高的女子,手里拽着什么东西,缓步从人们让开的道上走过来。月光照在她的脸上,如同洒落一层银霜,显出她的天姿国色。然而,没有谁敢在这张俏脸上多看。因为,这女人的五官如同喷火的熔炉,不停喷出浓烈的杀气!

“来者何人,报上姓名来!”坤达汗硬着头皮,大喝道。对方嫣然一笑,似乎听到什么可笑的话。这张可怕的脸,竟然会笑。周围人心想。有的人以前认识她,但也想不通,她为啥会变成这样。

“我?你应该知道,毕竟我们有过夫妻之实。”女子低声道,她的声音不大,却字字如同重锤一样,敲打在在场人们心中。“听好了,灭你者,叫阿莱姆·格达习多·阿斯贝拉德!你应该记得,这名是谁。”

坤达汗当然记得,阿斯贝拉德是他干掉的上代首领的姓氏。对方报上全名,目的明显就是报仇来了!然而,自己毕竟是方圆百里,最能打的男人,肯定不会在一个女流之辈面前低头。

“哼,好疯的女人!来人!”坤达汗大喊,这时,眼前的阿莱姆将手中的物事扔了过来。他定睛一看,竟然是自己最能打的三儿子的首级,还带着淋漓的鲜血!

“儿啊!你怎么遭的毒手?”他不禁失声哭道。对方似乎听到什么难以置信的话,头顶的大耳朵耸了耸,道,“他是你儿子?无所谓了,反正很快,你们全家都能团聚。”这时,她的牙缝里又蹦出几个字,“在地府里,黄泉路上也热闹。”

“好,你狠!”坤达汗抱着儿子的首级,对着面前的女人喊道。“你想要什么,说吧!”

“要什么?”阿莱姆想了下,咧嘴笑道,“我现在以阿斯贝拉德的名义,向你发出首领挑战,你敢接吗?”此言一出,偌大个广场静了下来,鸦雀无声。上座里,各个山寨的长老们交换眼色,默不作声。

说起来,夷人不像华人,他们的脑筋相对简单,好勇尚武,谁拳头硬,谁就是老大。所以,按照寨里的传统,首领肯定是最能打的人。而且,无论谁对首领发起挑战,首领都不能回避。否则,会被寨民呲笑为没胆的懦夫。所以,这女人吃准了这一点,才会在祭祀上,在众人面前对他发起挑战。

坤达汗恨得咬牙切齿,但又无可奈何。如果是五年前,他还在巅峰状态时,根本不会把个女流之辈放在眼里。可是现在,自己已经垂垂老矣,对方又那么古怪,胜负还真难说。然而,即使没有必胜的把握,首领的尊严也令他不得不应战。

这时,在场的众人默契地退开一个圆,将中间的空地让给他们。只见他手一挥,从手下的手中接过他惯用的大刀。

这刀有一米多长,刀口斑驳不平,染着怎么洗也洗不掉的血迹。就是这把刀,陪伴他经历了多年血雨腥风,也沾过上代首领全家的鲜血。然而,这刀虽然可怕,他有的却不只这把刀。他略微运功,灵力催动,周围众人随身携带的刀刃像是受到什么力量牵引,纷纷浮到空中。

“哦,还是金武者,有两下子嘛。”对方看着空中的刀刃,似乎见到什么有趣的玩具,咧嘴笑了。坤达汗不理她,催动灵力,满天的刀刃一齐向她砍去,封死了她的所有退路。

只听乒乒乓乓一阵脆响,上百把刀落在女人刚才的位置。普通人挨了这一下,不变肉泥才怪。可是,众人定睛一看,刀刃丛中哪有什么人影,只有一丝黑雾,弥漫在地面。

然后,只听锵的一声爆响,人影闪动,坤达汗的大刀挡下了女人手中弯刀的一击。然后,两人攻守互换,接连出手。可是,女人的速度实在太快。在旁人眼中,坤达汗似乎在同一团黑雾搏斗,在砍空气。

“首领,不会输吧?”周围围观的众人里,也有年纪不大的男童。在男童心中,这个来了一年多的新首领虽然长得凶,但是很能打,听说他还打败了前任首领,是自己的偶像。孩童们都不愿自己的偶像失败,正如没人想看小怪兽打败奥特曼一样。

可惜,这次他们不得不失望了,毕竟这个世界里,厉害的家伙从来都不是长得凶的家伙。很快,坤达汗就受了伤,只见他退开几步,捂着腰间的伤口。那里,鲜血淋漓。

“呵呵,这么快就不行了?真没劲!”阿莱姆笑道,眼前这个令她咬牙切齿恨了好几年的男人,她的丈夫,可不能轻易杀了。“你还有什么能耐,尽管使出来,陪我玩玩。人死了,就没机会使了。我还没玩够呢。”

坤达汗被她这话刺激了一下,只见他怒喝一声,灵气催动,整个身体似乎都大了几圈。地上的上百刀刃在他的灵力牵引下,又纷纷浮到空中,向阿莱姆砍来。

“哦,还有压箱底的招数啊。”阿莱姆似乎毫不在意,嘴里吐出两个字,“有趣。”

只见她身形一动,又消失在黑雾间,周围的兵刃照旧砍了个空。然后,只听当的一声闷响,她的弯刀结结实实地砍在坤达汗的大刀上,旁边的明眼人都能看出,她是故意这么做的。因为,坤达汗受伤后又使出绝活,消耗巨大,已经没有余力挡下她的招数了。

只听嗑啦啦的裂响,也不知道阿莱姆这招使的劲力有多大,反正坤达汗的大刀吃了一击后,竟然从中裂开,断成两截。然后,阿莱姆轻轻松松,就把坤达汗拿刀的右臂给砍了下来。

“啊啊啊啊!”坤达汗吃疼,左手捂着手臂断口处,大声哀嚎。这声音,十分凄惨,回荡在广场上,令人胆寒。

“叫啊,使劲叫!”这时,阿莱姆似乎嫌对方的惨叫不够大,又接连挥出两刀,把对方的双腿砍了下来。“再大声点!”

坤达汗没了腿的支撑,身体滚落到地上,如同一段木桩,在自己的血泊中滚啊滚的,模样十分凄惨。这时,阿莱姆走上前,踢了他一脚,又顺手挥出一刀,把对方仅剩的左臂也砍了下来。

这时,坤达汗似乎已经没力气喊叫了,他在地上滚了一圈,恶狠狠地瞪着阿莱姆,咬牙切齿地道:“你,好狠毒!”他一辈子只知道男人心狠,万万没想到,女人狠起来,竟然比自己更狠。

“哦?你灭我全家几十口时,就不狠毒了?”阿莱姆见眼前的对手不叫了,似乎玩腻了,挥手一刀把对方的首级削了下来,还不忘唾一句道,“无趣,我还以为你能撑久点。”

这时,旁边上座里观战的长老站起来,颤声宣布,“遵古训,阿莱姆获胜!”这时,在场数百人一起跪拜,口中念道,“恭迎新主!我主大量!”

“哦?这么说,我是新首领了?”阿莱姆只是为报仇而来,她对于这个首领宝座,兴趣并不大。不过,按照古训,她在挑战中干掉了前首领,那这个新首领的宝座,她是坐也得坐,不坐也得坐。她突然想起,做了首领,也是有点好处的。于是她拍拍手,朗声道,“好吧,你们认我是首领,那我就下我的第一个命令了。”她顿了一下,又道,“给我把前任首领的全家绑来,一个不留!”

这时,在场有急于立功,或是以前就与阿莱姆交好的寨民,纷纷站起来,冲进首领屋子。只听一阵鸡飞狗跳的哭喊后,没多久,家眷几十人就被寨民们绑了,押到广场上来。只见这些家眷,男女老少都有,上有白发老人,下有学步的孩童。阿莱姆看在眼里,忽然想到自己那个妹妹。妹妹现在不知道在干嘛?夜深了,大概睡觉了。

这时,她走到跪下的家眷旁边,一边望着坤达汗的无头尸身,一边低声道,“华人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说过,要让你全家在黄泉路上团聚,就要让你阖家团聚,不然,你孤身一人走在路上,多寂寞呀。”话音刚落,只见她出手如风,几十个首级几乎是在同时滚落,腔子里的血如同喷泉似的,染红了整个广场,如同血海,十分恐怖。

而她,矗立在血海中,笑得花枝乱颤。

谁也不知道,她的心中想的是,自己以及这个坤达汗全家灭门的惨剧,无非不就是因为各个山寨各自为政,才会互相仇恨、杀戮。如今自己做了首领,如果能统一天下的夷民,以后应该不会再发生这样的惨剧了吧?

正是:

说要灭你全家门,不得留你半儿郎

世人皆道男儿狠,谁知不及绝情娘

从那天以后,她率领寨民,以铁血手段接连征服了附近好多寨子,被方圆千里的夷人部落奉为共主。华夷有别,自古华人都不理会夷人的纠纷,所以没什么华人知道她。

然而在夷人的世界里,早就没人敢叫她的本名“阿莱姆”了,人们心惊胆战得给她冠了新名,叫做“千寨血王”。对了,这个名头用华人的语言来说,好像叫“杨端和”。为什么叫这个名,谁也说不清,大概是纪念以前的什么华人吧,已经延续几百年很多代了。

只是这一代的杨端和,性情十分古怪,似乎闺中寂寞,每征服一个山寨,总要大肆搜捕俊男,征到她的闺中侍寝。而且,也不知道她什么功夫厉害,这些侍寝的俊男都命不长。长则一月,短则一周,都变了人干似的尸骸,被手下从她的闺中拖出来,埋葬。所以,在夷人的男士中渐渐流传一句吓人的笑话,叫做,血王要你去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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