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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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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这一天,贾赦特地回到金陵来,就是想要亲眼看到自家宝贝儿子考中举人的英姿。

今天天还没亮呢,贾赦就早早的起床守在前厅,就等着报喜的官差上门来。

等待的时间总是难熬的,贾赦急得背着手在前厅里团团转,被早早吵醒了的贾瑚坐在椅子上,睡眼惺忪的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说,“爹啊,您能别转了么?您还不相信儿子我的能力吗?解元不敢说,中个举人还是可以的。”

贾赦一屁股坐到贾瑚上的椅子上,抓起茶杯就喝了起来,“我这不是担心嘛,还没落到实处的事儿,总是充满了变数的。”

贾瑚扶额,不再劝他,只是说,“曾祖母的身子还是没有起色吗?”

提到老夫人,贾赦整个人也安静了下来,那位疼爱他的老人,怕是要不好了,“老太太年纪大了。”一句话,道尽了贾赦的无奈。

贾瑚也是无法,徐老夫人的身体越来越差,若不是想要亲眼看着贾瑚中举,只怕老人家早就撑不下去了吧。“生老病死,人类永远都逃不开的,咱们只能在老太太还精神时,好好的让她老人家开怀,让她走得安心。”

贾赦沉默。

府门外传来一阵锣鼓的声音,管家商和兴冲冲的跑进来,“老爷,大爷中了,中了!中了第三名!”

贾赦呼的一下子站了起来,立即把刚才的谈话内容给忘在了脑后,“真的?!快快快,把差人迎进来。”贾赦一高兴,立即当起了散财童子,“赏赏赏,府里每个人都赏半年的月钱。商管家,给两位差爷包个大红包!”

贾赦忙得团团转,真跟个辛勤的小蜜蜂似的。

贾瑚无奈的摇头,站起身,来到老夫人的屋子里报喜。

大概是已经有人把喜迅报告给了徐老夫人,老人家此时的精神头十分的好,正笑眯眯的听着丫鬟婆子们的奉承。

“奴婢怎么说来着,咱们大爷就是个厉害的,您瞧瞧,瑚大爷这才十岁吧,就中了举了,这是多大的荣耀啊。”

“可不是,他好了,我老婆子也能瞑目了。”老太太叹息一声。

屋子里顿时安静下来。

老太太笑道,“瞧你们,我年纪大了,年轻时又受了重伤,能活到这个年纪已经是赚到了,如今瑚哥儿也立起来了,我老婆子也就放心了,去了地下,也能和老公爷交待了,你们该替我高兴才是。”

“老太太!”贾瑚冲了进来,扑进了徐氏的怀里,痛哭失声。

老夫人摸着贾瑚的头,慈详的笑着,“傻孩子,今儿是你的好日子,你该高兴才是。来,给老祖母笑一个。”

贾瑚抬起小脸,露出了一个带着泪花的笑容。

三日后,贾瑚参加完了鹿鸣宴回来,第一时间来到徐老夫人的屋子里,给老太太讲述着鹿鸣宴上的见闻,说着新科举人们所做的诗词,直逗得老夫人哈哈直乐。

然而,第二天,老太太就陷入了昏迷当中,再没有醒来。

徐老太太的去世,其实都在他们这些晚辈们的意料之中。早在多年前,老夫人就安排好了自己的身后事,丧礼虽然忙乱,却忙中有绪。

因为就在金陵,也不用特地扶灵回祖籍了,贾赦和贾瑚关闭门户,专心守孝。按照一般的情况,曾祖父母去世,孙子这一辈的只需要守孝一年,玄孙一辈只需要守孝五个月。

贾瑚有感于老太太对他的维护疼爱,决定为老太太守满一年,毕竟这位老人家,是他来到这个世界里,最为维护他的人。这个决定一出,世人都赞贾家这位瑚大爷,大孝。

守孝期间,不任官,不应考,不嫁娶,贾瑚就此乖乖的宅在了贾家在金陵的祖宅里。三个月的热孝之后,贾瑚才又开始拾起他的功夫练了起来。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这天凌晨,贾瑚依照以往的作息时间早早起床,穿上一身按照后功夫服的样式制作的白色宽松衣服,开始了今天的晨练。随着他一起晨练的,还有他身边的四个小厮。

活动了一下手脚,一道白色的身影就像箭一样的冲了出去。

沿着金陵山通往山顶的小道一路慢跑上去。等到他跑到山顶,天还未亮。贾瑚盘腿坐在平日练功时坐的一块平坦的巨石上,五心朝上,运起体内的先天元气。

这口先天元气将贾瑚的身子骨打造得十分健壮,不管是学文还是习武,总是事半功倍,因此贾瑚对先天元气的研究一直没有停止。

在那个信息爆炸的后世,贾瑚最先学会的,就是靠人人跑,靠山山倒,靠自己最好。因此在现先天元气对他身体的改造后,他并不是想着如何依靠这口先天元气大杀四方,而是不停的研究如何合理运用控制它。

幸运的是,他这一世的出身真的为他省了许多事。别的不说,荣国府里那些早年追随两代国公征战四方的护卫们,有不少就是武艺高强的侠士。那些人又是忠于荣国府的,因此对于贾瑚时不时的请教,都没有藏私,倾襄相授。贾瑚将这些人教给他的各种功法武艺,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几年下来,总算是弄出了一份适合他修习的武术功法了。

运行了一个大周天,一轮旭日从东方升起。朝阳中,一缕天地之间的紫气随着晨间的天地灵气进入到了贾瑚的身体里,并且与那股先天元气融合,顺着贾瑚周身的经脉,慢慢的改造着贾瑚的身体。

等到贾瑚一个大周天运行完成,立即一跃而起,“呀啊啊……今天运气真不错,居然遇到传说中的紫气啊!哦呵呵……”

贾瑚兴奋的一蹦三尺高,等到他双脚落地的时候,已经距离山顶很远了,这还是在贾瑚没有动用一点力量的结果。

好在贾瑚虽然高兴,脑子还没昏,知道不能直接蹦到金陵城里去显摆。绕着这座金陵城最大的山峰蹦哒着,那速度快得,只能看到一阵残影。

没多久,贾瑚就蹦到了一处山谷中,与金陵山其他地方不同的是,这里并没有什么高大的树木,整个山谷长满足膝高的野草,间或点缀着一些野花,倒也充满了野趣。

让贾瑚停下脚步的原因,却是这草地上正躺着一个满身是血的少年。趁着在空中的机会,贾瑚四下里看了一下,现这里除了他和躺在下面的那个少年之外,再没有另外一个人。

找好落点,贾瑚平安的落地,走到躺在地上的那个少年的身边,少年大约十二、三岁左右,嗯,虽然满脸的血迹,看着却长得挺端正的,看得贾瑚这个喜爱美少年的怪蜀黍差点流口水。

不过他很快就现了眼前的少年伤得不轻,赶紧查看。待到他看清了后,“哟,这人伤得还真够重的,这是下死手的节奏啊,这是得罪了谁了?”

一道十分狰狞可怖的剑伤横穿少年的整个腹部,血肉翻开。

“啧啧啧,这丫的命还挺大的嘛,遇上我也是你的运气。”贾瑚拿出随身带着的保命用的丸药,动作粗鲁的塞进少年的口中。又拿出特地让人打造的一支样子奇怪的弯针,穿上羊肠线,开始在少年肚子上的伤口上穿针引线。

“小爷这手艺不好,你可得多担待着些啊,到时候结账的时候,可别想赖账!”

这支针是贾瑚依照后世手术缝合的针特意让人做出来的,当时做的人还很好奇。

“小爷这玩意儿才拿回来不久呢,你居然成了第一个使用的人,也算是缘份哪。”一边缝合着,一边还在那里啧啧有声的说着。

当年的贾瑚,为了毕业后找工作容易,学的是外语专业,什么英、法、德、意啥的,就没有他不会的,至于医学,这项选修的专业贾瑚学得也不错,当时临床专业的教授没少撺掇他转专业。不过他当时嫌弃当医生太累人,拒绝了。

还有理科的那些大的院系,他这个旁听的,倒比那些正式的学生学的还好,教授们没少叹气,对自己的学生恨铁不成钢,也为当时还是顾阳的贾瑚,拉了老大的仇恨来。

不过,谁让他就是个学霸呢?那些人又能奈他何?

唉,好汉不提当年勇哪,现在回想起来,都已经隔了一辈子那么长了。

细心的缝好了,在伤口上撒上止血粉,拍拍手,看了看自己的成果,贾瑚对自己的手艺挺满意。

将东西收拾好,贾瑚直接把那个至少大他一个头的少年打横抱起,呼哧呼哧的把人抱回了山脚下的贾家老宅。嗯,公主抱哦。

手上抱着一个满身鲜血的家伙,贾瑚当然不能光明正大的走正门了,直接一个飞跃,再落下,人已经在自己的院子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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