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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第37章俗话说好事不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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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好事不出门, 恶事行千里”,其实从某个角度来看的话,也没什么逻辑问题:

毕竟好人好事带给人的冲击感没有恶人恶事的强。

但反过来说的话,如果一件好事的传奇程度和带来的冲击感, 能够强到某种地步的话, 就能达成“好事传千里”的成就了。

这个传奇程度也不用太高, 只要能比“永平长公主尚未及笄便能主持兴修黄河水利、自此之后数年来黄河再未泛滥”高就行,肯定能够比施莺莺还声名远扬。

于是施莺莺一行人刚抵达湔山,就受到了当地官员的热烈欢迎。

自她在黄河郡不受接风洗尘之礼, 就带着工部的人们匆匆去实地勘察被冲毁的堤坝的状况后, 她的贤名便一传十十传百地扩散了开来,以至于湔山的人也用最简单、最省事的方式接待了她。

虽然为首的湔山县令对“永平长公主有仁爱之心,不拘虚礼,是个能做实事做大事的人”的说法半信半疑,以至于说话的时候都有点哆嗦:

“禀永平长公主,灾民已经疏散完毕了, 就等……等殿下亲自去看看堤坝, 再细议怎么抢修。”

说不拘虚礼也就真的不拘虚礼, 他们很快就来到了堤坝被冲毁的地方, 施莺莺一眼望去, 就知道湔山这里是怎么回事了:

和黄河郡有人力干扰、所以偷工减料了的工程不一样,这里就是单纯的地势险要,因此治水格外困难而已。

黄河郡好歹物产丰足, 又多豪门大户,不管是人力还是物力都不缺,或者说,跟湔山一对比, 再艰难的情况都会变得友好起来:

湔山多悬崖峭壁,『乱』石险滩,都弄不到修堤坝要用的沙袋和木材;再加上这里地势高,人口少,用普通的分发粮食聚集灾民的办法来招工,估计只怕十天半个月的都不一定能招够人。

湔山县令也知道自己这边的艰难程度,但知道有多艰难是一回事,真正着手干活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谁让朝云国的科举制度从来只品评文章流丽程度,而几乎不论实事呢?

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试探着问道:

“长公主,这里也能用黄河那边的束水冲沙法吗?”

毕竟这个法子太有名了,一被传开来,黄河流域上上下下有条件的都试着束水冲沙了一下,还真的让黄河畅通了不少,在别的地方都成功过,没有道理在他们这里就失败吧?

“不行。”施莺莺摇摇头,阻止了这个提议。

她穿着和周围人别无二致的短打,一路涉水过来,衣角还带有『潮』湿的痕迹,更不用说已经湿透了的、全都是污泥的鞋子了。

但当她站在高处,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这奔涌不息的洪水之时,就会让人格外安心,似乎有这样的一根定海神针在,那么他们就什么都不用怕,肯定能坚持到最后:

“在黄河流域可以用束水冲沙法,是因为那里泥沙淤积,一碗水半碗沙,不先把常年淤积下来的泥沙冲开的话,堤坝修筑得再好也没用,河水一定还会顺着高河床涨上去的。”

“但你们这里……”施莺莺伸出手去,点了点还在咆哮奔涌着的江水,继续耐心道:

“水流湍急,问题不在于泥沙淤积,而在于堤坝牢固度太低,一不小心就会被完全冲垮。”

“水流又这么急,根本没法下去修,只能从上面来。”

湔山县令顿时苦了脸,他虽然不懂水利,但至少知道自己地盘上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民生:

想要修建结实的堤坝的话,怎么说都要聚集起足够的人手来,没准还要入山伐木,搭高架子,在这么高的木头架子上干活,一不小心就要摔进洪水里尸骨无存……怎么可能凑够人嘛。

他还没来得及诉苦,就又听施莺莺发话了:

“传令下去,每家每户出五个长三丈、宽二尺的竹编大筐来,放在堤岸上。每日只要能背鹅卵石过来填满一个筐子,就能领到当日的赈灾粮。”

“等所有筐子都填满之后,再齐齐把筐子放下去而不被水冲垮,就能领到新一批的赈灾粮。”

永远不要小瞧人们在逆境中爆发出来的对食物渴求的力量。

数日后,江边便多了许多盛满了鹅卵石的大竹筐,也亏得湔山民风淳朴,没有偷『奸』耍滑投机取巧的现象存在,个个竹筐都结实得很,就在这些竹筐被从高处一个个地吊下去之后——

洪水竟然真的被堵住了。

虽然还有些细流从竹筐和鹅卵石的缝隙中往外不停奔涌,但也比之前好上太多了!

“这就可以了。”施莺莺全程在旁边监工,一点偷懒的心思也没有,要不是看着湔山县令在她旁边跟前跟后的,都没人能相信,这个看起来特别平易近人又跟他们一样吃苦的小姑娘,竟然就是传说中的长公主,而这也让人们对她更信服了:

不是他们吹,哪一国的皇储能够亲自前来监工治水?

再加上这个看起来奇奇怪怪的方法还真的堵住了决堤的大坝,因此不管她说什么,都能够有一帮人为她争先恐后地办事:

“再开一条直渠引流河,河道高度要比正常的水位还要高,这样洪水来临的时候,新的直渠引流河就可以加快速度泄洪。”

数月后,带着□□前来的工部施工队终于成功在山岩上炸开了一个大缺口,裁弯取直地让原本九曲十八弯的引流河变得泄洪顺畅了起来:

自黄河之后,湔山近百年再无水患。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要等着验收成果的人来了。

湔山县令欣慰地看着眼前的盛况的同时,也不免得忧心忡忡:

毕竟来自国都的人处理完眼前的事后就会回去,可他们解决的也只不过是眼下的困境,也不知道新修的这道堤坝对未来有什么影响。

谁也没想过用竹子和鹅卵石就能修筑堤坝,万一这道堤坝只能用个一两年,只是个短期的面子工程,日后再遭灾的话该怎么办呢?毕竟长公主是皇室正统,他又不能明说这都是她的问题,只能一力承担下来……

“不必担心。”

正在和他一起等待朝云国国都来使的施莺莺就像能看穿人心似的,对湔山县令笑了笑:

“我不跟工部的人一起走,我会在这里再留几年的。”

正说话间,负责前来验收成果的人就到了,不过除了工部的人之外,为了永平长公主的安全考虑,一同前来的还有兵部的官员。

这位兵部侍郎豪爽得很,隔得还有很远呢,施莺莺就听见他的大嗓门了:

“看吧,我就知道长公主肯定能做得到。朝云国有殿下,实乃我朝之幸……”

施莺莺摇摇头,没有接下这番称赞:“您过誉了,这其实不是我想出来的办法。”

兵部侍郎大喜,毕竟如果这真的不是施莺莺的想法的话,老皇帝也就不会忌惮她了,朝云国还能再多一名人才,何乐而不为:

于是他一迭声追问道:“不知这位高人姓甚名甚,家在何处?只要是我朝云国的子民,我等回去后必将他力荐给圣上!”

“他写不得漂亮文章,在朝云国就做不得官,怎么可能是我们的人呀?”施莺莺笑了笑,半真半假地往大燕国的方向一指:

“要找这位李冰李先生的话,只怕要往别的地方找了。”

兵部侍郎只得很遗憾地叹了口气。

但他万万想不到,自己的目的从一开始就没能在施莺莺面前成功保密哪怕一秒:

他的确是肩负着朝云国老皇帝的密令来的,疑心太重的老皇帝派出了他的心腹,想看看长公主有没有借着在外兴修水利的时候大力发展自己的势力。

结果什么样的领头人就能带出什么样的兵来,原本应该来监视施莺莺,避免她远离皇城多年而心变野了的兵部侍郎,不负施莺莺所望地被带跑偏了,在飞马回报的密信里,他将这件事和那个莫须有的人才全都详尽地写了进去,末尾还不忘郑重其事地补上一句:

“大燕国有此等人才,不得不防。”

以黄河总督为首的周家,世世代代都专出忠君之臣的簪缨望族,在施莺莺刚协修完黄河水利的时候这么说,老皇帝一开始还是不信的;但是兵部侍郎是朝云国老皇帝阵营里的人,他也这么说,就真的很能说明问题了。

是年,朝云国延续了数十年未变的,以八股取士、以辞藻流丽取胜的制度,终于发生了转变:

加试一门“时策”,专考当年发生的大事,不拘文体,只要能给出中肯和详细的分析就可以。

甚至只要你愿意,你都可以在试卷上画工程图,只要你确保这样能说得明白。

最妙的是什么呢?

是大燕国被借着它的名头改革了朝云国的制度,可反过来首当其冲遭殃的又是大燕国。

以后要是真的冲突起来,朝云国在尝试到了这种制度以及选拔/出来的人才的妙处之后,就肯定会有这种想法:

干脆把大燕国的人才弄过来算了。

但大燕国能交出人来吗?

它不能啊,因为真的就没潘、李这两个人。

它越拒绝,就越像是“因为惜才不想给你们所以要装作没有”,就越能激发两国之间的矛盾,这矛盾一爆发,最后能占上风的,果然还是改革了制度能收获人才的朝云国:

朝云国为什么要改制度?

因为有大燕在前。

真是个无穷的良『性』循环。

大燕国但凡国家有灵,一定要发出灵魂的怒吼:

朝云永平长公主,你不是人!

而也正是在同一年,大燕国长公主怒而抗婚,为了调和燕飞尘和厉无殇之间愈发僵硬的关系,大燕国皇帝无奈之下,特派厉无殇远赴朝云国:

一是为了表达大燕的友好,二是为了把不臣之心愈发严重的厉将军往外赶一赶,三是为了看看自家二皇子在朝云国过得好不好?算了也不用管他过得好不好了,还活着就行。

而痛快地答应了下来大燕皇帝这个派遣的厉无殇,其实还有个自己的算计:

他要强行带走朝云国的永平公主。

抵达朝云国国都后,他看着远处施莺莺理应在的宫室的方向,『露』出个志得意满的笑容来:

被他惦记上的东西,很少有能真正逃走的。

但是很不幸,施莺莺就是那“很少”里存在感最强烈的一小撮。

于是他对着人去楼空的宫室,难以置信地又问了被施莺莺留下来看门的人一遍:

“你刚刚说,你们的长公主呢?”

因为和谢北辰猜拳猜输了,不得不留下来看家的卫楚不卑不亢地回答道:

“永平长公主前往墨池学会进行辩论了。”

——但凡他猜拳时候的运气好一点,怎么会落到只能看家的地步!长公主也未免也太暴殄天物了,让他一个能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刺客看家,带着谢北辰去墨池,这跟把一头狼放在家里,带着一条狗外出冒险有什么两样?!

被卫楚在背后不停念叨的谢北辰突然打了个寒噤。

施莺莺抽空看了他一眼,关心道:“你还好么?”

谢北辰立刻很有竞争意识地拿出了卫楚的标准酷哥气场,简洁有力地回答道:

“无碍。”

系统在施莺莺的脑海里抓紧时间指指点点,毕竟一旦墨池辩论开始,它就没机会跟施莺莺说话了,会扰『乱』她的思路的:

“你看这个人,你看整个人哦,啧啧。”

它就是瞅准了这个绝佳的时机才敢跟施莺莺吐槽的,毕竟它是真的不想再听施莺莺把“我会关心我的盟友的心理健康”的这一套神奇理论再说一遍了。

而系统的声音刚落,三声悠长的锣响传来,宣告着十年一度的墨池学会即将开始。

每逢墨池学会,这里便要热闹得令人目不暇接:

只要是对自己有信心的,就都能上高台去,与四方学子一较高下,较量的内容可比科举要精彩和全面多了,以至于不少科举取不着的人才,在墨池学会里倒颇具盛名。

但这一次的墨池学会一开始就冷场了,不,其实也不算冷场。

因为施莺莺率先上了高台。

她穿着和周围的学子们别无二致的白衣,只有袖角绣着一只振翅欲飞的黄莺,也不是说学子里面就没有女『性』,朝云国出过的才女和着名女官数不胜数,关键是——

她是怎么挤上去的!

谢北辰拍拍手,深藏功与名。

施莺莺拢了下袖子,看着台下目瞪口呆的一行人,笑道:

“诸位不必太过拘束,学会创立百余年来,这条规矩我还是懂的,‘墨池中无长幼尊卑之别’。”

学子们面面相觑,一时间竟然找不到什么理由不让施莺莺上高台:

但凡这是大燕国,他们就能想到花样百出的各种理由,什么“女子不得干政”、“抛头『露』面于『妇』道不合”之类的,可偏偏这里是朝云国。

要是他们真的敢这么说,周围的女同学就能把他们先驳个体无完肤。

再加上愿意来墨池学会的,哪个不是博百家之长,一身本事却无法施展,只能在这里一展身手的人?一听说是永平长公主监修的两次水利推动了“时策”这一科的设立,开心都来不及,谁这么不长眼去跟她辩论?

但要是不辩论的话,他们来墨池学会就没有意思了啊!

这就很要命。

幸好还是有守旧派的人存在的,一位带着蜀地口音的青衣学子在同伴们的推搡下上了高台,鼓起勇气道:

“我来与长公主相辩。”

施莺莺含笑一点头:“请。”

青衣学子深吸一口气,大声道:

“能延续至今的旧例,肯定有它的道理。永平长公主贸然更改祖制,加试‘时策’一科,实乃轻狂悖逆之举!”

他这一番话出来可真是拉足了火力,真的,但凡站在他面前的不是施莺莺,不是这个推动了“时策”一科设定的本人,墨池学会多年来传承下来的“一听到烂议题就要嘘声满堂”的传统就要爆发了。

但施莺莺半点动怒的迹象也没有,或者说,她费尽心思来这里,就是为了将最后一点反对的声音也弥平,她就在等着这些人呢:

“那照先生这么说,但凡是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就必然都是对的了?”

青衣学子昂首回答道:“不错。”

“那‘适材适所’这个词,先生想必也认同了?”

青衣学子:“正是!”

“可我朝云国百余年来,科举取士只有‘八股’一途,诸位想必也都作得一手好文章。”施莺莺的话题突然转了个方向,和青衣学子聊起了家常:

“听先生口音,好像是湔山人?”

青衣学子怒道:“这跟今日的辩论有什么关系?八股之外,都是旁门左道,文章定天下才是正统——”

“没有我这个会‘旁门左道’的人去湔山治水,先生可就没命来墨池了。”施莺莺拢着衣袖,好整以暇地微微一笑,明明说话的语气很温和,但却让人感受到一种莫名的、入骨的惭愧:

“在这种紧要关头,更要‘适材适所’,那么先生的一身本事,又能用在哪里呢?”

青衣学子果然被这番绵里藏针的话堵得哑口无言。他恨恨地看了一下台下的不敢抬头的好友们,心想,果然他就不该来当这个出头鸟,看看,出糗了吧。

施莺莺却半点自得的意思都没有,说话的声音依然很温和:

“昨日黄河决堤,今日湔山决堤,后日便是诸位家乡遭灾,再后日大燕国就要打过来了,我们‘适材适所’的人手可不够用的。”

她走上前去,轻轻扶了一下青衣学子,对他继续劝解道:

“先生也不必太执着祖制和正统。”

“千百年后,你我均埋骨泉下,化为一抔黄土,介时我们也是‘祖传正统’。”

说实在的,其实朝云国上上下下已经没多少人愿意反对朝云国长公主了:

对旧有的制度心存不满之人本就十有八/九,她两度成功治水在先,仁爱贤明之名远扬;又替莘莘学子改革科举取士制度在后,就仅有的这一两个愿意蹦出来反驳她的人,也都是硬着头皮鸡蛋里挑骨头的。

青衣学子面皮涨红,却最终还是心悦诚服地一揖到地,逃命也似的下台去了。

结果就在这个空当里,朝云国自己的人没什么想和她辩论的,倒是有个大燕国的学子蹦了出来,别问为什么能知道他是大燕国的,这一张口就能听出冲得要命的味儿来:

“女子不可干政,此为牝鸡司晨,阴阳颠倒之举!”

施莺莺:太好了,你们终于来了。

她就知道厉无殇前脚刚进朝云国,后脚就会带来这些糟粕东西。

于是她继续笑道:

“听先生言辞如此激昂,想来一定是个堂堂正正、光明磊落,说到做到、不会欠人人情的人。”

大燕学子骄傲道:“正是!”

“那好。”施莺莺凝神分辨了一下他的口音,便认出了他是大燕国哪里的人,从两三句话中便能得到这些信息,不可谓不博闻强识:

“黄河前些年决堤过,要不是我重修了堤坝,大燕国南部与我朝云国现在还音书阻绝着呢。”

“听你的口音,是从大燕国南边过来的,必要借道开封黄河郡才能来到朝云都城……要不你还是回去吧?毕竟这是我一个女人修的路,你肯定也不愿意走的,对不对?”

她说着,便拍了拍手,示意谢北辰上前把自家的垃圾捡回去:

“来人,送这位有骨气的先生绕路回大燕国去。”

“这……不能这么说,在我们大燕国,女人的东西就是男人的……”大燕学子语无伦次地辩解,言外之意就是出苦力的时候让女人来,验收成果的时候男人就可以美滋滋坐享其成。

更别提他还看见了谢北辰,顿时就像见了救星似的喊了起来:

“二皇子,你说句公道话!”

谢北辰冷酷道:“我不认识你。”

“而且我生是永平长公主的人,死是她的鬼。我的什么都是她的,我才不认你这套歪门邪说。”

大燕学子:???你他妈的???

施莺莺继续快乐补刀了一下:

“可这是你大燕的国情呀?又不是我朝云国的。你要参加的是我朝云国的科举,在我们的地盘上,就要听我们的。”

这位大燕学子也果然硬气,立刻道:“好!那我就回去——”

“再等一下。”施莺莺摆摆手,制止了他离去的脚步,问道:

“你和你们大燕国的长公主相比,谁更尊贵些呢?”

大燕学子『摸』不着头脑地回答道:“自然是大燕长公主。”

“那太好了。”施莺莺格外欢喜地一拍手,笑道:

“看来上下尊卑之分,不管在哪里都是通用的。”

“既然这样,把他拖下去,割了舌头。”她对谢北辰微一扬首,示意道:

“他刚刚对我有不敬之言。”

大燕学子立刻爆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半点之前凭借着自己是个男人就格外骄傲和得意的架势了:“墨池中无长幼尊卑之别——”

“你敢对令堂说这些‘牝鸡司晨’之类的话么?”施莺莺问道。

“……敢!”大燕学子继续硬着头皮高声道:

“『妇』德有云,‘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那在你眼里,‘男女’都要排在‘长幼’前面了。”施莺莺叹了口气:

“明明墨池中不论长幼尊卑,只论学问;你却不与我论学问,一定要提‘男女’之别;在你眼里,‘男女’又排在‘长幼’前面,可见你是不把墨池的规矩放在眼里,先把最大的一条规矩给坏了。”

“既然你不想遵守墨池的规矩,那我就跟你论律法;可我跟你认真论起来尊卑之别来,你又要搬出墨池的这套来脱罪,世界上哪来这样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好事呢?”

再也不用施莺莺强调第二遍,谢北辰就特别流利地把人给拖了下去,施莺莺这才整理了下衣袖,笑道:

“还有哪位能与我相辩?先说好,我们只论学问。”

有人在后面朗笑了一声:

“永平长公主这是为墨池相辩正风气呢。”

“否则万一今天的辩论传出去,便要让人看笑话了:十年一次的盛会上,竟然没有人讨论学问,反而让一个大燕国的外人在这里大放什么‘男女之别’的厥词,到时候丢的可是我们所有人的脸。”

周明德越众而出,来到施莺莺面前深施一礼,笑如春风拂面,令人心醉:

“我来与长公主相辩。”

两人在高台上相对而立,清朗的声音在风中传远:

“兴修水利有何妙处?”

“不犯旱涝,丰产由己,航运便利。”

“航运便利,则商业兴盛。万乘之国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有千金之贾,国多失。”

“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

“以何立国?”

“以民立国,社稷为贵,君为轻。”

……

每次的墨池盛会都会被编纂成册,毕竟是十年一遇的大场面。

以往的墨池记录里,群英荟萃,众星璀璨,出『色』者不知凡几,但每次墨池学会只有三天的时间,想要在三天的时间里讨论国家大事、经史子集,未免有些匆忙;再加上负责记录的人毕竟也人手有限,所以才会设立高台,将高台上相辩的人们的言论一一记下,上下两册就足够了,剩下的在台下辩论的,就只能记录格外出彩的言论。

只有这一次的盛会,不仅编纂成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足足十册,甚至在这十册里,有九本上都出现了同一个人的名字:

和她辩论的人换了又换,只有她的名字与封号巍然不动——

朝云国永平长公主,施莺莺。

不管上来的人和她说什么,她都能毫无障碍地接上话题:

谈治国之道,她就能说到律令赋税、适材适所;谈起民生……算了,有她年纪轻轻便监修的两大水利工程放在那里,没人会想不开去跟她辩论这个的。

谈起用兵之道,她便给出了依托朝云国地势之便的新式海战之术,数年后,新式海战之术竟然就成功地在和大燕国开战的时候用上了,这可不是纸上谈兵,是实打实的运筹帷幄而决胜千里。

要是谈诗词歌赋,她便更不怕了,锦绣文章倚马可待,最经典的一句正好合了她的大名。

为时三日的墨池盛会结束后,容『色』绮丽倾城的永平长公主在萧萧的风雨里只身渡江远去。

雪白衣角一只黄莺振翅欲飞,为她撑伞的年轻人长身玉立,伞面上绘着连绵不尽的朝云盛世山水,端的是潇洒又快活:

燕燕莺莺随战马,风风雨雨渡江船。

连三元及第的周明德,后世有名的朝云国贤臣、文章千古的文豪,都在编纂这一年的《墨池录》的时候,称她一句:

普天壤其无俪,旷千载而特生。

——结果“旷千载而特生”的永平长公主刚下了船,就被一个戴着纱帽的高挑女子给截了胡,就连谢北辰都没能反应过来,也幸好这位女子没有伤人之心。

她隔着纱帽死死地盯着施莺莺,半天都没能说出什么来,倒是施莺莺先发问了:

“……大燕长公主?”

她伸出手去,准确而轻巧地挑开了这位女子用来遮脸的纱帽,果然看见了那张艳丽得都有些盛气凌人了的脸:

“我万万没想到你对厉将军这么情深意重,不远千里地飘跑来跟着他。”

燕飞尘脸『色』铁青,看着脸『色』八成是被施莺莺给气得,但她还是说出了她要是不说的话:

“我是专门来找你的。”

“厉无殇会邀你去喝酒,为了让你不拒绝他,他还找了你二皇弟一起。你绝对不能去,他心怀鬼胎——”

“所以我请姐姐跟我一起去。”施莺莺反手握住了燕飞尘的手,微笑道:

“毕竟我一个手机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是搬不动一个大男人的。”

燕飞尘的表情很微妙地扭曲了一下:

“……你真的知道他要干什么?”

施莺莺谦虚地摆摆手:“好说好说。”

——毕竟虐文里最不缺的就是□□这个套路。

“哦,原来是我多管闲事了。”燕飞尘冷笑道,作势抽了一下手,没抽动:

“我这就走。”

“这倒也没有。”施莺莺温声道:

“我很开心姐姐能来帮我呢。”

她这不说还好,一开口,燕飞尘刚准备迈出去的脚又缩了回来。她皱着眉把施莺莺上下打量了一遍,满怀疑『惑』道:

“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吗?”

系统:“她好敏锐!她竟然发现了!”

“施莺莺,检讨一下你自己啊!大燕国长公主为了给你通风报信,切实地把信息传到你手里再保护你,都打扮成侍女混进来了,你连人家叫什么都不记得,是不是太狗了点!”

说归说,但系统还是举起了人物提示板:

就像它说的那样,施莺莺的确没能记住燕飞尘的名字。

施莺莺毫无心理压力地对着系统举起的提示牌回答道:

“燕飞尘。”

燕飞尘这才放心地长出一口气走了。

施莺莺刚应付完燕飞尘,就觉得背后有点发凉,结果她一回头就看见了正在幽幽地看着她的谢北辰,无奈道:

“你这是在干什么呢。”

她想了想,又流畅地补上了剩下的半句:

“谢北辰?”

“……长门尽日无梳洗,何必珍珠慰寂寥。”谢北辰幽幽道:

“你什么时候和她这么要好了,莺莺妹妹?”

系统:住手,不要再换风格了,我的宿主真的会从此认真关心你的心理健康的!

施莺莺叹了口气,觉得这位盟友的风格愈发多变了,却还是耐心解释道:

“大可不必,我只是去把厉无殇和我二皇弟拖到一张床上。”

果然她一抵达厉无殇邀约的酒楼,就看见了二皇子和厉无殇正相谈甚欢,一见到他,厉无殇就把面前的酒壶和酒杯往施莺莺面前一推,笑道:

“好久不见。”

“我远来是客,再加上你来晚了,虽不至于让你自罚三杯,但这杯酒你一定要喝,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

施莺莺轻轻在桌下踢了旁边的侍女一脚,笑道:

“冷酒伤身。”

随即她话题一转,问道:

“这是厉将军从大燕国带来的侍女?毕竟我也是这里的常客了,可从来没在这酒楼里见过这位姑娘。我指挥她的话,她能听我的么?”

厉无殇立刻就把施莺莺的这番问话理解成了女人在面对竞争对手时候的拈酸吃醋,立刻笑着回答道:

“她自然听你的。”

“那就好。”施莺莺把酒壶往侍女的身边推了推,吩咐道:

“去把酒烫过,再换个好看些的酒壶来。”

“而且就我们几个喝酒未免有些无聊,我再请个人来吧。”

“请周明德来如何?”二皇子不怀好意地提醒道:

“正好礼部侍郎近来高升了,我还没来得及去给他道贺呢。”

他恶毒地想道,谁不知道礼部侍郎已经带着整个周家都要捆在永平长公主身上了?很难说周明德究竟有没有别的心思,但不管有没有,今天这一壶『药』酒下去,他的好皇姐就得名不正言不顺地嫁到大燕国去!有也得变成没有!

让礼部侍郎来捉『奸』,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还能当场做个见证呢。

施莺莺满意地点了点头。

侍女大步离开后,厉无殇立刻对着侍女离开的背影指指点点了起来,语气中不乏居高临下之意:

“走路都没个女人样,将来肯定没人要。”

在厉无殇的认知里,这根本不算多出格的行为:

喝多了之后,荤段子都能满桌飘呢,对区区一个侍女耍点口花花能怎么了?

但他没有发现,他话音刚落,这位身影即将消失在拐角的侍女踉跄了一下,背影里都带着点怒气冲冲的味道了。

厉无殇继续对施莺莺道:“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哪怕你是朝云国长公主但也不能太不拘小节,不要天天在外面抛头『露』面,会影响你将来嫁人的。

结果没想到施莺莺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她优哉游哉地把面前的杯子一字排开,边玩边对他说:

“哦,那就不要讲了。”

厉无殇被堵得险些翻白眼。

但是他一想,如果今天的计划成功了,她以后还不是得听自己的?也就不多说了。

结果他不说,施莺莺就要说,并且还说得那叫一个一气呵成,半点让别人接话的意思也没有:

“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但我今天就要在这里讲了。”

“你带来的酒的味道闻起来可真不好。都是做将军的人了,怎么品味还这么堪忧呢?”

正好那位大燕侍女去热酒回来了,并提起壶来给他们每个人都倒了满满一杯酒。

醇香的酒水汩汩流出,澄清的『液』体盛在雨过天青『色』的青瓷酒具中,好看得很,颇有种形态自然的清新意趣。

不过也真的就像施莺莺说的那样,闻起来的确不太妙,对不起这美酒的好品相。

施莺莺微一皱眉:“热过之后闻起来更糟糕。”

厉无殇瞬间心虚了一下:

这的确不是普通的酒,是放了十成十分量『迷』『药』和□□的酒。

在他这种典型大燕人的认知里,只要弄坏了一个女人的名声,生米煮成熟饭后,她又能怎么办?还不是要乖乖跟了自己?

于是为了让施莺莺喝下这杯酒,他也没心思趁着倒酒的时候占便宜和揩油了——厉无殇甚至还觉得自己做出了很大的牺牲和让步——任凭这位高个子的大燕侍女给他们所有人都斟满了酒。

“不过既然是厉将军一片心意……”

施莺莺叹了口气,举起酒杯:“少不得喝一口。”

结果这一杯下去后,不过数息时间,厉无殇就觉得自己的眼皮越来越沉,活像坠上了秤砣似的。

在头晕眼花地栽倒在桌子上,不省人事之前,他拼命地睁大双眼试图去看清对面的施莺莺的状态:

不该啊!喝下这杯酒的人不该是他!

施莺莺看着齐齐栽倒的厉无殇和二皇子,特别真心实意地叹了口气,苦恼道:

“他都能用这一套去对付别人了,怎么就想不到别人可能也会来对付他呢?”

系统很拗口地解释道:“他想不到你能想到。”

刚刚负责出去烫酒的高个子侍女发出了一声不屑的嗤笑,随即把脸上的面具一摘,果然是燕飞尘。

这位大燕国长公主和施莺莺形成了鲜明对比,光看她当初能提着刀来找施莺莺算账就知道,这是个走练武路子的不寻常的家伙,走路的时候都大马金刀的。

也难怪施莺莺要在桌子底下轻轻踢她一脚:

但凡没有施莺莺在旁边提醒站姿,光看燕飞尘这不拘小节得特别有辨识度的作风,哪怕是在没什么脑子的厉无殇面前,恐怕也会分分钟『露』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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