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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烹饪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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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冒着白烟、文火慢煨的大锅,阵阵清香”,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什么?火锅还是高汤?但是这种话却是魔药课教授斯内普说出来的。他虽然表情严肃,言语恳切,但汤姆还是不由自主的联想起了各式各样的料理。

“如果可以在冬天里支起一口铜锅,点上炭火,然后再把鲜羊肉片成薄片,沸水里滚上两滚,配上麻汁酱,那真是给个皇帝都不换……”汤姆的思绪飘到了东来顺里。

“……我可以教会你们怎样提高声望,酿造荣耀,甚至阻止死亡——但必须有一条,那就是你们不是我经常遇到的那种笨蛋傻瓜才行。”

他的开场白不长,但讲完后全场鸦雀无声。小巫师们面面相觑,赫敏几乎挪到椅子边上,朝前探着身子,在她看来这个教授的逼格高的不得了,她很想向他证明自己并不是傻瓜。

斯内普将学生们的表现尽收眼底,他对自己刚刚的开场白非常满意,除了——

“汤姆·约德尔!”斯内普突然叫了汤姆的名字,“如果我把合欢花的粉末加入独角兽毛发浸泡液中会得到什么?”

斯内普虽然不是邓布利多那样的读心术大师,但也能从学生们的表情中把他们的心中所想猜得八九不离十。刚刚他只是看了一眼汤姆的眼睛就知道他恐怕心思不在魔药课上,斯内普凭直觉认为这家伙大概是把魔药课和蠢乎乎的麻瓜烹饪搞混了。

于是他打算给这个浅薄的人一个教训。

“汤姆……约德尔,是个好名字。”斯内普撇了撇嘴。

赫敏搜刮了一下记忆,想到了答案,于是她把手臂高高的举起,在她心中,这是最好的和老师拉近距离的方式,以前小学的老师们都因为她能积极回答问题而很青睐她。

不过斯内普是不同的。

赫敏用她的方式释放了善意。那这份善意被斯内普教授收到了吗?必然没有,还起了反效果,斯内普看到赫敏把手举了起来,就有些不悦:你这是要卖弄你的小聪明吗?我在提问那个走神的汤姆呢!他刻意无视了赫敏高举的手臂。

“教授,合欢花的粉末和独角兽毛发浸泡液加在一起可以配制成一种会带给人幸福感的药剂——欢欣剂,但欢欣剂也不宜过多——”

“够了,没必要在我面前说这些人尽皆知的东西,”斯内普教授打断了汤姆的话,“让我们再试一下,看看你是不是真的懂,约德尔,告诉我,魔药有七种熬法,是哪七种?”

这个问题比上个要基础的多,赫敏努力的把手举得更高了,但是斯内普却只觉得这只手非常的碍眼。

“煎煮、冲泡、浸渍、油膏、敷剂、酊剂和洗剂。”

这七种魔药的熬制方式是魔药学的基础,也带有极强的麻瓜化学的影子,只是步骤粗糙了不少。

斯内普点了点头,“看来你假期里翻了翻书,格兰杰小姐,我在提问约德尔,和你没有关系!为了让你记住不要干扰我对其他人的提问,拉文克劳扣一分。”

赫敏如中雷击,她有些难以置信:自己一片好心,居然换来的竟是这种下场?

看到一句话解决了赫敏,斯内普心中畅快了一点。

“约德尔,你说说如果眼前有一个人中毒,在无法辨别毒药种类的时候,可以用什么解毒?”

“可以在病人的嗓子里塞入一块粪石,或者用曼德拉草。”

“粪石比曼德拉草更适合。”斯内普再度点了点头,周围的小巫师们则是看的目瞪口呆:这些问题里用到的材料,他们甚至都没听说过!

“听见了吗?”斯内普对着班上的学生们说道,“你们为什么还没有把这些记下来?你们也知道答案?”

教室里响起了一阵摸索羊皮纸、羽毛笔的声音,然后就是写字的沙沙声。

【成就达成:解决斯内普教授开学三问奖励:魔石×90】

【成就达成:斯内普教授的认可·其一奖励:魔石×30】

很显然,虽然斯内普教授面无表情,但汤姆这次还是过关了的。接下来他把学生们分为两人一组,让他们按照黑板上写的步骤去调制一种简单的药水,这种药水可以用来治疗疥疮。学生们称量荨麻、碾碎蛇牙的时候,斯内普就在教室里巡逻,并点明学生们操作失误的地方,几乎所有人都被他训了几句,连汤姆也不能幸免。

这倒不是斯内普找茬,而是一群十一二岁的孩子,哪里懂得配魔药?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连厨房都没进过几次,所以在斯内普眼里,这些人的操作属实是辣眼睛。

不过还好,没有出什么大乱子,最终这节课平安落地。大家挨过了漫长的两个小时后就匆匆离开了教室,往礼堂赶去。

“看开点,斯内普就是这样一个人,挺不讲理的,”汤姆看到赫敏情绪低落,安慰了她两句,“格兰芬多被针对的才惨呢!”

【你出色的完成了斯内普教授布置的任务,认真的配制了魔药,你的魔药学有所提升】

汤姆下课后还收到了系统发来的私信,他看到自己的人物栏下面的魔法理论里多了一项:

【魔药学0级(10/100)】

看起来自己这两节魔药课学有所得,汤姆心情好了很多。

吃完饭后,汤姆按照系统的指示,在一个废弃的扫帚间的角落里找到了几乎朽坏的木盒子,在里面找到了一支羽毛笔。羽毛笔看起来还不算太旧,整体上有一种古朴的感觉,汤姆觉得它挺顺眼的,就收下了它,可以不蘸墨水的羽毛笔还是相当的好用的。

羽毛笔分为两种,一种是不带墨囊的,另一种是带墨囊的。不带墨囊的,每写几个词就需要把笔尖伸进墨水瓶蘸一蘸,麻烦的很;带墨囊的,实际上就是钢笔,只不过笔身是羽毛罢了。魔法界的羽毛笔多半是不带墨囊的,用起来突出一个天怒人怨。所以巫师们搞出了各种花活:自动书写的,自动蘸墨水的,还有用血做墨水的……

汤姆这支特殊一点,它似乎可以直接把墨水瓶里的墨水挪移到笔尖,墨量不多不少刚刚好。使用起来极为便捷,更像是圆珠笔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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