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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罪不容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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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哥儿被孙院判领进太医院,没立刻请教问题,而是先跟孙院判认了一圈人,包括太医院院使施钦和另一位院判刘文泰。

太医院院使就是太医院的一把手,官比孙院判他们高一品。

文哥儿拜见过三位领导,便等于拿到了在太医院自由行走的权限。

孙院判他们都有事要忙,没空带小孩逛太医院,于是指了个机灵的医生给文哥儿当陪玩。

所谓的医生,指的是在太医院学习的医学生,年纪都挺小,正处于记性最好、悟性最佳的阶段。

当然,孙院判主要还是让人看着文哥儿别让他乱跑乱动。

作为行医多年的太医院二把手(之一),孙院判体力也算是不错的了,结果把文哥儿抱进太医院来还是忍不住揉了揉手臂。

这小子看着明明就那么大一点,左瞅右瞅都不像个小胖墩,结果上手却是那么地沉。由此可见,这小子平时没少跑跑跳跳,不是个省心的小娃娃!

施院使胡子花白,属于让患者看了很有安全感的那款老中医。他问孙院判:“你什么时候与这小神童认识了?”

孙院判道:“在门口见到的,他说有点问题想来请教,我想着这么小的娃娃让他来玩玩不碍事,所以也就顺便把他带进来了。”

至于文哥儿是不是真的要问什么正经医学问题,孙院判觉得不太可能。

就那么小一娃娃能懂什么?就算于诗文一道上有点儿天赋,也不至于连医理都能生而知之吧?

请教什么的肯定只是借口,估计就是想来太医院长长见识。

陛下连紫禁城都许这位小神童去了,太医院自然没必要拦着他。

孙院判也不怕这小孩惹出什么乱子来,他那状元爹和他那几个翰林学士老师不得负责?

另一边,文哥儿已经跟着人溜达到御医们所在地。

明朝学医地位不高,连太医院院使都只是五品官,御医就更不用说了,也就八品官。至于医士之类的,属于不入流纯干活的。

若无宣召,太医院御医们的工作倒也清闲,他们大多是被朝廷征召到京师来的,有不少都曾是地方上的名医,闲着没事时便在那整理医案。

医案这玩意就跟后世的病历本差不多,基本都会记录下病人个人情况、具体病症、诊脉结果以及对应的治疗方法、治疗效果等等。

不少名医都会把自己遇到的有参考性的病例精心记录下来,以供后人参考。

见文哥儿过来了,御医们都觉得稀奇,停下手头的活打量起这个突如其来的小娃娃。

作为行医经验的名医,大伙职业病一下子犯了,都仔细地观察起文哥儿的气色来。

文哥儿平时能吃能跑,脸蛋儿透着健康的红润,一双眼睛更是奕奕有神。

光看这份精神气就知晓他身体倍儿棒。

文哥儿积极地跑过去自我介绍,也不说他爹和他老师,就说自己是在翰林院读书的王守文,今年已经足足四岁了!

众御医听得一乐,笑问:“那你不在翰林院读书,来太医院做什么?”

文哥儿说道:“来看看!”他边说边好奇地踮起脚看一位老御医正在写的医案,惊奇地发现这东西很像是病历。他问道,“你们会把遇到的每个病患都会记下来吗?”

老御医道:“哪里来得及每个都记,一般只会记些要紧的,市面上许多医案里已经写过的就不写了。”

这还是他们这些有名望的名医才会写,换成那种混口饭吃的民间医士那可就是治过就算了,压根不会考虑写医案这种东西。

文哥儿道:“太医院的藏书里有这种已经写好的医案吗?可以给我看看吗?”

老御医道:“有是有,就怕你看不懂。”

文哥儿道:“我就看看,不用懂也行。”

老御医听文哥儿这么说,便让人领着文哥儿去藏书处找医案看。

接下来一段时间,文哥儿每天都会抽空跑太医院看医案,不时拿着医案去找老御医他们请教自己遇到的疑问。

他每次拿来提问的医案都很有代表性。

提出的问题也很有针对性。

御医们惊讶于文哥儿的坚持以及敏锐,有时甚至会就着文哥儿提出来的问题开集体研讨会,你来我往地针对相关医案进行讨论(甚至捋起袖子吵架)。

文哥儿跑得这么勤的结果就是,太医院的医学生们遭殃了。

医学生们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也有机会享受到“你看看人家文哥儿”这种训斥。

王家这小神童不是习举业的吗?!

为什么要来太医院祸害他们?!

他一个读圣贤书的,怎么读医案读得比他们还勤快?!

太过分了,真是太过分了,没看到御医们看他们的眼神越来越不和善了吗?!

再被文哥儿这样迫害下去,他们得挨揍了!

难怪有人说这小子是京师小孩儿的噩梦,他们总算是领略到了!

文哥儿自然不知道医学生们看他的眼神都不对了,他每日跑太医院翻翻找找,旬休日还央着李兆先或者王守仁带他出去集市之类的地方转悠,挑些好交流的对象聊天儿。

王华等人看在眼里,也没阻止他满京师瞎跑。

就想看看他能跑出个什么结果来。

不知不觉到了六月,文哥儿终于不到处乱跑了,开始闭关琢磨着怎么写文章。

他能做的事不多,也就笔杆子还能用用。

只是这笔杆子能起到什么作用、写出来的东西能传得多远,他是毫无把握的。

可梦里那篇文章不是说了吗?

有一分热,发一分光。

偏偏字字如刀。

他接过文章一看,赫然发现第一行写着《讨“金莲癖”檄》几个大字。

谢迁只知文哥儿脾气倔,却不知他忙忙碌碌近一个月,竟是为了写这样一篇檄文。

最后文哥儿还在这份触目惊心的清单后面表示古时抓到自残导致“福手”“福足”的人是要治罪的,这种残害子女身体的父母也应该治罪!

第二宗大罪是有违人伦。

谢迁他们见李东阳如此情态,都有些讶异,讨过文哥儿那篇檄文传看起来。

一边写一边修修改改。

他早早揣着《讨“金莲癖”檄》去翰林院,等李东阳他们下了早朝便跑过去给他们看自己的新文章。

金生这段时间跟着文哥儿到处跑,自然知道文哥儿想做的是什么。

要是李东阳他们不喜欢这檄文不愿传读,他便出去寻几个说书先生到外头读一读,总有传出去的办法!

这种天理人伦都不顾的人,谁相信他们能为国为民?

足者,犹如房子的地基,从没听说过地基越小越好的。地基不稳,房子本身尚且要塌,更何况女子还要承担生儿育女之要责?强求足小,令人费解!上天赐予世人一双天足,“金莲癖”却为了赏玩小脚这一私心肆意鼓动世人将它毁伤,实属有违天理!

偏在她们短暂的一生之中还要遭受文哥儿所说的“分筋错骨”。

这几日文哥儿心里想着檄文的事儿,夜里都睡得不怎么安稳,如今总算是好好地睡了一觉。

首先讲得便是缠足这种事自古皆无,唯独北宋之后时局动荡,中原屡丧外族之书人却“文必金莲”,姑且可以称他们为“金莲癖”。

想到家中年仅七岁的幼女,李东阳不由久久地盯着文哥儿所写的“为父不慈”四个字不动弹。

标题是《讨“金莲癖”檄》。

金莲癖,国贼也,罪不容诛!

国家多难,必因此辈!

不算后面那串长长的医案的话,整篇檄文其实不算太长。

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斟词酌句、反复思量。

一看之下,谢迁也安静了。

所以他希望一切都能变好。

可再细读一遍,他不知怎地想到了自己才四十出头,竟已两度再娶,过去二十年里他先丧发妻,再丧续弦,次女也夭折了,光是他身边的女子便多难至此!

他每天都过得很快活。

“金莲癖”文必夸足小,每每常写“三寸金莲”,以至于民间缠足也一味求小,哪怕掰断女儿趾骨也在所不惜。许多女子垂髫之年便遭分筋错骨之痛,甚至还成了需要靠人抱着走的“抱小姐”,因此陋俗而至残废夭折者不可胜数。

自从出生在这个时代,他遇到了很多很多对他好的人,拥有了很多很多的关爱。他每天都没什么烦恼,只需要烦恼吃什么喝什么好。

第一宗大罪是有违天理。

当家祸家,当国祸国!

文哥儿还在文末附带自己整理出来的一些医案,两京十三道皆有因追求“三寸金莲”而致残的案例。

接着就是细数“金莲癖”的罪过了。

哪怕寻常人家不会强求将女儿双足缠至三寸,这也是她们本不必遭受的苦难。

李东阳初读之下,只觉文哥儿文辞大有进步,行文之犀利看得人通身舒畅。

他文章中这股子凌厉劲也不知是跟谁学的!

不管这光多微弱,到底是尽过力了,日后不至于懊悔自己什么都没做。

文哥儿就这么闭关写了三天,可算是把整篇文章写出来了。

李东阳是看着文哥儿这段时间东跑西跑的,心里对文哥儿能写出什么样的新作来也非常好奇。

文哥儿每天回到家就开始伏案书写。

他接过文哥儿那篇檄文就着油灯认认真真抄写起来。

只不过这“金莲癖”又是什么个说法?

他不是多厉害的人,太远的事他管不了,他只管眼前看到的。就算最后没能起到太大的用处,也比什么都不做要好!

那些鼓吹三寸金莲的“金莲癖”,更是应当抓起来把他们脚缠成三寸再放他们出狱,叫他们与自己不顾天理人伦也要赏玩的三寸金莲长相厮守,日日赏夜夜赏!

竟是篇檄文!

为父者知其女遭难而不止之,为子者知其母受苦而不为母放足,实属为父不慈、为子不孝!

这样的文章拿去给他老师看,也不知会不会被没收,还是留两份下来比较好。

比起文哥儿以前写的轻松诗文或者调研报告,这文章全然是另一种风格,标题是“檄”,言辞也是奔着檄文去的,字字句句都激烈而有力,读来竟时常有如闻惊雷之感!

这文章传出去,不仅“金莲癖”要心慌了,像他这样为人子为人父的怕也感觉被指着鼻子骂了吧?

有违天理,有违人伦!

他把整篇《讨“金莲癖”檄》通读一遍,觉得已经很不错了,便让金生帮忙抄两份留底,自己径自睡觉去了。

李东阳好奇地往下一读,才知道这是在讨伐“金莲癖”带起的缠足陋习。

文哥儿安安稳稳地一觉睡到天蒙蒙亮。

足本天赐,缘何强自求小?

文哥儿把文章整理出来,已经是六月初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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