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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世家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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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暮时分,灵州城东,一队轻骑纵马飞驰。

只见雪花四起,隆隆的马蹄声此时也不见了踪影,唯一能够听到的只有马蹄踏在厚厚的雪中,发出沉闷的噗噗声。

这是一队百人轻骑,为首者胡人面孔,脸上从上到下有一道长长的疤痕,显得杀气腾腾。

“城门休毕,天子有敕书至!”

眼瞧城门即将关闭,执失思力大吼一声,声音响彻百步,震落城头箭楼屋檐的积雪,城门都尉抬眼去看,连忙制止道:“且止,天子敕使至!”

宣令完毕,都尉还不忘派人去禀报吴王。

毕竟,能够让天子派遣三卫之首的亲卫担任扈从传诏之人,整个灵州也只有吴王有此资格。

“快去军中,请禀报吴王。”

执失思力看到城门关闭的步骤戛然而止,大松一口气,随即一夹马腹,催马疾行。

轻骑在执失思力的带领下,飞一般冲入城内,城门都尉眼馋的看着一匹匹飞驰的骏马,流下了羡慕的口水。

“这都是好马啊——”

进入城中,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萧条,边塞之地,更是战时,整条大街上空空荡荡,没有一个行人,甚至连一棵树也没有。

据说是因为妨碍大军同行,被刺史下令砍伐了。

沿着大道,执失思力迅速来到了刺史府。

“天子敕书至,请吴王来接敕书。”执失思力对看守大门的卫士说道。

“吴王在军中,不在刺史府。”

“不在刺史府?”执失思力闻言一怔,堂堂吴王,居然真的能日日与将士同起卧,没搞错吧?

“军营在何处?”

“城北十五里。”

卫士言简意赅,守门之时,不可以与人交谈,若不是此人是天子敕使,卫士早就扬起手中长槊,驱赶他们离开。

“多谢。”执失思力拱了拱手,深吸一口气,摸了摸胯下战马的鬃毛,稍加抚慰。

“十五里,城北军营,走!”执失思力对亲卫大声喝道,随即一马当先催动骏马,直奔城北而去。

太阳愈发西垂,夕阳的余晖越来越黯淡,越来越昏暗。

骏马不愧是骏马,踏在城内的坚实道路之上,一溜烟似的飞驰着。

坚硬的马蹄敲击着石板,发出砰砰的响声。

赶在城门关闭的最后一刻,执失思力总算离开了灵州,一路向北而去。

“驾!”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从小长在草原的执失思力,自然向往在草原上纵马驰骋,但他毕竟是突厥降人,即便立下战功,也颇为谨小慎微,不敢稍稍逾越。

即便天子射猎,执失思力也不敢展露自己的射雕箭术,甚至要充当诤臣的角色,劝天子不要射猎。

而今,远途奔驰,两日一夜从奔驰一千四百里,从长安到达灵州。

虽然筋疲力尽,但执失思力却感觉难以言说的满足。

“驾!”

连续奔驰两日,战马已然不堪重负,执失思力清楚,这匹马已然油尽灯枯了。

“将军,前面就是军营!”

亲卫中郎将看着不远处的营垒,大声喊道。

那是一座用汉魏旧城扩建的军营,夯土的营垒坚固无比,城内没有街巷,只有一条条可以容纳四匹马并行的道路。

军城的中央乃是武库,城池外道路宽阔,却暗藏杀机,陷马坑不计其数,铁蒺藜、木蒺藜遍布,壕沟深一丈,宽三丈,从距离城墙五百步,一直挖到羊马墙前。

而在城墙之上,甚至还有突出布置的八牛弩,用以提升射界。

这还不是这座军城防御的全部,在不高的丘陵上,几十座烽燧封锁着这片山区,所有的交通要道,山间小路,甚至山崖断层,都在大军的监视之中。

这一切严密的防御,自从前隋驻军于此便开始营建,不过修筑到这样密不透风的状态,还是胆小的李恪的手笔。

防备偷袭综合征。

陡然间,烽火燃起。

恰好是太阳降下最后一抹余晖之时,一道烽火燃起,随即是第二道、第三道,一直延续到军城所有的烽火台,统统燃起烽火。

相隔数里,执失思力听到了低沉绵长的号角声,在山谷中随风传来,灌入他的耳中。

好高的警觉。

执失思力不禁心中赞叹,拍了拍慌乱的战马,传令亲卫就地下马止步,高高举起大唐的旗帜,点燃火焰。

夜中,被误伤也无法责怪旁人,何况那人是吴王。

短短半刻,一队轻骑从山间两掖的隐蔽道路冲出,出现在执失思力所率领亲卫的后方。

“啊?”执失思力吃惊的转过身去,下意识握住腰间的横刀,还在犹豫自己要不要拔刀。

这时,一连串的羽箭不知道从哪里射了过来,射在执失思力脚边,吓得执失思力立刻放开刀柄,大声喊道:“休要放箭,吾乃执失思力,天子敕使,天子有敕书与吴王!”

“勿动!”萧徇骑在马上,大声喊道。

“这……”执失思力竟无言以对,什么时候天子的使者遭遇过如此待遇?

片刻,一骑从军营中飞驰而出,直奔萧徇而来。

骑士来到萧徇身边,附耳言道:“大王偶感风寒,用了药方才睡下,马长史有令,先让敕使入营,不可怠慢。”

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不生病的。

李恪昨日洗了个澡,没想到突然下雪,早上起来浑身算账,鼻子不透气,脑袋犹昏又沉。

医官忙不迭的前来,立刻断定乃是风寒,开了几副药,李恪捏着鼻子喝下,裹着厚厚的被子,发汗睡了一觉。

“知道了。”萧徇点了点头,让众人收起兵器,来到执失思力身前。

“在下吴王府功曹参军、奉议郎、飞骑尉萧徇,现充燕然道行军录事参军。”萧徇躬身报上自己的官职与以此表示自己的敬意。

吴王府功曹参军乃是萧徇的本职,奉议郎是六品文散官,标明品阶,领取丰富,享受待遇都要按照散官计算,飞骑尉则是勋官,对于身为文官的萧徇而言,除了领取一点勋田和稍稍荣耀一些,并没有什么用处。

最后一个长长的官名,则是萧徇现在从事的职务。

以吴王属官的身份,充任燕然道行军的录事参军,掌管军法律令,铁面无私。

萧徇谦恭的报出自己的官职与姓名,执失思力却从中感受到一种傲然。

这也难怪,三个月不到从白身一跃成为六品文官,谁能不傲然呢?

想到这里,执失思力不禁想起吴王在长安的贤明,心中好奇,吴王究竟是不是传言的那么贤明,那么礼贤下士,那么清白自守,还是仅仅是坊间虚言?

“某是执失思力,烦劳萧参军引路,宣明诏敕。”执失思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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