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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黑风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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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想要报仇的人当中,有没有女子,特别漂亮且剑法很厉害的那种?”

李长安试图问出关于昨晚女子的信息。

安昭然沉吟道:“用剑的漂亮女子……太多了,子衿姐姐可是所有女人的追寻目标,这些人肯定都想要杀你为快。”

“你挑其中最厉害、最危险的说。”

“最危险的非她莫属!不过你怎么突然问这个,难道她来找过你了?但是你怎么没死?”安昭然狐疑的看着李长安。

“是谁?”

“落云谷,白夭夭!她当年杀了一位荒唐无度的城主,子衿姐姐在马踏江湖时将其给抓住,但最后却放了她,还和她成了好朋友,而且她嫉恶如仇,行事单凭好恶,如果我是她肯定会第一时间过来杀你。”

安昭然突然同情的看着李长安,“我突然觉得你没必要这么拼,好好享受仅剩的时光吧……”

李长安一把抓住安昭然的手,“好妹妹,你可得保护我。”

“我怎么可能是她的对手。”

安昭然用力的把手从李长安手中抽了出来,在衣服上擦了擦,“传闻她天生自带剑感,五岁手持木剑就舞出一套剑招,十四岁修玄气,仅用一个月就成为了青铜,当年就算是子衿姐姐也是和她大战了三个时辰才将其抓住,江湖上对她的评价是:面如妖媚惑人心,剑若白云迷人眼。”

“你如果真的遇见了她……千万不要盯着她看,否则死得会很快。”

李长安现在已经有九成的把握确定那女子就是白夭夭。

面如妖媚,这个词语简直就是为她量身打造的。

只有怪物才能打败怪物。

安昭然是靠不住了,李长安更加坚定了抱住白夭夭的大腿的想法。

他从躺椅上起身,“把笔给我,我还能写!”

……

夜幕降临。

李长安在小荷的伺候下洗了脚,又教了她半个时辰的认字,然后拒绝了她的侍寝请求。

等到小荷走后,他则是继续坐在桌前,挑灯码字。

后半夜,李长安房间的窗户飞速的一开一合后,伴随着一阵香风,他的面前已经坐了一位美艳至极的女子,正是白夭夭。

当看到面前有这么多存稿时,她的脸色果然变得柔和了不少,然后也不说话,直接看了起来。

李长安好似没有看到她的到来般,依旧是自顾自的写着字。

夜色笼罩的边陲之城,寂静无声,只有城主府的一个房间亮着烛火,房间内两道人影,一名女子半倚着看书,一名男子执笔写字,形成一副无比和谐的图画。

等到天际露出鱼肚白的时候,看书的速度终究是追上了书写的速度,白夭夭放下纸,起身伸了个懒腰,将身材展露无余,美艳不可方物。

李长安仅仅是余光的感知,就感到心猿意马,不过他牢记了安昭然的话,坚决不敢盯着白夭夭看,只是心无旁骛的写字。

码字使我快乐。

白夭夭看他这副模样,笑着道:“我只是让你写书,你这么拼命做什么?写得少我又不会吃了你。”

李长安早就准备好了台词,真诚道:“姑娘误会了,我只是觉得如姑娘这种天仙一般的人儿都喜欢看我的书,一时间喜不自禁,不想让姑娘久等,这才拼命写书。”

没有哪个女子不喜欢听甜言蜜语,只要自己脸皮够厚,那不好意思的就是别人。

“花钱巧语,别以为这样就可以将我打动!”

白夭夭话音未落,身影已经消失在远处,两次都是来无影去无踪,让李长安好生羡慕,也好想成为武道高手。

……

接下来的日子都很平静。

转眼五天的时间悄然而逝。

边陲之城的道路在有序的施工,已经颇具规模,李长安每天爆肝码字,虽然和白夭夭的交流很少,但是两人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方式,相处起来越发的和谐,小说也逐渐的接近尾声,同时,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这期间李长安又招聘了十名护卫。

而最大的成果则是出版的小说成绩。

因为他爆肝码字,再加上情节跌宕起伏让人着迷,已经打开了相当一部分市场。

那一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的言论在各处上演,激起了无数少年武者的心,同时,还有很多人则是在嗑主角和他师父的爱情,这种克服种种磨难,彼此搀扶,期间再秀秀恩爱、喂喂狗粮的爱情,不知道让多少人感动落泪,他们都在等一个完美的大结局。

因为边陲之城太过落后,所以无法看到这本书的影响力,但是李长安却能从民心值的增长看出来。

“姓名:李长安。”

“境界:青铜初阶。”

“城池:边陲之城。”

“民心:1728。”

比五天前足足多出了一千多的民心值!

果然他这条路走对了,用出书来提高边陲之城的知名度是可行的,这还仅仅是开始,以后绝对会相当乐观。

他现在就攒着民心值,等到了一万点就开启十连抽,日子真的越来越有盼头了。

“城主大人,城主大人,出事了。”

就在李长安准备继续爆肝码字时,海公公满头大汗的跑了过来,满脸的惊慌。

他这副模样只能说明……事情很严重。

李长安当即道:“怎么了?”

“硝石……硝石矿被劫了!”海公公双膝跪地,满脸苦涩。

李长安的心头狂跳,冷然道:“被谁劫了?挖矿的人怎么样?”

海公公道:“是黑风寨,挖矿的人也全都被扣下了。”

李长安的眉头皱了起来。

神武大陆武者众多,大小势力多如牛毛,有人占山为王做强盗并不奇怪,奇怪的点是黑风寨为什么会去劫硝石矿?

硝石在当地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玩意儿,和金矿铁矿根本没法比,更何况现在知道硝石可以制冰的人都没几个,强盗劫下硝石矿图啥?拿去卖钱还不如直接打劫商队呐。

难道为了恶心我这个城主?我和这个黑风寨也没什么仇怨啊。

李长安问道:“他们有没有留什么话?”

海公公犹犹豫豫道:“他们说如果想要救人,就在三天内凑齐二十万两银子,否则……就血洗当场。”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二十四章 黑风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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