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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捉出奸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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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庆功宴上,将士们兴高采烈,一个个推杯换盏,沉浸在得胜的喜悦中。

“有将军带领我们,真是我们的福气啊!”

“就是,要是没有将军,我们哪能这么快就赢下这仗?”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举杯对着文半梦,“将军,我敬你一杯。”

文半梦坐在上座,闻言后对他举杯,然后一饮而下。

望着那些将士捏杯的手,她灵光乍现,忽然有了主意。

杜逊在耳边低语:“将军,明日便是回城的日子了,依我看不如今日我们就查查,究竟是谁才是那奸细?”

“不必。”

她自信地站起身,举杯对着座下的众人,“我在这里敬诸位一杯,愿河清海晏,家国平安。”

这话一出,在场的所有人都站了起来,举杯对着她,然后颔首饮下。

“属下与将军同愿!”

杜逊讷讷地饮下酒,不解地看向她,将军这是何意?难不成敬杯酒就能查出奸细?

文半梦却意味深长地看了场下众人一眼,这些人,大多是久居沙场的老兵,与她十分亲近,自然对她的行踪也了如指掌。

她的目光扫视,最终停留在某个角落位置。

两指点了点桌面,她对杜逊道:“把三排二座那个千夫长的小侍卫喊来。”

杜逊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将、将军,那就是奸细?”

就一个小兵,能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她淡笑不语。

一旁干坐着的纳兰雪脸色渐黑,她坐在角落边,虽行动自由,但唯独不可靠近阿姐。

自从那事以来,阿姐就再也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

她这心惴惴不安,她总觉得,文半梦一定是知道什么事了,所以才忌惮她至此。

而纪清越在看到她喊士兵前去的时候,已经察觉到了不对劲,伸手将那小兵拦下。

这文半梦又在搞什么花招。

杜逊一怔,不解道:“三殿下,这是将军要的人,您这是干嘛?”

他挤出一个笑容,“没事,我就是看他生得伶俐,觉得给本殿做侍卫极好,……既然梦娘想要,我让给她就是。”

那小兵也没经历过什么大场面,干笑道:“殿下抬爱,我就是个普通士兵。”

杜逊回眸,带着他走到文半梦的身旁。

“将军,人找来了。”

文半梦细细端详着他,眼前这个小侍卫,眉目清秀,个子不高,看上去才十五六岁的样子,十分青涩。

“知道我喊你上来干嘛?”

那小侍卫红着脸摇头,“属下不知。”

将军是他极敬佩的人,如今能有这个机会接近将军,不免有些紧张。

“我听说在军营中你写的字极好,能否提几个字给我瞧瞧?”

他的字再好,哪能好过将军啊。

但小侍卫不敢说出口,遂点点头:“当然可以。”

杜逊则奇怪地看了文半梦一眼,那信笺都被项密烧了,现在写字管什么用,也看不出来什么啊。

况且这个小侍卫看上去那么乖巧,也不像是奸细。

有人端着笔纸送上来,小侍卫提笔在纸上写了两句话,正是她方才说的那两句。

河清海晏,家国平安。

他觉得这句话极好,在脑子转了个弯,就写下来了。

小侍卫有些不安地看着文半梦,生怕因为自己的一个小举动,惹恼了她。

文半梦将目光落在他题的字上。

楷体小字,方方正正,虽称不上什么好字,但也算是难得。

将那纸收起,她淡笑道:“写得很好,你学这个学了很久?”

寻常人家读书,除非是有意想考取功名,否则一般不会使用楷体,而是会用更轻巧易写的草体。

“家人希望我考取功名,所以学过一点。”

说起这个,他的眼眸明显一黯,文半梦猜了个大概,也就没多问。

能被送来当兵的,多是些苦命的孩子。

“这个我收下了,以后你就留在我这边当差吧,你可愿意?”

“愿意。”他不假思索地答道:“能在将军身边当差,是我一生的梦想。”

“你的梦想未免太浅薄了些。”文半梦点在他的脑门上,“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何清。”

何清,那不就是河清海晏的意思吗。

怪不得刚才写了这句话,真有意思。

文半梦淡笑,“好,何清,你跟我走吧。”

她又看向杜逊,“把纪清越给我叫来。”

杜逊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好端端的,又跟三殿下扯上什么关系了?不是还在生三殿下的气吗?难不成将军又回心转意了?

帐内,纪清越喜呵呵地走进来,她定是想起来他的好,才迫不及待地喊他过来,他恶狠狠地想,这次一定要文半梦低头给他赔罪。

然而他进了帐内,却发现这里不止文半梦一个人。

气氛压抑地可怕。

何清低头站在一旁,脸色煞白,还止不住地抬头看向纪清越。

纪清越不知发生了什么,他与何清从来不认识,文半梦把他喊到这里,不是为了与他重归于好吗?

她坐在上座,在看到纪清越后冷笑一声,“亏你一点不心虚,纪清越,把我的情报卖给项密,对你来说到底有什么好处?”

敬酒的时候,她就注意到,在场的那么多将士,只有何清的中指上有茧子,但他一个小侍卫,怎么可能对她的情报了如指掌。

方才进账后一问才知,前几日一个侍卫来找过他,求他帮忙写过一封信。

那封信的内容,和项密所说一致。

至于那个侍卫,他已经供认,是纪清越委托他这么做的。

亏他能想出这种主意,把自己摘了个干净,倒是让旁人险些被陷害。

“梦娘,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还在装。

文半梦恨不得现在就让他血溅当场,若非顾及他的皇子身份,她何必忍气吞声。

“何清,把你看到的都说出来。”

何清白着脸,不安地瞟了纪清越一眼,“的确有人让我写过几句话,正是三殿下帐内的侍卫。”

众人霎时一惊。

那不就是说,三殿下想置将军于死地?可这对他有什么好处啊。

没了将军,文家军就打不了胜仗,三殿下又不能独当一面,这么做,不是自掘坟墓吗。

众人纷纷猜测,不乏有人觉得这是旁人的构陷。

三殿下一向聪慧隐忍,也许是对感情上有些随意,可对将军,他们实在无法相信他会害她。

“你们不必再猜测了,这件事情的确如此。”

她打断帐内那些侍卫的窃窃私语,“因为,他纪清越想要的不是我的命,而且文家军的统领权。”

这件事揭穿以来,她一直没有将这件事往纪清越那方面想,就是因为纪清越还需要仰赖她的权势,不可能害她性命。

但现在,她想通了。

将她支走,他就有了名正言顺统管文家军的权力,若她不慎死在敌营,他便可以乘机占据文家军,将她的权力归于自己麾下。

若她回来了,那文家军对他的态度也绝对会从一个无能皇子,转变为万夫统领。

所以那日城下,他故意犹豫,以激怒她,然后装出一副和她吵架才选纳兰雪的模样,其实从一开始,他压根就没打算救她。

然而他没预料到的是,她不仅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回来了,而且还带回了被俘虏的文家军精锐,让士兵们更加敬佩信赖她。

这一切,也就说得通了。

“文半梦,你没有证据,只凭几个不知哪里找的人证,就想攀咬我,是不是有些小瞧我了?”

事情揭穿又如何,只要他一日还是皇子,还是文半梦名义上的未婚夫,她就一日不能与他撇清关系。

更何况,他还捏着文半梦的秘密。

“谁说我要给你定罪了?”

她要是真这么想,刚才就应该在宴会上将这件事都告知众人,让那些老将替她做主,叫纪清越身败名裂。

再说了,就算此事揭发,他身为皇子,无人能动他,顶多有个被诟病的罪名,还是可以东山再起。

“纪清越,我想要的不是你受罪,而是你答应,与我解除婚约。”

有了这个把柄,他就再也不能拿婚约一事制约她,届时回流云,还不知会遇到什么事情,为防夜长梦多,她想趁早解除。

“你写退亲书和我写,都是一样的。”

纪清越的手捏成拳头,颈上青筋暴起,“你跟我说这些,就是为了和我退亲?你别忘了文半梦,当年那件事是我救了你一命,要是没有我,你早就死了?!”

从前她黏着他,听话得像一条狗,怎么会一夜之间变成这样,他的计划不会出错,一定是哪出了问题。

一定是她的问题。

他又提起这件事,文半梦气得目眦欲裂,“当年的事,又是当年的事,纪清越,你用这个要挟我几次了?”

早知最后有那结果,她还不如当年死在那好了。

“总之这亲我一定会退,回流云之后,退亲书我会送到你府上。”

至于救命之恩,她前世已经报过无数回了。

没有那件事,她又怎么会满心满眼地掉进他精心编织的大网,做他手中的刀剑,替他做事,为他铲除一切隐患。

“把三殿下送回去。”

纪清越心中忿忿,甩开侍卫们硬挽着他的手,“放开,我自己会走!”

身侧,杜逊替她揉着额角,“将军何必与他生气,这头疼的老毛病又犯了吧。”

没有当年那件事,她也不会落下头疼的隐疾。

思来想去,杜逊还是问道:“将军,您是怎么看出何清就是写信的人的?就因为一点茧子,可我们每个人都有茧子啊。”

刚才他就想问出口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

“是,每个人都有茧子。”她举起手,水葱般修长剔透的手指上,几块硬茧格外碍眼,但并不影响手的美观。

“看见了吗,每个人的茧子都长在不同的地方,这和习惯有关,像手指最下方的茧子,多是抚摸物品留下的,再加上拇指下方的茧子,证明时常提剑握戟,习武之人常有。”

杜逊看着自己的手,果真如她所说,拇指和手掌都有茧子。

“而食指与中指之间的茧子,是握笔留下的,书写不同的字体,握笔角度不同,留下的茧子也不同。”她举起何清的手,“他的茧子多在偏外侧,长期摩擦已经鼓成很大一块,自然明显。”

“明白了吗?”

杜逊敬佩地看着她,“属下明白了,看来我要多跟将军学习。”

她淡笑不语。

他能学到东西,她当然是再开心不过。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第十章 捉出奸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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