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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乐福,你真的太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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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理由要和你进行单挑吧?”乐福手上正端着一大堆的东西,他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好好吃个午饭,然后美美地睡一觉,这才是人生应该享受的乐趣。

单挑什么的,最麻烦了。

况且自己和这人也不熟,顶多就是长得比较帅,自己有些好感罢了,但这并不能成为自己和他单挑的理由。

“理由吗?”

和训练营里的小伙伴不一样,现在的乐福与林沐并无交集,人家没有理由和你一个陌生人进行单挑。

【同性相吸】的作用顶多让人家不会以为你是个傻子,想靠这个去征服别人,无异于痴人说梦。

两人之后在校队的情况是怎样的,至少现在是难以给出答案的。

“当然,如果你赢了我,我会送你一双科比亲笔签名的篮球鞋,怎么样,这个理由满意吗?”

在科比训练营中,林沐最不缺的就是科比的签名球衣,签名球鞋了。

折磨科比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在他身心俱疲的时候,好忽悠他给自己进行签名。

要知道,联盟中有太多喜欢科比的球员了,这是打通双方关系最好的途径之一。

“什么?你有科比的签名球鞋?”

“你千万不要骗我,我最讨厌那些欺骗自己的人了,那样的话,后果可是非常严重的!”

乐福表情严肃的说道,但却难掩内心深处的喜悦。

毫无疑问,能够在洛杉矶这片地方上学的球员,多多少少都对科比有着崇拜之情。

“看见没,科比耐克巅峰训练营的邀请函!”

“我只是想和你进行单挑,没有理由骗你,不是吗?”

“LinMu?”

邀请函的第一行,乐福知道了眼前想要找自己单挑的人名叫林沐。

来自华夏?

“怎么样,这下你该相信,我没有骗你了吧?”

林沐的笑容真挚而又诚恳,乐福思考片刻,便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OK!我这人就喜欢跟高手切磋,能进入科比巅峰训练营,证明你的实力一定很强!”

“你要吃午饭吗?蛋糕吃不吃?”

简单的垫了垫肚子,在乐福消化完毕后,两人按照约定,一起来到了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篮球馆,也是校队进行合练、比赛的地方。

巨大的建筑物,瞬间吸引了林沐的目光,美国的篮球能够常年位居全世界第一,除了浓厚的文化氛围外,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也是相当完善。

与乐福一同进入篮球馆,瞬间便迎来了诸多目光的关注。

“凯文,今天怎么会这么早来训练?这可不像你的风格。”

说话的是一名黑人球员,顶着篮球运动员最为普遍的小寸头,身高大约在1米83,有着强壮的肌肉,说话之前,正在进行投篮训练。

此人正是UCLA的首发控卫,也是现如今队内的王牌之一:达伦·科里森!

2005年,达伦·科里森进入UCLA,代表UCLA参加大学篮球比赛。

2007-08赛季,科里森更是率队连续第三年闯入NCAA锦标赛最终四强。

大学时期的科里森,可是UCLA主教练本-霍兰德最为核心的一环,也是队内为数不多能够进入NBA的球员之一,最终,科里森也是如愿以偿的在2009年第一轮第21位被黄蜂队选中,成为了NBA联盟中的一员。

在说话的同时,科里森的余光一直在观察着林沐,接近2米的身高,一身强壮的腱子肉,再加上那与身材不符的帅气,很难不让人注意到林沐的存在。

况且,能够与今年球队的超新星凯文·乐福走在一起,想必也不是善茬。

“嘿!科伦,这人好像是我们UCLA的学生,在食堂碰见的。”

“待会儿我要和他进行单挑,所以就提前来咯。”乐福耸耸肩,往常的现在,他一定会在宿舍午睡,绝对不可能出现在篮球馆中。

“单挑?你和他?”

达伦-科里森有些惊讶,没想到事情的走向竟然是这样的。

“怎么玩?什么规则?”脱下外套,乐福只想快速的解决战斗,从林沐的手中得到科比的签名球鞋,然后回去美美地睡上一觉,为晚上的训练储存体力。

“11分,三局两胜,很合理,不是吗?”

“OK!”

简单的商量之后,林沐与乐福的第一次单挑,在达伦-科里森的见证下,开始了!

乐福球权,在三分线外发起第一次的进攻。

身高足有2米08的乐福,很显然,运球并不是他的强项,面对比他矮的林沐,过多的运球反而会起到反作用,得不偿失。

尽管美国的球员都有很好的篮球功底,但在不知道对手的深浅时,往往要依靠自身优势来打开局面。

犹豫不决,背打解决!

倚靠着林沐杀进内线,乐福感觉自己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干扰,轻松的转身上篮,一气呵成,拿下两分。

“不是吧,他的水平只有这样?”这与乐福想象中的不同,本以为是旗鼓相当的对手,却没想到被自己轻松就碾压进了内线,完成上篮。

“难道,自己的感觉错了?”

第二回合,乐福继续进行背打,同样的剧本,同样的方式,依然将球轻松打进。

“乐福,还是太强了!这个健壮的小子,看来是中看不中用。”一旁,达伦-科里森摇了摇头,黑头发黄皮肤的年轻人,想要一对一战胜乐福,实在是太难了!

“没想到,你竟然会这么强!”深呼一口气,林沐表情认真的对着乐福说道。

“说实话,我也没想到你这么弱啊!”这种话自然不能说出口,乐福只好尴尬一笑,缓解有些紧张的氛围。

“你的身体太强壮了,你这样的球员,一定是球队最强的吧?”

“最强?不不不,我只是今年的大一新生,最强什么的完全不存在。”

“这种水平都不是最强?天呐!UCLA,真是个恐怖的地方!”林沐惊讶万分,捂着嘴不敢相信的说道。

这人,咋滴跟没见过世面一样?

乐福在内心摇了摇头,本有些期待的对局,好像变成了没有意义的对决。

“还是赶快结束吧...”

第三回合,当乐福再次杀进内线,想要如法炮制的再次将球打进时,却只听见耳边传来一声巨响。

“砰!”

手中的篮球飞到了达伦-科里森的脚下,林沐在正面,完成了对乐福的强势封盖!

“不可能!”

看着被扇飞的篮球,此时,乐福和科里森的内心,同时冒出了三个大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二十一章 乐福,你真的太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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