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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用篮球,征服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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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硬的小子,我绝对会让你好看!”

“这里是UCLA,不是你能够撒野的地方!”

单手持球,威少发动第一轮的进攻!

大学时期的威少是如何打球的?

球队里有第一得分手达伦-科里森,内线有如同凯文·乐福这样的巨无霸,锋线上还有来自喀麦隆的大学球星卢克·理查德·巴莫特,威少从来都不是第一得分点,尽管他的防守和速度为其赢得了主力后卫的位置,但进攻端的选择,顺位往往靠后。

但!

这并不意味着威少进攻能力匮乏,相反,那爆炸般的突破速度以及长久锻炼以来的强壮身躯,能让其在大学比赛中为所欲为!

正面对决,林沐不敢怠慢,保持防守姿势,压迫威少的右手持球,左脚向前横移,防止威少从左路进行突破。

优秀的臂展以及身高上的优势,林沐在正面将威少完全罩住,肌肉的碰撞更是带给了威少前所未有的突破压力。

“这小子,并不是口出狂言!”从防守站位以及初步对抗便能很好的判断出眼前球员的个人水平,身体天赋卓越的球员大有人在,但如何兑现天赋,合理判断场上局势,将自身天赋运用到实战领域,这是许多球员都无法做到的。

林沐,很显然知道该如何运用自己的身体优势,上辈子的他作为一名资深篮球迷,对各大球星的了解也是极为透彻,虽说是第一次对决,林沐依然能利用现有的了解去很好的封锁威少的进攻空间。

除了努力训练,这,也是一种个人天赋!

想要简单的依靠速度突破林沐很显然是不现实的,威少重新拉开身位,试图利用脚步移动、运球节奏来晃开空间,完成瞬间性的突破。

简单的小拜佛,重心更低的威少机动性明显更强,抖肩后的突然变向,本以为被自己晃飞的林沐,在威少飞跃上篮后,余光却在不经意间扫到了林沐的身影。

巨大的压迫感从背后袭来,威少浑身上下泛起了鸡皮疙瘩,篮球擦着林沐的指尖,被威少送进了篮筐之中。

2:0!

尽管最后惊险万分,但威少还是成功将球打进。

“就差一点儿!你的运气,可真好!”林沐舔了舔自己的嘴唇,那是猛兽露出獠牙,追杀猎物的气势。

“嘿!不要为你的失败找借口,那是种懦弱的行为!”毫不犹豫,威少当即回怼了林沐。

同乐福不同,威少的场上垃圾话也是一绝,想当年与自家“老大”凯文-杜兰特的贴嘴对骂,林沐至今都印象深刻。

“好球!”

“就是这样,拉塞尔,请你打爆他的卵蛋!”

“GOOD-JOB!不愧是球队首发后卫!”

一对一的较量就是这般充满激情,主场作战的威少明显人气更高,这就好比NBA季后赛主客场一般,主场球队往往能得到更大分贝的欢呼。

受现场气氛的影响,威少在第二回合的进攻中展现出了更具侵略性的一面。

怼,就是硬怼!

结果发现,怼了半天,林沐依然站在原地,纹丝不动。

“FUCK!这小子也太强壮了!”威少傻眼了,尽管在正常速度下自己的冲击力没有那么凶猛,但像这样一点儿都顶不动的,他还是头一回遇见!

“啪!”就在威少愣神期间,林沐迅速伸手进行抢断,紧接着倒地将球抱在了怀中。

“你过不了我,你真的过不了我!”

林沐起身怒吼,对着威少就是一顿唾沫输出。

威少推开林沐,一脸不爽的表情,但毫无办法,对方的确在正面对自己完成了抢断。

攻守转换,林沐持球进攻!

没有花里胡哨的运球,也没有故意装逼使用自己帅气的后仰跳投,简单的加速突破,硬顶着威少打板将球放进篮筐。

力量!

进球后的林沐在威少面前大秀自己的肱二头肌,撇嘴不屑的表情,让现场观众都感觉到了热血!

“这小子,真不赖!”

“我怎么感觉拉塞尔防不住他?”

话音刚落,林沐便大步流星杀入禁区,威少想从身后掏球,林沐瞬间合球,三步篮腾空而起!

“轰!”

暴扣的声音响彻整座球馆,落地后的林沐做出了抹喉的姿势,让威少那张黑脸变得更加难看。

“你就只有这点实力吗?”

“你和你的朋友一样,只是个会打嘴炮的孬种罢了!”

“我会在你头上暴扣,当心你的脑袋!”

林沐打开心了,垃圾话一句接着一句,那些本应该支持威少的球员,一部分甚至出现了倒戈,开始为林沐欢呼。

打服了主场观众!

在美国,在这个实力至上的时代,篮球场上,永远是强者拥有最高话语权!

疯狂远远没有结束!

在突破行进的过程中,林沐毫无征兆的将篮球砸向了篮板之上,借助篮板的反弹作用,整个人飞跃而起,威少抬头仰望天空。

“砰!”

一刹那间,仿佛时间定格,整个球场都回荡着篮球落地砰、砰、砰的回响。

那个画面,是多年后亲历者仍然都忘怀不了的场景。

“我看见了上帝,在拉塞尔的头顶上,好像出现了一道白色的光芒,是那么的耀眼与闪烁。”

“极具力量的美感,拉塞尔整个人呆愣在了原地,尽管那只是场无关紧要的单挑,但从那以后,拉塞尔一直跟着林沐训练,两个人在大学生涯中形影不离。”

“对了,还有凯文-乐福,那个刚进学校有些臃肿的小胖子,在NCAA的总决赛舞台上,他已经是名副其实的魔鬼筋肉人了!”

“半年的时间,足够让一名篮球运动员脱胎换骨!”

沉寂,是每一个社会人最害怕遇到的事情。

他会让你感到焦躁不安,会让你莫名其妙的心烦意乱,会让你猜不透对方的想法,你想要完成的目的仿佛成为了一片泡影。

但!

沉寂过后,可能是震耳欲聋般的声响!

“FUCK!”

“太牛逼了!”

“妈妈,我跪了!”

“此人到底是谁,来自哪里,为何会如此生猛?”

现场观众沸腾了,他们冲进了球场内,与林沐撞胸庆祝,尽管素不相识,但篮球就是最好的沟通方式,林沐用篮球征服了他们,也征服了此刻半跪在地上的威少。

目睹一切的主教练本-霍兰德兴奋的有些颤抖,终于,他等来了UCLA的最后一块拼图,通往胜利彼岸的致胜法宝!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二十四章 用篮球,征服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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