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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成了首富[八零]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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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别到时候,委屈了他闺女。

“那我到时候就回来住。”程泠不愿意再听这些,使出了对付田彩霞的这招。

程建军还没说话,程年咳嗽了一声,和颜悦色的问孙女:“泠泠,你妈有没有说过以后是什么打算?”

程泠摇头:“不知道,妈妈没和我说。”

“那你们现在住哪儿?”

这个应该说吧,迟早也会知道,她犹豫了一下:“现在住市里面。”

程家几人大惊,没想到宋锦直接搬到了城里去,接下来一直盘问相关事宜,不过程泠一律摇头,说自己不知道,这才作罢。程泠一开始也还有点不懂,都离婚了,还关心那么多,后来想清楚了,这是怕她妈万一没钱了会把她给扔回来啊,她在心里哂笑一声。

程建军在饭桌上又一直对着程泠嘘寒问暖,程泠被问烦了,装出期盼的样子,开口道:“爸爸,明天下午带我去玩吧?我想要去公园玩。”

他一愣:“爸爸明天下午有事情。”

“啊?爸爸明天下午不是不上班的吗?”她追问。

程建军不自觉有点心虚,温小雅早在几天前就约了他,说是写了一篇文章想要让他指点一下,他当然已经答应了下来。这总不能把温小雅给推了吧?这每个礼拜也只休息那么一天半。

“爸爸早已经和人约好了,不能失信于人。”最终,他咬咬牙还是拒绝了女儿的要求,温声道:“下次,下次泠泠回来,再带你去逛公园,好吗?”

程泠本就是故意的,她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也早已不会再失望,扯着嘴角笑了笑:“好。”

下次?还是算了吧。

第二天,程建军在家吃了午饭才打算出去。出去前,他还静心的用水打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走之前,他抱了抱程泠:“爸爸先走了,泠泠下次回来多住几天好不好?”

程泠看着他,穿着白衬衫和藏蓝色长裤,精心打理过后更显得帅了,也让她猜到了他肯定是要去见温小雅。刚离完婚,就这么迫不及待了吗?

本来想要刺他几句的,但发现忽然没了心情,她胡乱点了点头。

等到程建军走了后,这才把自己甩到床上,面无表情的看着天花板。本来以为自己早就接受了现实,但没想到重来一遍,还是会觉得不开心。

于是等到宋一成来接她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只垂头丧气的小鹌鹑。

宋一成也正沉浸在怒气中,他过来的时候,刚好看到程建军和一个长头发的年轻姑娘走在一起,看上去有说有笑,颇为亲近。他一下子就意识到,那是温小雅。这对狗男女!当时,他就站在街对面,差点没气到直接冲过去把两人给打一顿。他知道宋锦不想和程家人撕破脸皮,是顾虑到程泠的健康成长,因此才止住脚步,生生把自己给忍到内伤。没想到一到程家,却发现程泠无精打采的。

一下子,火气就起来了。

“怎么了?程家人欺负你了”宋一成面色不善,当着田彩霞的面就问。

程泠看了他一眼,伸出手让他抱,摇摇头,闷闷的道:“没有,舅舅,我们走吧。”

田彩霞不干了,叉腰骂道:“哎,你个后生,平时看着人模人样的,原来也是一副坏肚肠!怎么说话的?什么叫做我家对泠泠不好?你给我说清楚,不说清楚今天别想走!”

“这明眼人都能看到的事情还用我说?不让我走是吧,”宋一成大喇喇的往门里走:“行,那我今天还就真在你家住下了。”

田彩霞赶紧拦着门。

“嘁!”宋一成翻个白眼,抱着程泠离开了。他浓眉大眼的,身材也高大,一生气一瞪眼,田彩霞还真不太敢对他怎么样,只能在后面啐了一口,把门给甩上了。

宋一成走到楼下,把程泠放下来,这才想起来宋锦严禁他在程泠面前和程家人吵架,讪讪的道:“那个……泠泠啊,舅舅也是一时气愤,你就当做没听到啊。”

程泠原本还有些郁闷的心情倒是被他逗笑了:“我知道的,舅舅,我不告诉妈妈。”

她叹口气,第一次在别人面前透露出自己的真实情绪:“哎,我下次都不想来了。”

宋一成摸摸她的头,眼神眯了眯。

程建军并不知道他走了之后发生的这些事情。此刻,他正在河边小树林和温小雅讨论文章,品鉴诗词。

第16章

程建军不知道自己的前小舅子正怀着对自己的满满敌意,他正在河边小树林和温小雅品鉴文学。别误会,真的只是品鉴文学,别的啥也没干,毕竟严打也还没过去多久,没那个胆儿。

“你/一会看我/一会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温小雅念着顾城的诗,感叹道:“多么的美好啊。”

她身形纤弱,远不如宋锦明艳,但长发披肩,也颇有几分文艺气息。

“这首诗简直就是写到我心里。”温小雅含情脉脉的看着程建军,回想起那一幕:“那时候,你在桥下走过,我正站在桥上,一眼就看到了你。”

她没说的是,当时程建军旁边还站着宋锦。他低头和宋锦说话,那一幕看着是那么的和谐与美好,让她心生艳羡并深深的嫉妒为什么站在他身边的不是自己。好在,这个梦,在她的努力下,马上就快要实现了!

程建军感受到了温小雅话语中的欣喜,能够得到一个女人这样的爱慕,内心自然是得意的。况且温小雅还和他一样的热爱文学。不像宋锦,似乎结婚了之后就只有柴米油盐,他只觉得生活越来越无趣。

“顾城的另一首诗也好,”他有意回避温小雅近似表白的话语,继续和她谈文学。面对女人,他有着近乎天赋的直觉,知道欲速则不达,这样先不远不近的反倒更好。

“我知道,你肯定是要说那首,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温小雅猜,其实她的心思并不在这些诗歌上面,但程建军这个若即若离的样子却反倒让她欲罢不能。

“不,是另外一首……”程建军轻声朗读起来,和他的声音相应和的是温小雅痴迷的眼神。

她在心里下定决心,回去撒娇也好发脾气也罢,一定要让爸爸赶紧的接受程建军。不管别人说什么,她是一定要嫁给他的。

就在程建军和温小雅约会的时候,程泠终于到了市里。

她趴在公交车窗边好奇的看着这个时候的柳市。主干道路不宽,两边的楼大多都是三四层,四五层的就能称得上是高楼,而出了主干道后,更是破旧。还有一些,应该是很老的骑楼,带着拱形的走廊,九十年代旧改后这些楼就很少见了。路两边种的是很高大的梧桐树,后来这些树也都被砍了,因为很容易掉虫子下来,于是就换成了另外的景观树。

路上的车辆很少,大多都是公交车和一些公家用车,剩下的就是一群一群的自行车,伴随着叮铃铃的铃声在街道上穿过。不过比起县城,柳市的人们倒是洋气多了,最起码一眼望去不再全然是藏青和军绿,色彩要丰富很多。而且她还看到了烫着大卷、戴着太阳镜的年轻女人,和同样烫着头,穿着可以拖地的大喇叭裤的年轻男人。

程泠看得津津有味。

宋一成带她去宋锦租的房子,也就是陆冬林家。

陆冬林大概三十七八岁年纪,身材微胖,长着一张圆圆脸,眼睛微弯,自带三分笑意,看上去十分的和善。程泠叫她:“陆阿姨。”

陆冬林十分喜爱,忍不住下手捏了捏她的脸。她丈夫早逝,自己带着一个十六岁的儿子过活,一直就眼馋别人家的乖乖女儿。这下好了,家里终于来了个小女娃,把她给喜得,笑不拢嘴。

程泠一路看过来,陆冬林住得的确是离小香港很近,拐个弯走个二三十米就到了。这一块区域都是自建房,她家是一栋两层的瓦房小楼,看着有些旧。不过程泠知道,等到后来市里面大搞建设的时候,这一块是首当其冲的拆迁目标,市民们抱起团来和市政府谈判,最后获得的赔偿很不错。

陆冬林把前面的门给扩大,一楼改成了店面,一面放着自己做活用的缝纫机,一面是柜台,里面放着一匹匹的布。大多数还是以藏青色、灰色和军绿还有白色为主,少数几匹是带花色的。从一楼走进去,是厨房,厨房还有一个小门,推开后左边是一间矮矮的小屋子,应该是厕所,然后有一小片空地被圈起来了,用竹竿架着,晾晒着衣服。

宋锦带着程泠上二楼,二楼总共一个小厅带着三个房间,她推开靠楼梯的那间房。“我们住这间,旁边那间是你陆阿姨住,对面是她儿子住,不过他在学校住宿,只有周末才回来。”

程泠看了看眼前的房间,不大,里面就放了一张木床和一个有点破旧的衣柜,还有一张椅子。和程家比起来,还是挺寒酸的。不过能够看出来宋锦好好的收拾了一番,床上的枕头和被子都是新的,窗户也挂上了新的花布做的窗帘。

“泠泠觉得怎么样?”宋锦有点忐忑的问她。

程泠反应过来,她这是怕这个不如程家的住处会委屈她。她笑起来:“很好呀,刚舅舅带我过来的时候我看了一下,离人民公园挺近的,我以后可以经常去逛公园了。”

宋锦看她的笑容天真烂漫,终于放下心来,又有些心酸,说:“嗯,我们暂时住在这里。到时候,妈妈一定带你换更好的地方,离公园更近!”她身上虽然有一千多块,但是这笔钱需要作为自己生意上的启动资金,不能乱动用。因此生活上只能抠门一些,她自己无所谓,小时候比这更苦,但面对程泠却觉得对不住她。

“妈妈加油!”程泠给她鼓劲,对于她妈赚钱的能力她还是很放心的,根本就不用自己这个知道未来形势的人操心,一步步完全踩在了鼓点上。

等到宋一成把买好的脸盆和桶之类的日用品送过来后,宋锦决定今天大方一次,带着他俩去外面的饭店吃,也让即将到来的新生活有一个好的开始。

“陆姐,你也别做饭了,和我们一起去吃呗。”宋锦喊上陆冬林。

“我就不去了,你带着你弟和泠泠去吃吧。”

“去呗去呗,本来应该是要专门感谢你一趟的,你要不嫌弃,就和我们一起吃。”宋锦热情的邀请她,“而且,我待会儿带他们去夜市那边转一转,正好你可以和我说说。”

她这么说,陆冬林也不客气了:“行。”

程泠问:“舅舅今天不回去吗?”

“不回了,待会儿让他在招待所住一晚吧。”既然决定了要带宋一成去广州,宋锦觉得需要让他先熟悉熟悉夜市,免得和个愣头青一样,啥也不知道。

“还住啥招待所啊,直接住我儿子那间房呗,他今天在学校补课,要明天才回来。”陆冬林说。

宋锦一愣,想了想,笑着答应下来。她现在手上的钱巴不得一个掰成两个花,能省一点是一点。然后,在饭店点菜的时候,她狠下心来点了一个红烧肉。

程泠吃得很欢。自从她重生后,就很少吃肉了——现在大家买肉,都爱买肥肉,她是真吃不惯。这家的红烧肉,分量足用料也正,用的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好吃极了。她可以吃两碗饭!

“说起来还是他家的厨师手艺好。”陆冬林也爱吃,自从生活改善了后,这家国营饭店也时不时的会来,“不过,生意倒是没以前好了。”

宋一成闷头干饭,他对市里面的情况也挺清楚,“外面开了好几家私人餐馆,虽然味道没有那么好,但又便宜还不收粮票,服务还好。”

自然就抢了这些“你爱吃不吃”的国营饭店的生意。

三人沉默下来,沉默中又带着隐隐的兴奋。每个行业,似乎都在发生着天翻地覆的改变。

“所以啊,你的决定是没有错的。”陆冬林对宋锦说:“早点下海早点赚钱,以后就让别人后悔去吧。”

宋锦:“我也觉得我的决定没有错。”

程泠在一边跟着点头,陆冬林好笑:“小丫头,你也觉得你妈做得对?”

程泠严肃着一张小脸:“我妈做的,都对!”

大家都笑得乐不可支,宋一成拍拍她的头:“小马屁精!”

程泠却忽然想起来上辈子她和宋锦的几次争论,关于她的学业,关于她的工作选择,关于她的婚姻。其实她潜意识里知道宋锦说的是对的,但就是想要和她唱反调。既然你以前都不要我,那现在又何必来管我呢?

她微笑着摇摇头,前世种种,太过复杂,很难用对错来定义。但她,的确是有大错,错在不珍惜自己的人生,别扭又倔强。这辈子,一定不会了。

吃完饭,陆冬林带她们去夜市。

夜市其实离小香港也很近,一条街的距离——柳市市区面积太小,尤其是商业区,基本就这么大。最中心的地段是一个十字路口,有着国营的百货商店,五层楼高,十分显眼。而百货大楼往南走几百米就是一个小广场,叫做南门小广场,南门小广场几条放射性的街,一条是小香港,另外一条就是夜市街。

傍晚五点半,百货商店一关门,零零星星的摊子就在夜市街上冒了出来,到了七点的时候,整条街开始人声鼎沸,十分热闹。街道两边的小摊子卖啥的都有,布匹、衣服鞋袜、日用品、小电器、旧货、维修等等等等。

“去年,工商还来这里赶人,不让摆摊,今年就已经不赶了,索性圈起来收费,所以规模也就越来越大。”陆冬林小声道:“别看就这么一个小摊子,可赚钱了。”

她挑了几样给宋锦看,“现在就这些卖得最好。”

第17章

程泠看过去,大喇叭裤、蛤蟆镜、手表,穿上之后就是这条街上最靓的崽。还有磁带……她新奇的看着这些,原来这时候已经有磁带了呀。

“这些东西,在广州特别多,也便宜。不过需要找对地方。不过,现在也有人往北走,去浙江义乌那边倒货。听说那边新开的市场,很大,而且东西也便宜。”陆冬林和宋锦算半个合作伙伴,自然也不会隐瞒什么,“到时候你去广州,我告诉你去哪儿找货。”

“不过,你要是能找得到这些东西的门路,那就更发财了。”她指了指一个摊位上的收音机、电风扇之类的电器说:“如果有电视机、电冰箱,哇,那只有别人求你卖的。”

宋锦笑着摇头:“这些就是找到了门路,我也没钱买。一台电视机千把块,买不起。”

“也是,那需要大钱才能倒。”

现在流行叫“倒货”,所谓的十亿人民九亿倒,还有一亿在寻找。

一条街看了下来,宋锦大致知道了状况,也有了一些想法,只等着去广州再慢慢找货。她资金有限,大件的东西搞不了,但小东西小玩意儿还是可以倒腾几下的。

宋锦带着程泠在市里面住了四五天,每天带着她去逛公园。另外每天都去夜市上和百货商店逛,看看最近流行些什么,人们的喜好是什么。她们和陆冬林相处愉快,陆冬林虽然有着小商人的圆滑,但她热情、自来熟,并不难相处。程泠还挺喜欢她的,而且她做饭还好吃!

她们还见到了陆冬林的儿子,李磊。李磊十六岁,正在读高二,平时都住校,周末还经常要补课,基本不怎么回来。他戴着眼镜,性格很腼腆,据说学习成绩很好。陆冬林感叹道,她这辈子只要能看到李磊考上大学,供出一个大学生,也就值了。母子俩相依为命,她对李磊的关照无微不至,时常会去学校送吃食和衣服。

程泠看着有些羡慕,这是上辈子她一直想要拥有的,好在,这辈子她有了一个好的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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