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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七零当炮灰 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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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是一座方正的四合院,户型不是很大,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是标准的两进院,前院是门楼、倒座房,后院是东西厢房、正房、游廊,由其上绘有花瓣的垂花门连接前后院。

他们住的不是医院分配给老干部的房子,而是自己家的院子。

这那个动荡的时代,他们还能保留这么一出院子,是相当不易的。他们的房子能够保留下来,主要得益于有个在军中说话还算有分量的侄子以及……其他的一些缘故。

“都到家门口了,还用指吗?你要是不进去,我和英子可就先进去了。”周晗嗔怪道,然后拉着清萱率先进了家门。

石韬熟稔地跟在师娘后面也进去了,独留金子杨一个人慢悠悠地在最后。

金子杨:……这风风火火的性子!还记得自己的温婉人设吗?

进了院子,清萱有些意外地看着这座保存得依然完好的四合院,内里依然花木掩映,布置清雅,除了少了那些以前富贵人家该有的装饰,哦,对了,现在当然不能把那些东西放在明面上,指不定就要引来什么人了。

院中有一株高大的辛夷,枝干遒劲,造型独特,枝头已经挂着淡紫色的花苞,看起来很是别致。

“这就是老师和师娘的家呢,很漂亮!特别是这一棵辛夷,长得就很是不俗。”清萱礼貌地称赞道。她的称赞是真心实意的,这里的摆设并不富丽堂皇,但是养花种草,处处可见主人对院子的用心。

“是吧?我都养了好几年了,这棵还是我们从苏州带过来的呢!”周晗很是骄傲,这棵辛夷还是她和丈夫刚成亲,因为她喜欢辛夷花,他们夫妻两个就一起选了花苗种在卧房前,后来搬到首都,就把这棵辛夷也一起带到首都了。

说起来,这棵辛夷比他们家阿烁还要大上一些呢。

“苏州离首都可是不近呢,移栽过来是要一番功夫。”清萱有些惊讶,这么大一棵树,有些年头了吧?要移植,可不是那么多容易的。

周晗笑得矜持,“其实也还好。”

“那可不嘛!刚过来那几个月,我就很伺候祖宗一样伺候它,当了好几个月花匠呢!”金子杨净说来瞎说大实话。

“就跟你一个人的功劳似的!我没伺候它呀?”周晗一边说话,一边带着清萱往后院走,“英子,我先带你去后院把行李放一下,让他们爷俩在前院先坐!”

金子杨让清萱过来学习,当然是安排好了住处的,就是自己家。

穿过垂花门,走过抄手游廊,周晗把清萱带到了东厢房。

自从得知有个小徒弟过来,周晗也早早地把东厢房收拾出来给清萱住,以前徒弟们小的时候,好些都是在家里住着,热闹得很,后来大了都各自成家了,哪里还会像以前一样。

丈夫新收了个小徒弟,还是个小姑娘,周晗可高兴了。

“英子,你以后就住这儿啊!我和你老师就在北边住,离得可近了,有事儿喊一声就行了。”周晗推开门,让阳光照进去,然后领着清萱进去。

房子很大很宽敞,虽然没有屏风遮挡着,也用了精巧的竹帘遮住了床榻,越过竹帘,是一张实木大床,上面铺着松软厚实的被褥,床头还靠着一个胖嘟嘟的布偶。

床不远处,便是张梳妆台,立着一块浅蓝色边框的水银镜,擦得很干净,镜子旁边则是摆着一堆未开封的雪花膏之类的东西。

这一看,就是专门布置出来的一间房,很用心,是符合一个女孩子审美的。

只是,有一点很奇怪,东厢房这个位置,按理来说,是不应该留给客人居住的,而是……子女。

可是,这间房给人的感觉却是,近期没有长久居住过的痕迹。

清萱虽然有疑惑,也不可能傻了吧唧地问出来。

“这里面的被褥都是让人重新拆洗过的,昨天又晒过的,这里里外外呀,也都收拾好了。”周晗笑着说道。丈夫的几个徒弟,叫她一声师娘,她都是把他们当自家子侄看待的,因而过来的时候,都是分外上心。

清萱不好意思地说,“师娘,太劳烦您了,我也就住一段时间而已。”

“就算是住一段时间,也要住得好一些,你现在可不是一个人,要多为肚子里的小家伙考虑一下。再说了,到师娘家里,师娘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叫劳烦呢!”周晗让清萱赶紧把东西放下。

“东西就先放房里。我先做饭,咱们吃完饭,再带你出去逛逛。”

“师娘,听您的。”清萱眉目舒展,笑意明朗,隐隐可以看见洁白整齐的牙齿。

乖巧听话!小姑娘就是和臭小子不一样!周晗内心收到一万点可爱暴击。

周晗原本想让清萱先去和金子杨他们两个聊一会儿天,然而清萱强烈要求要帮忙,她怎么能让师娘一个人忙碌呢?

周晗却认为清萱有了身孕只需要等着吃饭就好,双方僵持之下,周晗只好妥协了,勉勉强强同意了出去吃,这样双方都不用进厨房了。

周晗宣布了这个令金子杨和石韬都十分振奋的消息,“好了,咱们出去吃吧!闺女就是比小子贴心,还非要帮着我做饭呢,瞧瞧你们几个大老爷们,怎么就没这个觉悟呢?”

说到最后,是满满的嫌弃。

石韬:好大一口黑锅!

事实的真相是,师娘说,君子远庖厨,几个大老爷们去什么厨房?

当年,他们几个师兄弟在老师家里住,那时,老师家里还有专门的厨娘,师娘也没下厨的机会,这都是后来的事了。关键是他们几个也没哪个会厨艺的呀,主动帮忙还要被嫌弃,硬汉哭泣。

石韬面不改色地说道:“师娘,我们倒是想啊,这不是不会嘛!关键时刻还是要您老人家出手!”

实际上,石韬在暗自思索,难道是老师提前跟小师妹打过招呼了?让小师妹忽悠师娘出去吃,好拯救他们的味蕾?顿时,石韬向金子杨投以敬佩的目光,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很显然,金子杨并没有领会徒弟的意图,反而认为徒弟在挤眉弄眼,极不庄重,还瞪了他一眼,挺大个中年人了,还嬉皮笑脸没个正形的,就不能稳重点?

“缺你们这顿下馆子的饭吗?在家里吃还干净呢!”周晗白了石韬一眼。

石韬:……男女混合双重打击?

“附近就有家不错的,离得也近,咱们就去那儿吃吧!”金子杨热情推荐。

“行,走吧!”周晗道。

四个人吃完饭,石韬和金子杨就先走一步了,虽然自家老师就是院长,但还是需要到院里开会研讨一下交流成果的,还有就是石韬好几天没回家了,他得回家看看媳妇儿子。

“师娘、小师妹,我和老师就先到院里了,您和小师妹先逛逛啊!小师妹,明天师兄带你去院里!”石韬挥手同周晗和清萱告别。

“老师,大师兄,路上注意安全!”清萱说。

金子杨和石韬离开后,周晗就兴致勃勃地拉着清萱规划出游路线。

“英子,你这是第一次来首都吧?你看你是想先去安安门转转,还是去看看长城?”

清萱嘴角微抽,她这还真不是第一次来,她从小就是在这长大的好吗?不过,这具身体,确实是第一次来,她还要表现出第一次来的新鲜感嘛?

“师娘,咱们就随便逛逛就好了!您看着有哪些近的,咱们去看看就行。”

“那咱们先去安安门看看吧,等下再去百货大楼逛逛。”安安门,是主席同志宣布华国成立的地方,是无数国人为之向往的地方,周晗想着,清萱也许会想去哪里看看,看完以后可以带清萱买点要用的东西。

“好!”清萱笑颜如画,声音柔和动听。面上风平浪静,心理却在思索,这个安安门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她只知道安安门是皇城的正门,但是皇城正门有什么好参观的?不是一向不允许闲杂人等靠近嘛?居然还可以参观?

难道,这里的安安门是其他建筑?

不对,现在没有皇族,也没有皇城了,皇城是属于人民共有的财产,那么皇城正门就算让人参观一下,又如何呢?

到那里以后,就知道了,那里的确不是旁的地方,就是皇城正门。

只要从那走进去,便是她出生的地方,她出生那时,父王还没有封王,更没有出宫开府,到她三岁那年,他们才到王府居住。而她,因为祖父的疼爱,单独赐居宫殿,一个月有一半时间就是在皇宫居住的。

可以说,她在这座皇城里度过了人生的绝大部分时光。

时光荏苒,巍峨大气富丽堂皇的皇城依然矗立在时光的深处,而记忆中那些鲜活的人却早已不见。

她凝视着眼前的安安门,眼神复杂。

这座曾经的皇城正门,依然是黄瓦飞檐,处处彰显庄重大气,可是又与以前给人的感觉不一样。

那安安门的正中央悬挂着主席同志的相片,穿着老式军装,带着红五角星帽子的男人目光祥和,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强大,他是这个时代的伟人,也是无数国人都十分敬佩的领袖,也是无数人为之崇拜的信仰。

顾晗发现自从到了安安门,清萱给人的感觉就有些不对劲,可是又说不上来,就觉得看安安门的眼神挺奇怪的,完全不像是第一次见到的样子。

清萱却展颜一笑,“师娘,安安门果然是十分庄严肃穆,大气堂皇,跟我想象的差不多呢!”

“是吗?以前主席同志就是在那上面宣布华国成立的!”顾晗见清萱清萱明明白白出现的雀跃和激动,也就当她只是第一次见有些激动,没有再多想。

作者有话要说:求收藏,求评论吖~

第七十一章

参观完□□,周晗就带着清萱去百货大楼逛,到底是开在首都的,所卖物品的种类更加齐全,也更加新颖。

“英子,你看看有什么需要的吗?师娘出来带的钱可是足够的。”周晗道。

清萱回想了一下,那房间里似乎什么都不缺,不仅有全新的雪花膏擦手擦脸的,还有一整套的洗漱用品,什么牙刷、毛巾,都准备地十分齐全。“师娘,也没什么需要买的,就先看看好了。”

“那行。”周晗挽着清萱的手臂,怕来来往往有人撞到清萱。

两人走走停停,走到一处买糕点的柜台,玻璃柜台下摆着好几种糕点,什么千层红枣椰汁糕、蜂蜜绿豆糕、牛奶龙眼水晶糕、藕粉桂花糕等等。

周晗停住了脚步,问售货员,“这藕粉桂花糕是什么时候出锅的?”

这藕粉桂花糕,还是好几年前吃过一次,这几年都没再吃,再次见到,突然回想起记忆中香甜的滋味,顿时就想买上一点。

“这是今天刚出炉的,新鲜得很。”售货员一板一眼地回答道。

清萱低声问道:“师娘,您喜欢吃藕粉桂花糕吗?”

“就是觉得很久没吃了,想买点回去尝尝。”周晗说。

清萱瞥了一眼,低声道:“师娘,这个应该是藕粉放多了,颜色都有些发白了。您要是想吃,我回去给您做点。”

藕粉的占比不对,是很影响口感的。

“你会还会做这个?”周晗惊讶地看着清萱,“点心这些还挺难做的吧?”

“也还好。”清萱谦虚道:“做的还能入口。”

“那咱们再看看其他的。”周晗说。

售货员眼睁睁看着两个人走过她的柜台,扬长而去,嘀咕道:“穿的看着怪有钱的,问了居然不买!什么藕粉放多了,知道什么呀!”

她旁边有个大姐低声道:“说不准人家真知道呢!你看那个年长一点的人,脚上穿的皮鞋,那可是外国货,只有在友谊商店才能买到呢!就算是在黑市,也是要花大价钱,都不一定能买到!”

“这样吗?”售货员狐疑道。

“小李,这是首都,什么大人物没有?你可要多长点心,不能像在小地方一样,不把人放在眼里。”大姐谆谆教导,她这还是看这个小李踏实肯干的份上才提点两句,这孩子别的都好,就是这待客待客有些僵硬,首都能像小地方一样吗?按过去的话说,这可是天子脚下,指不定就碰见哪个大人物了呢!

售货员懵懂地点头,只是心里还是有些不以为然,他们都是拿的铁饭碗,有什么好担心的,“张大姐,你说的是,我会注意的。”

售货员的谈话,跟清萱她们也没有关系,两个人就走到了卖衣服的柜台。

最显眼的地方挂着一套亮眼的服饰,上身是齐臀收腰半长女士西服,下身是现下刚开始流行的喇叭裤。有人指着那套衣服,让售货员拿过来,付了钱,就扬长而去。那套红色的被买走之后,后面还有一套灰色的,比红色的更显得端庄大气一些。

来往逛街的小青年,也有穿这种喇叭裤的,看起来青春洋溢的,很有活力。

周晗顿时眼前一亮,她可不是那种古板的老太太,也是紧跟潮流的呢,“英子,你觉得刚才那个姑娘买的那套衣服怎么样?我看最近,有好些小年轻都穿这种裤子呢,是叫喇叭裤吧,也挺好看的。”

“师娘,红色的那套一点太过张扬了,灰色那套倒是不错。”清萱已经看到了其他人穿喇叭裤的效果,在脑海中稍微想象了一下,一条紧紧崩在大腿上的红裤子,实在是接受无能。

周晗赞同地点头,“我也举得灰色的显得更庄重一些,你穿着也合适。”

周晗一直以来就想要个小闺女,这样的话,就可以陪着她一起逛街,帮她买衣服,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可惜,她这辈子只生了一个儿子,没个闺女命,以前丈夫收的徒弟,也都是几个小子,终于收了一个小姑娘,这下可以满足她一直以来的愿望。

而且,清萱的相貌十分出色,周晗是越看越觉得清萱面善,看着就很像他们老金家的姑娘。周晗依稀还记得记忆中有个人,也是这般秋水无尘的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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