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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世子被逼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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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星辞脸上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念慈家中只有你一个女儿,想必父母定是要为你选个如意郎君吧?”

苏念慈对孟星辞的笑容最没有抵抗力,一见她笑,心都酥了。

“是啊,他们也很着急呢。”苏念慈说着害羞地低下了头。

孟星辞便看向了叶洵,笑道:“可是世子也到了婚配年纪,他尚未成亲,也不知会不会影响苏小姐的婚事。”

长幼有序,婚事也是如此。虽然叶洵和苏念慈是表兄妹,但两家关系亲近,而且就只有这两个孩子,叶洵若不成亲,孟星辞便嫁人,确实显得有些急不可耐。

这到底是不好听的。

叶洵不由得看向孟星辞,少年一脸得意,让他十分无奈。

苏念慈怔了一下,然后看向了叶洵,她重重地点了点头:“孟大人提醒得对,本来姑母就十分挂心表哥的亲事,一直说要为表哥相看。这段时间姑母一直陪着侯爷在军中,我这就写信给姑母。”

苏念慈十分担心叶洵不成亲,连累她嫁不了孟星辞,转身提着裙子就走了。

孟星辞十分满意。

叶洵瞪了偷笑地少年一眼,“你……怎么这么坏?把自己的麻烦推到了我身上。”

孟星辞理直气壮地说道:“我这都是为了世子好,也该让世子感受感受我的滋味。”

叶洵上前了一步,靠她近了一些。

“就那么希望我成亲?”叶洵低声问道。

他的声音低沉醇厚,听在孟星辞的耳中,竟生出别样的滋味。

孟星辞忽略心中顿生的异样,笑着说道:“我会祝福世子的。”

叶洵瞪了她一眼。

孟星辞转过头,看着练武场上正在比划拳脚的齐六叔,微微一笑。

“这只是一个开始,我会在其他地方都开办幼吾院,可以给他们更好的去处。军费减轻,你的压力也会减轻许多。”孟星辞含笑说道。

灵欢本来坐在旁边吃炒葵花籽,听到这话,不由得抬起头:“大人,可是大人的压力就大了呀。这是不是说,原本是世子爷赚钱养家,现在变成了大人赚钱养家?”

宋年忍不住看向小丫鬟,不得不说,有时候小丫鬟说话还真是一针见血。

孟星辞和叶洵的神色都有些不对劲儿,赚钱养家这个词好像不是这么用的吧?

叶洵的脸色怪异,孟星辞想了想,跟他道歉:“是我的错,没教好这丫头。她用词一向不太准确,不过……”

灵欢说的好像也没错?

宋年若有所思:“倒也确实是这个道理。”

灵欢心疼不已:“我家大人可真不容易,”顿了顿,她瞪向宋年:“都是你,那么没用!你要是有用一点,若能辅佐世子爷,何苦让我们大人如此辛苦?”

宋年一脸莫名:“这、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就算没用……”

那也不是他没用吧?养家这事,是叶洵的责任啊。

灵欢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宋年却觉得她这一眼胜过千言万语,是,他是只是一个秀才,是没考上举人,但也不能说他没用吧?

灵欢幽幽道:“也是,世间像我们家大人,这样又厉害、又能干、又好看的人确实不多了。”

宋年眼神不善地看着孟星辞,孟星辞急忙拉走了小丫鬟。小丫鬟再说下去,她只怕是走不出幼吾院了。

苏念慈的行动力惊人,她很快就把定勇侯夫人给请了回来。叶洵过上了水深火热的日子,他要开始相看姑娘了。

定勇侯夫人亲自坐镇,就算是叶洵也反抗不得。

叶洵苦不堪言,跑到衙门找罪魁祸首。

灵欢在书房里看到叶洵找过来已经不觉得奇怪了,“世子今日又陪着夫人上香去了?怎地这么早回来?这次是谁家的姑娘?”

孟星辞急忙道:“灵欢你去给世子倒杯茶来。”

可千万别再挑衅叶洵了。

灵欢应了一声,转身离开。

叶洵难得的带了几分稚气地瞪了孟星辞一眼,“还不都是因为你?都是你惹的祸。”

孟星辞摸了摸鼻子,无辜地说道:“这也不能怪我吧?”顿了顿,她好奇地问道:“真的就一个都看不上吗?这次是谁家的姑娘?”

定勇侯夫人为叶洵选妻,那可谓是煞费苦心。武将之女、名门闺秀、小家碧玉,各种类型都有。

按照定勇侯夫人的想法,武将之女明快爽利,和叶洵有共同语言;名门闺秀端庄大方,当得起侯府主母;小家碧玉俏丽可爱,说不定能跟叶洵情投意合。

定勇侯夫人是亲娘,考虑得不可谓不周全。

孟星辞知道之后,都觉得叶洵说自己被逼婚,实在是有些夸大其词。定勇侯夫人分明十分尊重他的意见,担心他不愿意,还想法设法的让两人见上一面,非得等叶洵点头同意不可。

于是这半个多月来,定勇侯夫人天天去寺庙上香。

叶洵冷淡地说道:“是府尹之女。”顿了顿,他看了孟星辞一眼:“我怎么觉得你在幸灾乐祸?”

孟星辞连连摆手:“我可没有,我只是不同情你而已,但绝对没有幸灾乐祸。”

叶洵眯了眯眼,看着少年一脸不在意的表情,心里委实有些憋屈。

“幸灾乐祸?那好,明天你和我一起陪我母亲去上香。”叶洵说道:“毕竟你我是兄弟,应该有福同享才是。”

孟星辞愣了愣:“我、我就不用去了吧?”

叶洵斜睨了她一眼:“此事因你而起,想置身事外?”

孟星辞轻叹了一口气,幽幽地说道:“这分明是因苏姑娘而起,你惹不起她,却偏来欺负我。世子,你不地道。”

叶洵没忍住,弯了弯唇角。

但好兄弟,就是要有福同享。

第二天,孟星辞还是出现在了定勇侯府。

这是孟星辞第一次见到定勇侯夫人,她四十多岁,相貌明艳端庄,苏念慈眉眼与她生的相似,难怪定勇侯如此疼爱苏念慈。

定勇侯夫人待孟星辞十分温和:“早就听闻阿洵和念慈念叨着孟大人,说孟大人年纪轻轻,一表人才,如今一见当真是青年才俊。”

定勇侯夫人想到苏念慈提起孟星辞时红着的脸颊,看孟星辞的目光就多了几分探究之色。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六十四章:世子被逼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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