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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满脑子都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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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洵看向孟星辞:“你现在还这么觉得吗?”

孟星辞想了想,然后说道:“其实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倒霉过,寒窗苦读,一朝科举,入朝为官。总是要为百姓做些什么,才不枉费多年苦读。其实我一直很惶恐,担心做不好这个县令,更担心不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愧对这一身官服。”

叶洵温和地望着她,“你有这样的心,就一定能做好这个父母官。”

孟星辞笑了笑,举起酒杯,“有你看着我呢,我也不敢懈怠啊。”

“我会帮你。”叶洵低声说道。

孟星辞想了想,笑着说道:“说的也对,毕竟我可是在替你养家啊。”

叶洵神色一怔,耳朵竟有些发热。

孟星辞没在意自己说了什么,转过头招呼道:“都多吃一点。”

宋年却发现了叶洵的不对劲儿,他想了想,凑近叶洵,压低声音说道:“世子,依我看你对大人比对亲兄弟还好。若实在投缘,不如你俩就结拜吧,正好今天的天气好。”

叶洵不知道天气好跟结拜有什么关系,但是他本能的并不喜欢这个提议。

“什么结拜,你别乱出主意。”叶洵冷声说道。

宋年小声嘀咕:“不结拜,还能结亲啊?两个大男人。”

叶洵听到了,却是浑身一震。因为他意外的并不排斥他所说的第二个提议。

结拜他不愿意,可是结亲……

但是,两个大男人是不能结亲的。他清晰的知道这个事实,但他却控制不住自己去试想这个可能。

两个男子也有相爱的,这样的例子他也听过不少。不为世俗所容的感情,备受争议,却依然有许多人奋不顾身。

从前他也无法理解这样的感情,更不说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宋年一句话,让叶洵心乱如麻。他终于明白了自己一直反常的原因,为什么孟星辞总能牵动他的情绪,为什么他总会忍不住看向她。

原来并不是他以为的知己好友,而是另一种可能性。

一种他从未有想过的可能。

叶洵忍不住看向少年,少年笑容纯粹明媚,第一次,叶洵惶恐纠结。

不是的,他只是有些欣赏她,出于对同龄人的欣赏好感。并不是什么断袖,叶洵压住慌乱的心,拼命说服自己。

“世子?”孟星辞唤道,担忧地看着他。

叶洵回过神来,“什么?”

他难得的失神,孟星辞不以为意,笑着说道:“我是说,世子打算什么时候去大同县和双柳县?我与世子一道,这也是我的事,总不好让世子一人奔波。”

叶洵想要拒绝,他不能再跟她单独相处了。

可是话到嘴边,他却点了点头:“好,这两日无事,明日我们便启程吧。”

灵欢眨了眨眼,“绥远县的姑娘们这几日见不到世子,可得多遗憾啊。”

孟星辞含笑睨了她一眼,“又顽皮,还敢打趣世子了。”

灵欢吐了吐舌头,对着叶洵道:“世子勿怪,是奴婢失礼了。”

少年对这小丫鬟纵容宠爱的很,只怕在少年的心里,这小丫鬟比他还要重要几分。

叶洵心里莫名有几分酸涩,她宠爱的人,他如何能怪罪?

叶洵淡淡道:“无妨。”

孟星辞无奈道:“灵欢都是被我宠坏了,才如此没大没小。”

宋年看了灵欢一眼,灵欢眉眼弯弯在孟星辞身边,眼睛里都是孟星辞。

宋年奇异般跟叶洵感同身受了,小丫鬟心里只有她家大人,再看不到别的男子吗?

叶洵和宋年两人情绪都低落下去,像是霜打的茄子般。

主仆二人面面相觑,刚才还好好的,为何突然之间气氛变得怪异?是她们说错了什么?

这两个可真是喜怒无常,主仆二人的想法也奇异的不谋而合。

“那我去收拾东西,明日跟大人一起去。”灵欢站起来说。

宋年一惊:“你也要去?”

灵欢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那是自然,我从小就没离开过大人,大人去哪里我就在哪里!”

宋年道:“大人和世子是为公事,哪有出去办公还带着个丫鬟的?传出去大人名声何在?你不要去了。”

灵欢一下就急了:“我、我要去!我家大人如此才华,所有质疑她的人都是嫉妒!”顿了顿,她眼睛红红底看着孟星辞:“大人,我不要离开你。”

灵欢急得不行,好像下一瞬就要哭出来一样。

孟星辞心疼得不行,站起来,连连安抚:“好好好,你跟我一起去。什么官威名声,大人都不在意,都没有灵欢重要。”

灵欢顿时破涕为笑。

宋年:“……”

叶洵突然觉得这嘴里的食物都不美味了。

宋年跟着道:“那我也一起去吧,至少也能帮帮忙。”

叶洵看了看宋年,又看了看灵欢,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了。

孟星辞眨了眨眼,若有所思地看着两人,突然就笑了。

叶洵心里那个烦躁就别提了,他在这心烦意乱,她居然还笑得出来?

“大人笑什么?”灵欢是被孟星辞宠爱的人,没有顾虑,想问就问。

孟星辞笑着说道:“没什么,只是没想到会有今日罢了。当初我刚来绥远县时,谁能想到世子和宋大人会如此帮我呢?”

叶洵和宋年对视一眼,他们也是没想到。

叶洵当天晚上就睡在县衙,孟星辞的隔壁。

叶洵躺在床上,却怎么都睡不着。他起身走到窗前,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今夜的月色不错,明亮皎洁,叶洵却生出了错觉,竟看到了孟星辞的脸。

“世子?”孟星辞好奇地看着叶洵:“睡不着吗?”

竟不是错觉,孟星辞竟真的出现在他面前。

叶洵喜悦涌上心头,溢满胸腔,蔓延到四肢,那种满足的愉悦感,竟是从未有过。

“星辞。”叶洵开口唤道,声音竟有些低沉。

孟星辞体贴道:“是不是因为换了地方,所以睡不着啊?”

少年竟如此善解人意,可叶洵却说不出口,他睡不着的原因。

孟星辞了然地说道:“这也是正常的,我突然换个地方,也是睡不着的,满脑子都是乱七八糟的想法。”顿了顿,她看向叶洵:“你呢?你脑子里在想什么?”

他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她。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六十七章:满脑子都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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