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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我们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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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年眯了眯眼,凑到叶洵身边:“世子有没有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好像世子也是这样被孟大人收服的。”

孟星辞长了一张好看的脸,真是太能魅惑人了,一个一个的都别他给迷惑了。

叶洵眼神一闪,却忍不住想到,那么那些被孟星辞收服的人,也对她有那样的心思吗?

叶洵摇了摇头,觉得自己真是癔症了。孟星辞跟庄海文分明是在聊公事,并无半点不妥之处。

叶洵抿了抿唇,所以不对劲儿的还是只有他一个吗?

少年凭借自己的本事让所有人对她尊敬,心服口服,可唯一乱了心的,却只有他。

不对,还有一个苏念慈。

孟星辞离开的时候,庄海文是真的十分舍不得她,还极力邀请等她回来的时候还要来大同县,两人再好好秉烛夜谈。

叶洵耳朵一动,面无表情地说道:“我们出来许多天,已经压了诸多事宜。”

秉烛夜谈是不可能秉烛夜谈的,有他在,庄海文这辈子也别想!

孟星辞等人上了马车,叶洵看着她喜不自胜的样子,挑了挑眉头:“就这么高兴?”

孟星辞笑着道:“这是自然,能够帮到百姓,还能达成自己的目的,当然值得高兴。”

宋年也忍不住跟着颔首,孟大人说的有理。

灵欢捧着脸颊,满脸崇拜地看着孟星辞:“我家大人就是最厉害的!”

宋年沉下脸来,招蜂引蝶的小白脸!

大同县离双柳县也有一日半的路程,不过带着孟大人,一日半的路程也能走出两日来。好在这次宋年有经验了,提前派了侍卫早一步出发,定好房间,万万不能再有房间不够的情况出现了!

可以说十分的严谨了。

两日之后,一行人到达了双柳县,这一次他们十分顺利的见到了双柳县的县令程志毅。

双柳县县衙的大门打开,孟星辞的马车停下来的时候,衙役便已经热情地上来询问了:“车内的可是绥远县县令孟大人和定勇侯世子?”

灵欢迟疑地点了点头,这衙役是不是有点太热情了?

衙役脸上又挤出了一朵花来,“哎哟,总算是等到世子和孟大人了,我们大人早就收到消息,已经在县衙等候多时了。”

孟星辞和叶洵下了马车,受到了衙役们的热烈欢迎。

孟星辞都有些蒙了,问叶洵:“拍你马屁的?”

叶洵摇了摇头:“我向来不喜这些,他们应该不会如此。”

很快程志毅便走里面走了出来,他身材颀长消瘦,相貌儒雅,快步而来。

“下官参见世子爷。”程志毅敷衍地对着叶洵行了一礼,然后便迫不及待地看向孟星辞,眼巴巴地说道:“这位就是我大启最年轻的探花郎,皇上钦点的绥远县县令孟大人吧?早就听闻孟大人年轻有为、一表人才还有点石成金的本事,本官可是慕名已久。孟大人此次大驾光临,可一定要指点指点我们双柳县啊!”

孟星辞了然了,这一定是知道大同县的事,所以也希望她能帮忙出个主意呢。

不是冲着叶洵,倒是冲着她来的,孟星辞十分骄傲地挺起了胸膛。

程志毅对孟星辞十分讨好,比对叶洵还要上心,叶洵被冷落了也不以为意。

程志毅很配合,孟星辞也答应为双柳县的百姓寻一条财路。

有了大同县的例子,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许多了。

双柳县本就比大同县富裕,这里有山有水,尤其是一座双柳山,更是波澜壮阔,孟星辞在县内转了转,都不想回去了。

“这里的景色真好,看看人家这山,巍峨、壮丽,再看看我们绥远县,一个仙女山没有仙女,全是盗贼。”孟星辞感叹地说道。

叶洵侧目含笑望着她,“那你想要怎么带着双柳县的百姓致富?”

孟星辞望着眼前的美景,便笑道:“这就是双柳县的宝藏了。”

叶洵挑了挑眉头,孟星辞仰起头:“是时候让你见识见识大启最年轻的探花郎真正的才华了。”

叶洵没想明白,孟星辞便接连作了七首诗,她取名为游山七作。每一首都是描写双柳山风景的,结合雁回关常年征战,有的壮烈豪情,荡气回肠;有的波澜壮阔,一展豪情;也有温柔似水,豁达疏意。

最后孟星辞还在诗中邀请天下豪情来双柳县一游,以观天下奇景。

孟星辞把诗词抄写下来,让灵欢派人送出去。给上京和云州都各送一份,以此传颂出去。

大启最年轻的探花郎,当之无愧。这七首诗传扬出去,这双柳县只怕是要闻名天下了。

以后来双柳县的人会越来越多,来的人多了,双柳县就会越来越繁荣。

孟星辞又写信给以前的好友、师伯、以及祖父孟青晏都写了信,让他们跟着一起写诗来歌颂双柳县。

叶洵帮忙送信,宋年知道之后,脑子里只有一个年头,双柳县这是要闻名天下了。

程志毅更是孟星辞的诗词抄写在城门前,供所有行人瞻仰。程志毅对孟星辞要在双柳县建幼吾院更是大力支持,孟星辞此行的最大目的也算达成。

宋年又跟程志毅敲定了其他细节,孟星辞则又开始了游山玩水。

这一日,孟星辞跟叶洵上了双柳县的城墙。

从城墙上望去,一片荒原,落日余晖之下,辉煌壮丽,透着一股残缺的美丽。

孟星辞几乎看得呆了,她喃喃地说道:“好美。”

叶洵站在她的身边,他侧过头,看到少年清俊的侧脸,微微一笑:“嗯,好美。”

孟星辞没有注意到他的目光,她坐在城墙上,看着远处的风景:“如果能够不受战火侵扰,一直这样就好了。”

叶洵淡淡地说道:“我不想打击你,但这是很难的。人生在世就是不停的竞争,人与人,国与国,从来没有停止过争斗。”

孟星辞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点了点头:“说不定,会有那么一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大同。”

少年总是有很乐观的想法,叶洵不忍戳破她的向往,点了点头:“会有那么一天的。”

孟星辞抬起头望着他,眼神清澈明亮:“那我们一起去试试看,以此为目标,一起试试看完成这样一个世间,好不好?”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丅載愛閱曉詤app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贱人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又或者成为一些变态老男人发泄的对象,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wwω.ΧqQχs8.℃òm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之位,封号镇国!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第七十二章:我们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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