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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褪尽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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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他眼睁睁看着蒲风推开门被略高的门槛绊了一跤,整个人狗吃屎状扑进了屋子里。

李归尘自认看人的眼力一向很好。那人约莫十八九岁的样子,比他足足矮了一头,样貌清秀,有点书卷气却又油嘴滑舌得紧,就是太白了些,骨架也太小了些,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正常。

这蒲风本是个丫头。

好好的姑娘这年纪早该嫁人了,孩子都该抱在怀里了,可看蒲风这样子,应是自小就扮作男子,音色举止几乎和这年纪的少年人一般无二,又兼瘦弱,胸前自也平坦了些,却不知她为何非要过这种日子。是以他本不想这假小子住进院子里来,不方便不说,来历也不明,有可能会生出事端。

可他最后什么都没再说,只是看着蒲风风风火火地四处瞎转,直到糊味从灶台那里飘了过来。

蒲风让他想到了那时的如儿,应儿若还在也该是这般年纪了……日头将尽,李归尘还在院子里喂鸡就听到自外边传来一阵女人的哭声,且越来越近。蒲风干脆放下手里浆洗了一半的衣服,滴溜溜凑到了门口站在李归尘身边。

果然哭着进来的人正是陶刚的媳妇吴氏,身后还拽着三四岁的稚子,一进院子就跪倒在他们面前。

“李先生啊,村子里就李先生肚子里最有墨水,能不能,求李先生给我们家那口子说几句好话,要不然打死在公堂也没得办法啊。”吴氏这话说得几度抽噎,小陶只是怯怯地躲在她身后,吴氏拉着孩子也给李归尘跪下。

李归尘叹了口气,平静道:“你先起来,有什么话好说。上午之事,我的确在场,过程也略知一二。”

吴氏听罢更是伏在地上苦苦哀求起来:“我夫君是无辜的对不对……对不对……他说他根本没杀人。”

蒲风不忍看下去,将吴氏从地上半扶半抱起来。吴氏见她是个少年样貌,只将她推开,不想有接触。

李归尘又叹了口气,“事发之时,的确只有死者和陶兄弟在一处,且他斥骂死者也是确有其事。再之后,那人倒在地上应该就已经死了。带血的柴刀握在陶刚手里,路旁的行人告到了衙门,人证物证都有了,我想这事也是难办。”

吴氏脸色逐渐黯了下去,连哭声都微弱起来。

蒲风听得仔细,忽然插了一句:“诶,那死者是谁啊?”

吴氏一时没答复,似乎十分为难,“是我们本家表了几表的兄弟,叫张壮的,人瘦得一条,都叫他张二条。”

就算是李归尘平日里不怎么和乡里走动也知道这张二条是个泼皮无赖的主,有时敲人竹竿干些小偷小摸,不想今天死的正是他。

蒲风托腮,“那你们家可与他有过节?”

“本来都是一家子……只不过年前他找我们家借了点钱,一直没能还齐,可这么几个钱也不至于杀了他啊。”

“那就是有过节了。”蒲风思索道,“这案子这么一看,简直固若铁桶一般,毫无破绽。”

吴氏本来刚要止住哭,一听闻此,又嚎啕大哭起来,“怎么会,不会的。不会的。孩子还这么小,孩子他爹都没打过他,怎么会杀人?叫我们孤儿寡母怎么活啊。”

李归尘看着蒲风皱眉盯着他,又看着吴氏哭到几乎昏厥,最终叹气道:“也罢,你先起来,别吓到孩子,我们两个也不便搀扶你。案件之事,可是明日巳时公审?我若是没记错,明日便去堂下看看,虽不见得帮得上忙,也算是全了情义。”

吴氏连连磕头,百般拜谢才拉着小陶走了。

蒲风看着李归尘出神的样子,嘀咕道:“怎么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呢?”

李归尘不置可否,蒲风又随即问道:“学生明日可否能随着先生去公堂呢?”

那种殷切的目光,总是给李归尘一种此人要顺着他的大腿爬上来将他缠住的森森寒意,遂一口回绝。

他仿佛听到了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

“先生不问问我是干什么的吗?”

“没兴趣。”李归尘转身要走。

“听说过《红鸾记》吗?不才正是学生写的,学生为了收集素材,于这大事小情一向关心,正是为了创作啊!”

李归尘脚步一顿,感觉身后的自满情绪几乎要崩裂空气,摇头道:“是吗?”

“千真万确!还有,那个《帐含春》,那个,其实也是学生我写的。”蒲风红着脸挠了挠头。

“哦,这个”李归尘音调一扬,继而转身平静道,“哪天倒可以寻来看看。不过,什么时候起你改自称学生了?我一个种地的,如何受得起。早些歇息,记得关好门,锁的钥匙在箱子底下。你一个……一个文弱书生,小心防范的好。”

蒲风虽满不在乎却点点头应了好,心道这李归尘比庙里的老和尚还要唠叨许多。且天刚暗下来他就要去回房睡觉,睡得未免太早了,蒲风摇摇头,心下又开始算着印刻房老板找她交稿的日子。

夜风清凉,夹杂着淡淡的蝉鸣。已是四更。

屋内满是急促的喘息声,李归尘紧紧攥着被子,冷汗早浸透了中衣。

十年了,余毒可以渐消,伤痕也会点点淡去,白日里他可以活得比任何人都云淡风轻,但曾经的血色与黑暗从没能在梦里放过他。

以业因也。

蒲风立在窗外,眸色比夜还叫人看不透彻。

第3章 过堂

翌日。

府衙之上,陶刚缚着重夹跪在一旁,身边草席上覆着白麻单子躺在那的正是死者张壮。一柄闪着寒光的柴刀置于桌案前,乃是凶器。

李归尘立在堂门口,广袖青衫,六月天气里,穿得却格外厚重。他身旁正抱臂站着两人,一是死皮赖脸差点就撒泼打滚也要跟来的少年人蒲风,另一是串门顺便看热闹却装作便衣考量民情的大理寺左寺丞张渊。此三人站在一起很难不叫人侧目,乃是此前李归尘尿遁失败的惨痛结果。

堂上,提刑已领着仵作行人出了验尸单子:由于天气炎热,加之死者暴尸在外又经雨水长时间冲刷,所有血迹早已渗入泥土,只能大致判定死者死于腹上刀伤所致的失血过多。全身除腹部刀伤外无甚创口,刀口长约三寸,深入腹腔,以致肠管外流。和那日李归尘所见的大致相同。

其余证据指向就和昨日他们交谈的一样,陶刚最轻也是个过失杀人之罪,几乎无可置喙。

李归尘看着死者尸体躺在堂上,觉得有一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直到张渊悄悄拿扇子戳他肋下,低声道了句若非意外,这凶手也未免太傻,光天化日在大道上将人杀了,简直自掘坟墓。

蒲风又暗暗纠正道,“不是光天化日,那日下了大雨。”

张渊瞟了蒲风一眼,继续道:“原来曾听闻,有屠户贩肉,持着刀想和熟人打声招呼,竟忘了手里的刀,将人砍伤了。那天下雨,此人急着回家,如此误杀了人的话也是倒霉。”

蒲风听了皱眉,“那柴刀虽是新磨的,当真有那么锋利?撞了一下而已,就开膛破肚了?再说,死者为什么要在那么大的雨天里站在路边,实在不合情理。”

二人在李归尘耳边叽叽喳喳,倒让李归尘想通了什么。

“张壮从头到尾都没有发出过任何声音。”李归尘看向蒲风,似是不留神踩了她一脚。

蒲风一声闷哼,李归尘连声致歉,她却是忽然一惊,“你是说,张壮可能在那时已经昏迷不醒或是……死了?活人被捅了一刀不可能不喊叫的,可是,陶刚不是说看到死者流了很多血吗?再说也死人也不可能站得住呀?”

李归尘听了好似十分吃惊的样子,“我可没说。”

“那这就是谋杀栽赃了!”蒲风低呼,“你怎么不早说!”

“雨下的大,我怕我没听清。”

张渊心下好笑:现在说出来怎么就不怕了。可他嘴上却正色道:“既然如此,你们也该上堂给二人讨还个公道。”他是大理寺的人,地方审案不是他能掺和的地方。

“蒲风你怕尸体吗?”李归尘忽然一问。

蒲风怔在那里,不知道李归尘这是想干什么,“不,不怕吧。”

蒲风尚还在云里雾里,忽然就觉得屁股上被人不轻不重踹了一脚,因为不设防再加上自己本就瘦弱,整个人往前踉跄了好几步,十分到位地身形一颓跪倒在陶刚身边。蒲风龇牙咧嘴,回头不解地看着一脸无辜的李归尘。张渊大人倒是十分诚实地笑得前仰后合。

“堂下何人,何故扰乱公堂?”惊堂木一拍,蒲风吓了一个激灵。

“学生蒲风,家住城郊白河旁,那个,是此案的证人。”蒲风攥了攥衣摆,狠下心道。如若不然她该说什么?自己是看热闹被人踹上来的?果然被老狐狸摆了一道。

“速速说来。”

“那个,学生所见,和陶刚和报案的李氏说的大抵相同,只是学生当日刚刚搬入此地,恰好途径此路,离案发之地较近,所以见得比较清楚。那个,有一点学生不大明白,想问问大人,为何死者遇害时并未发出任何声音,这……”

“是啊是啊,小人那时吓坏了,竟忘了此点,张二条真的没有吭声过,一动也不动的!”陶刚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

“竟有此事?”

“千真万确,”蒲风咬了咬牙,“依学生愚见,常人哪怕被菜刀切了手指,也会痛呼,更何况被开肠破肚?那日雨势甚大,可能其他人并未注意此点。依此看来,此案未必简单。”

蒲风看推官丁大人听得若有所思,照着刚才想的继续道:“请允许学生询问下检验此案尸体的仵作,死者的死亡时间当真为昨日巳时?”

丁霖默许。

仵作不乐,“方才不是说了,昨日天气异常,本来像是这样的六月天,暴尸在外又晒又热,尸僵的速度就会大为加快,但是昨日忽降暴雨,之后又忽然放晴暴晒,便不能通过尸温尸僵断定,我们也只能确定一个大致的时辰。且验尸的时候尸斑已经开始出现,也的确是死了两个时辰才会如此。”

“那么,除了腹部的伤口,死者身上真的没有其他伤处?或是有没有可能中了毒,或是被人掩了口鼻的迹象?”

“绝无伤处!死者口唇无紫绀,身上孔窍也无异常红肿出血,哪里有什么中毒的迹象。”仵作哼道。

“堂下之人,你到底想说什么?”丁大人不耐烦。

蒲风皱了眉,这样一来这事就奇了,张壮老母说他是昨日辰时起出的门,那时人还好端端的,且尸体上没有创伤,也没有被人下毒,如何能陷入昏迷任人砍伤?除非……蒲风一惊,沉声道,“他早就死了!”

“你说什么?”丁大人的眉毛皱成了一团。

“学生猜测,或许在陶刚撞到张壮之时,他就已经死了!”

此语一出,堂下一片噪杂,众人大惊。陶刚本来已认命是自己倒霉误杀了张二条,听了这话也立刻高声喊冤起来,顿时各处乱作一团。

一声惊堂木。“肃静!”丁霖大怒,花白的胡子都立了起来,“你若是敢扰乱公堂,本官必不饶你。”

“学生不敢。”蒲风嘴上应着,脑子里开始飞快过着所有的疑问,发现所有问题都聚集在张壮身上,而他的尸体正在身旁,或许任由自己这样猜测下去永远没有答案,只有再亲自检看尸首才能破解疑惑。也怪不得李归尘问她怕不怕尸体,这人不忍心陶刚含冤,却把自己踢出来,真是坑人。

“此话虽然听起来过于耸人听闻,不过只要解决三点便可说通:一者,缘何尸体可以站立路旁?再者,尸体被撞怎会大量出血——人人皆知人若已死,血液自然不流通,怎会大量出血?最后,尸体遭人设局栽赃到底留下何蛛丝马迹?

如仵作言,尸体死亡时间难断,也听闻捕头言说尸体周围泥土平整,故在官府收尸前无人经过,那么此案案发后,死者尸身上的衣服杂物必然会留下什么关键证据。请求大人准许再次验尸。”蒲风语速极快,生怕谁将她的话打断了去。

“这……”推官大人明显有点为难,不为别的,此地毕竟乃是京畿,若是真如蒲风所言是个杀尸奇案必然轰动一时,到时惊扰到朝里,这能捉到真凶还好,若是成了无头公案,怕毁了自己的前程。且本来陶刚自己都要认罪了的,现在只要将这蒲风驳斥一番,就按陶刚意外杀人论处,于法理流程上,并无不妥。那陶刚又罪不至死,到时候酌情轻判,皆大欢喜岂不更好。

然而丁霖这一番心思蒲风半点不知,她低头跪着,偷偷瞟了一眼身边的尸首,张壮的手露在单子外边,勾成爪状,指甲呈泛着苍白的灰色,有些不自然的变形,直看得蒲风头皮发麻。

她长这么大还没怎么仔细看过死人,刚才那句不怕明显是随口胡说而已。她看着丁大人沉默,只是以为大人忧心无人可用,遂心生一计道:“学生的房主乃是鄙人至交好友,精通医术,熟知人体结构肌理,对这验尸之事也是粗通一二,不如请大人传他来验尸,足显大人英明。”

张渊听闻复而大笑,拿扇柄一拍李归尘的背,“这小子有两下子。”

李归尘挑眉,看着堂上跪着的小小背影,和膀大腰圆的庄稼人陶刚比起来仅小小一点,只觉这丫头不但胆子大得很,还有满口吹牛皮的好本事,实在有趣。

他自知尸体必然是要复验的,且不同于一般敛验,而是要剖尸来验,可惜此法过于骇人听闻,超乎检验规程。而丁霖此人,为官倒也算无功无过,混了几十年官场,还是个小小推官,也足见此人行事畏首畏尾,基本上没什么大的政绩可言,而如今一见,更知此人十年来是无甚长进。可就算他不认识今天堂上这位丁大人,也完全不用担心自己会当堂呕出来早上吃下的大白馒头。

蒲风是聪明,也知道拿自己当挡箭牌,可惜她还太小,不懂什么是官场。

就像年轻时候的自己。

丁大人的忍耐果然到了极点,“一派胡言,鬼话连篇!本官念你是个读书人,年纪轻轻,不与责罚你。此案案情明确,证据确凿,你那番胡言乱语连自己都无法证实,如何叫人信服?公堂断案,岂可如儿戏?陈仵作技艺称优,家中数代任此职,岂是一乡野郎中可能比拟的?你也毋需多言,速速退下,再敢妖言惑众,棍棒无情。”

蒲风不服,无奈已上来两个衙役拽着她直接拖下了堂去。

李归尘想要扶她起来,却被她一把挣开。蒲风生小孩子气似的撑着地面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浮土,气鼓鼓地挤开人群走了。她临走时嘴里还嘀嘀咕咕咒骂不休:“昏官,草包……”

张渊拿扇子拦住了李归尘,“别追。年轻人,你越劝他,他越来劲。”

李归尘摇摇头,会心一笑,只叹道:“这堂上大人实在是不走运,刚撵走了一个挑事的,马上还得摊上了一个找事的。”

张渊装作听不懂的样子笑了笑,随即拿扇子指了指李归尘的心口道:“我还以为你这家伙日日里琢磨着怎么攒钱跟我去香雪阁,心思早用得尽了。我哪敢挑事,公事公办,公事公办而已。”

李归尘只是挑着嘴角,倒看不出是个什么心情。

堂上宣判,六月十四南郊河堤村张壮被误杀案件,凶犯陶刚因与死者曾有金钱纠纷且在当日发生冲突而过失杀人,念在初犯,不与死刑论处,处以笞刑,流放十年。

陶刚本认了命真是自己误杀了人,方才听了蒲风的话却愈发觉得昨日见到的张二条的确古怪,不由得心下愈感冤屈:若是自己的确是与人争斗也便罢了,可他昨日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何来的杀人之事?

无奈身边衙役支会于他,现在认了,无非受点皮肉之苦,若是喊冤,一无明白佐证,到哪也没用;二来交由大理寺受审又得扒一层皮,可能就不单单是挨打流放这么简单了。所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如认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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