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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褪尽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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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仵作准备着家伙儿什,又在尸身边烧了一小碟皂角,这才麻利儿地剥了死者上衣,剪了缝线,以锐利的小刀一层一层破开肚皮,横向扩大了伤口。

尸臭骇人,不少人都拿袖子掩了口鼻。随着伤口扩大,烂糟糟泛着青黑的肠子胡噜噜地涌到了停尸板上,刘仵作强忍着恶心将肠子摊开了,果不其然发现了一段独立的肠管,而其余肠子并无中断。

一新鲜、一微微溃烂发胀的两根肠管均置于了托盘上,形貌颇为相似。

那东西由衙役托着给主审官过了目,大人看罢颔首正色道,“纵然你说的这两点均有一定道理,可若是犯人与死者相撞之时,那一刀已成了致命伤,便无你所提出的诸般假设前提。然,该日天气反常,至今仍不能判定死者遇害之时间,若是不能否认此点,那其他的无非是空中楼阁罢了。”

蒲风拱手,“大人,意外相撞不同于挥刀砍杀,一柄砍柴的柴刀,若是能划破外衣表皮倒还可能,若说是深入腹内损伤经脉实在困难,不过这点倒是难以证实。

可陶刚身高七尺有余,比张壮高上一头还要多,他若是正手持刀相撞出或是劈出一个横向切口,很难会在张壮脐部以下二指的位置。而陶刚对应的那个高度,大致要超出了他手臂长度。

是以,学生敢断言,此案凶手绝非陶刚。再者,若论起作案动机,凶手趁着村里人去田里务农,在村旁大道上设出一个如此复杂的局来,又不能断定陶刚或者说是其他任何人会提着刀撞到尸体上,那就只剩下了一个理由——他想有人目睹张壮正好死于路边,而这个凶手一手制造的假象,正是为了掩饰死者的真正死亡地点。”

主审官颔首,“凶手家中”

“大人明鉴。那地点,要兼顾可以塑性尸僵,取新鲜血液和肠制作血袋,想来正是附近家中。

而凶手能想到官府验尸时仵作会敛肠缝尸这样的细节,必然是曾参与过验尸之事,若非仵作,便是行人。历来官府验尸,须提刑在旁,由仵作及行人来参与此事,且多为贱民,不少兼任屠户贩肉谋生。而我朝户籍制度森严,依此抓捕凶手想来或有所获。”

蒲风这一大段话说得众人皆是心服口服:无论是案情细节、凶手刻画抑或是搜查重点,解说得皆是头头是道,几乎无懈可击。

萧少卿看着眼前也就是将近弱冠的瘦弱少年,此人一袭白衣上满是猩红血污,然于此堂堂大理寺的公堂之上却是毫无惧色,不免感叹后生可畏。而此人的才思锐气不免让他想到了一个人,一个,昔日故人……他的眼睑毫无征兆地跳了跳,继而将他的神思扯回了案情中。

若说是此案人命众多、牵连甚广,倒也谈不上半分,只不过此间细节种种绝非常人可以想见,若说是数年以来的一桩奇案,不算虚言。

主审官令牌飞出,着顺天府继续缉拿此案真凶,衙门差吏自即日起搜查京城东郊白河一带各间屋舍及住户户籍,凡有六月初九附近几日杀猪宰羊的,或是有人曾从事过仵作行人屠户一行的,以及该日与张壮此人有往来的,通通缉拿回顺天府审理。

待此案尘埃落定后,由顺天府推官丁霖再拟罪案供词上呈刑部,交由法司衙门依律审理。

农户陶刚虽未能遇事上报衙门,念在深受惊吓且悔罪心切,判以无罪,当即释放。

蒲风笑着,眼角噙了泪,站在堂门口忽然拜服躬身。而陶刚和妻子吴氏更是磕头如捣蒜,相拥着喜极而泣。

人群中又是一片此起彼伏的“大人圣明”。

只听有百姓道:“原来主审乃是近几年新任的大理寺少卿萧大人啊,真乃是青天在世!”

“要我说啊,堂上滔滔不绝的那位小兄弟也诚然是位人才,今儿真是开了眼啦。”

“不敢不敢……”

蒲风与众人客套着,赶紧遁出了人群中,不想在那角落处的柱子后面,居然藏着那个她一直搜寻的身影。

他穿得本是毫不起眼,可她眼里似乎只有他无喜无悲的面容。

蒲风摇摇头,颔首苦笑,继而一个箭步蹿到他面前,抱着臂撇嘴道:“也不知道谁说今天有事不来了,诶,我看今天天儿挺好的呀。”

“小子,晚上炖肘子给你庆功。”

那声音有些沙哑,却难掩几分引以为傲的欣慰之情,蒲风忍笑不住,却恍然发现对面之人有点不大对劲——他,似乎在轻轻地颤抖。蒲风抬头看他的面色,发觉他今日偏又穿得这样严实,一手撑在柱子上,额上一层细汗。

李归尘虽嘴角挑了一点笑意,脸色却是透着青灰的白,眼帘微微垂着,连浓密的睫也不住轻颤。

他这是怎么了?莫不是病了?

蒲风愣在了那。李归尘却是忽然负着手施施然走了,不忘回头瞟了她一眼,“走罢,晚了可就买不到了。”

她应了一声“诶”,快步跟在了他身后。

因着自己一身猪血,引得不少人驻足白眼瞧着她,蒲风揉着脑后发髻发窘,而李归尘已脱下了青色外裳围在了她身上。

那衣服对她来说实在是太宽大了,几乎拖到地上,蒲风只得匆匆套了袖子赶紧提着衣摆不放。也不知道是否因天气太热,穿得太多,她的面颊不禁有些绯然。

“你可看到我今日在堂上如何?”

“好是好,就是罗嗦了。”李归尘头也不回。

蒲风“切”了一声,心道这口是心非的家伙,夸她一句怎么就这么难。

二人行至路口,六抬青幔大轿前鸣锣开道,所有人等都只得避让在路边,垂首行礼。而自面前风光而过的,不是旁的高官仪仗,正是方才所见的大理寺少卿萧琰的轿撵。

萧琰,萧润如……

经年未见,此人终是得。偿。所。愿。

李归尘避无可避,只得僵硬在那里,低下了头去。

直到那轿子行远了,蒲风拉着他的袖子,他才面无表情地继续走下去。

转眼日偏西陲,所有该来的,想躲的,随着此日将尽通通化为了云烟,消散。

只可惜那肘子卖没了,当晚蒲风自己抱着砂锅足足吃了两只炖得晶亮软糯的大猪蹄,连佐的蘸料都是上好酱油配以干红辣椒煸香的麻油,洒了细细的嫩绿葱圈,引来了不知谁家的大花猫。

而裴大夫昨日对蒲风的叮嘱,什么饮食清淡此类,早被二人抛到了九霄云外。

李归尘只是吃了几口锅里的冬瓜,喝了半碗汤,再也没吃下别的什么东西。他托着腮静静看着蒲风狼吞虎咽,长舒了口气,笑容一闪,继而装作叹气道:“怎么办,钱都被你吃光了。”

“放……哪有啊,就吃了两顿肉而已。”蒲风皱眉,且那顿五花肉明明是自己掏钱买的。

“你说我放屁?”李归尘盯着她好笑道。

“哪有哪有……”说漏嘴了,蒲风像拨浪鼓似的摆着头。

适时,天色未黯,一轮淡若梨花瓣子的月若隐若无地缀在淡蓝的天幕边。

有倦鸟叽喳归林。

有时李归尘会想,这样活着究竟是对是错?

说是安忍不动也好,说是怯懦偷生也罢,他自不是圣人亦非佛陀,一笑泯恩仇于他而言便是个笑话,也是讥讽。

然而此时他看着蒲风吃得油亮的小嘴,居然对眼前的生活产生了一丝奢恋。

“蒲风啊,吃完了记得自己把碗都刷干净了,锅和灶台别忘了。”

蒲风的油手举着骨头,“好嘞您了!”

两日后,顺天府捕快何谅搜查到东郊白水旁有一户人家,家主乃叫陈吉的,自父辈起便是屠户。此人曾参与过几次验尸,后因办事不规矩被屏退。陈吉月余前为张壮所诈钱财二十两,案发当日邻居街坊曾看到张壮进入陈吉家。现陈吉不知下落。

十日后,陈吉于直隶保定府被捕,后押送至顺天府衙门,承认了杀害张壮之事实及经过。言说与张壮乃是因钱财发生争执,后一气之下随手抄了把刀砍向了张壮,遂心生此计,但当时无心陷害陶刚,本欲躲在树后,以石块掷于死者腹部造成张壮被人杀害于路旁之假象,不想此时陶刚正巧撞上了尸首。

陈吉最后判以秋后待斩,押入了刑部大牢,至此,在京中沸沸扬扬了一时的“南郊暴雨杀尸案”终尘埃落定。

谁都不曾想到,破此奇案之人,却仅是个未及弱冠的白衣秀士,名唤蒲风的。此人不免在百姓口耳相传间有了些小小声名。

蒲风自然知道,若无面前此人,她未尝涉足刑名之事,如何能如此顺风顺水破了此案,可他又半分也不愿谈及此案。

而李归尘依旧是寅时扛着锄头下田,辰时回来洗把脸,开始做饭喂鸡喂鸭洗衣服……有集的时候,骑着花生打着盹去卖菜,平日闲暇便歪在树下的躺椅那发呆。他睡得早,天一擦黑便睡了,几乎从不点灯。

这样的日子一长了,蒲风忙着赶交印刻房老板的稿子,自己的那一堆胡乱猜测也便作罢了。

可或许,该来的始终跑不掉,蒲风无心科举,竟被张渊强拉着做了他的素衣幕僚,这日子可还没过三天,好巧不巧来了个大案子。

这案子另表一书,蒲风一时算是身陷了泥淖,再也甭想写写话本混日子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案预告:轮回道。 “中元暗夜,莫出家门。”

笔者胆小,半夜码字,应该看着不吓人。

第一个案子比较单纯,牵连的人物势力也少,可能悬疑性稍弱,咱们往后接着瞧~另,跳过楔子的小天使建议去看一眼楔子,不然会以为男主脑子不大正常。

好的,下面的一堆可以跳过去了~ 喜欢的小天使别忘了收藏一个,胡子不弃坑。

~~~~~~~~~~~~~~~~~~~~~~~~~~~~~~~~~~~~~~~~~啰嗦几句,明中晚期,尤其是万历朝,国家官员空缺多,管理也相对松弛,此时期市井文化欣荣,早期资本主义萌芽也差不多诞生在这个阶段。本文约莫着就架空在这个时候,鱼龙混杂见怪莫怪。

另外,明朝的厂卫制度在永乐之后才大致确立。而锦衣卫在洪武朝就出现了,东厂晚于锦衣卫由明成祖朱棣设立,双方有业务重合,不难想象矛盾激烈。锦衣卫在纪纲任指挥使时期(永乐年间)权利达到顶峰(抄家、打小报告及构陷忠良业务娴熟),后来东厂以及存在过一时的西厂及内行厂曾一家独大,那时候庶吉士尚且要在公公面前俯首帖耳,更别提区区锦衣卫。

不过也不尽然,宦官集团受到压制的时候,也出现过锦衣卫东厂平权时期。此外锦衣卫中也有如袁彬、沈炼、牟斌这样的忠臣义士,不都是心狠手辣黑心黑肠的主。

再提一扣扣,锦衣卫官职乃是世袭,家中军户,譬如父亲是百户,等到日后儿子可以顶父亲的缺(继任百户)。若是家中的哥哥们也有做锦衣卫的,哥哥死了弟弟可以晋级升官。因世袭一点,朝中势力喜欢把子弟安插入锦衣卫,哪怕过不了考核成了虚职也是好的(故而有大明锦衣卫冗员考的文献)。

啰啰嗦嗦说了一堆,也不尽然属实,笔者纯纯理科生,浅薄观点罢了。另外,《绣春刀》系列电影真是要点大大的赞,路阳导演对明史理解可见一斑,虽是平行世界的设定,完全不影响时代背景的展现,细节扣得准,叹为观止。

欢迎交流哈~摆手~

第10章 无脸尸

·楔子

中元夜。

黯红的天幕上,仅挂着一轮朦胧冷月。

少顷,月光蒙没,胡同里变得黑魆魆的,只余远处几点零星的火光,是有人蹲在路旁烧纸,猩红火光映着人脸。

周遭是死一般的寂静,这样的日子里,天一擦黑,路上便人迹难寻了。

一男子松松垮垮披着一件外袍,满脸通红地蹒跚在道口,浑身酒臭伴着甜腥的脂粉气。

路越走越深,他一抬起头,发觉前方竟是个死胡同,大红灯笼微微摇晃,有位身着一袭艳红罗裙的美娇娥正半卧在地引着白花花的膀子召唤于他。

张白鹤笑得不能自已,忙提着裤腰委身过去,再近身一看那“红衣美人”,他只觉两腿间骤然涌出一大片湿热,嘴张得老大,舌头僵在那里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死寂中有轻微的流水声。

他身形晃了晃,便栽倒在了灯笼之下,而那“红衣美人”依旧倚在青砖墙角,看不出半点神色。

因为他的脸,不见了。

…………………………………………

七月十六,榴花胡同深处。

“启禀大人,此处死者两人皆是男子,未发现凶器,刘仵作已经在边上候着了。”

丁霖扬了扬手,眉头打了结,许是流年不利,上个月杀尸案的风波才算平息,中元节夜里又闹出来这么一档子事,实在麻烦得紧。

他干咳了两声,挑眉与身后面色苍白的少年道:“本来不敢烦请法司协助,可此案恶劣,张大人既遣蒲书吏来了,也不必过于拘谨了,无非都是为了朝廷办事。”

蒲风低着头应了,左眼皮正跳得欢。

本来张渊想拉她去做幕僚,她就是一百个不愿意,谁成想那厮竟摆起了官架子逼她做自己的书吏,聘约上一字一句写得清楚,说得好听你情我愿,却是由不得她不点头。蒲风咬着牙签了卖身契,事后转念一想倒也觉得这未必是笔赔钱买卖,书吏书吏,若是在大理寺管管卷宗讨个闲职,岂非比写什么话本要安稳松快得多。

三天后证明,蒲风的确是想太多了。

蒲风本是怕鬼得很,中元节那日未到黄昏便催李归尘做了饭,早早吃饱了便歇下了。鬼节之夜地府门大开,这可不是说着玩的,她胡乱睡了一宿,今早便被砸门声惊醒了。

那时正巧李归尘刚从田里回来,踩了两脚泥,和睡得怔忪的蒲风一同看着马上的来人风风火火地说着城南发生了命案,死状惨烈,就像是被鬼爪子掏了似的……鬼爪子……掏了……蒲风脚下一软忙扶住了门框。“啥,这算是个什么死法?”

她自然不想去,可那人也根本不容她说话,只转达了张渊大人让她协助着顺天府推官丁霖,旁的一句没说,扭头跨上马就跑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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