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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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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集市,白岚部也开始铆足了劲准备货物。

这些货物有竹子编的箩,有兽皮制作的衣服,有熏好的干肉,有切碎煮熟的棕榈芯还有泛着光泽的陶器。

今天是泰第一次独立烧制陶器,痴在一边边看边学,两个人都非常投入,脸都被熏的黑漆漆的。

白岚跟在砍棕榈树的族人后面捡一些又肥又大的白虫子,这是生活在棕榈树上的红象虫幼体,又叫做西米蛆。

野人们从来不排斥吃虫子,他们发现这种虫子后,就丢进嘴里,咔吧一声爆出一嘴浓浆。

在白岚表现出对这些虫子的兴趣后,野人们就放弃了这一饱口福的机会,每发现一只,就放到身边的罐子里,等一天的劳累之后,就把罐子送到族长的手上。

他们真的是一群很质朴的人。

不过,族人对族长的关爱,虽然让白岚很感动,但是无疑是少了很多乐趣。

白岚的乐趣是虫子还是自己找的吃得香。

在大家都不要的垃圾里翻翻找找,突然滚出一只肥的乱滚的虫子,那种感觉就像是在垃圾堆里翻到了金子。

将十几斤肥胖的虫子清洗干净后,白岚就找来一口陶锅,将野猪身上那花白的脂肪切下来,熬制猪油。

被炼制过几次的油渣会被放到棕榈芯中一起煮,这样的棕榈芯是族人最喜欢的主食,大家都喜欢在吃棕榈芯的时候,突然嚼到一口油香的那种满足。

白岚也很喜欢吃,这种感觉就像是吃妈妈煮的甜白菜。

要是有盐就好了。

白岚想盐吃想的淌口水,为了补充盐分,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喝动物血。

一口猪血灌下去,白岚快活地咧开血盆大口,龇牙咧嘴地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范海辛的世界里去了。

而熬制的滚热的猪油,就是油炸这些西米虫最好的烹饪材料。

被炸的金黄的西米虫用筷子捞出来,放在盘子里晾凉,那种蛋白质的香味自然而然就透了出来,那嘎嘣脆的口感,一口下去,就是满嘴的蛋白质焦香。

闲不下来的白岚还喜欢喝茶,他喜欢尝试将一切看起来像是茶的东西放在陶罐里煮,有几次煮了些不干不净的东西,他整个人都拉肚子拉得脱形。

还好泰带回了几只活的小猪佩奇。

白岚每发现一种新的茶就给佩奇喂上一点,一般佩奇吃下去还能活蹦乱跳的东西人吃了也没事。

不过,小猪佩奇还是被他用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植物喂死了几只。

毕竟,丛林的植物那么多,他不认识的占据了99%。

白岚用手戳了戳已经死的硬挺的佩奇,一边感念它为科学献身的壮举,一边感叹尝百草的神农氏从事的是个危险度很高的工作啊。

煮上一锅金樱子茶,摇着一把白岚氏产蒲扇,再吃上一口嘎嘣脆的蛋白质虫子,巡视巡视他的养鸡场、养猪场、养虎场,颇有一种地主家游手好闲的傻儿子的感觉。

老虎这东西,不像猪和鸡好养,这东西傲气的很,被关在笼子里就整夜整夜地嚎,那么小的家伙,能嚎上三天三夜,硬生生把自己给嚎硬挺了。

白岚摸了摸这只亚成年虎硬挺的身体,一边有叹息一边摸了摸身上穿的毛都快掉光的老狼皮。

小狼也很傲气,看见白岚来,就对他龇牙咧嘴,白岚拿出一颗肉虫子,那湿漉漉的鼻子就不情不自禁地颤动着,一把叼走白岚手中的虫子囫囵吞了下来。

一吃完就立刻就像渣男一样拔吊无情,继续对着白岚龇牙咧嘴。

白岚揪起它的后脖颈子,抽的这头白眼狼汪汪大哭,最后委屈地躲到洞里去,不敢露头。

狼和人类一样,是群居动物,有严格的社会等级,白岚需要做的,只有胡萝卜加大棒,让它认清这里谁才是老大,或许,这些小狼经过漫长的驯化后,将会演化成成为人类生产生活的好帮手、好朋友。

虎就不行了,这种独居动物几乎没有臣服的基因,白岚想要驯服一头虎,算了吧,他没这个本事。

这些小虎失去了妈妈,白岚看它们实在可怜,才央求族人饶了它们一条命,只是养着,压根就没有尝试驯服它们的想法。

肉,他也供应不起啊。

硬挺了之后,他还少了些心理上的负担,他馋老虎身上的皮毛很久了,只是大老虎的皮毛太大,他也舍不得割。

这只未成年虎的皮毛给他做一件虎皮大衣刚刚好啊。

甚至还可以做一件虎皮短裙。

白岚手中有了油炸的蛋白虫后,那些平时对他翻白眼蹬鼻子尿不到一壶的部落小野人忽然就对他亲热起来。

白岚一直很不喜欢和小孩子打交道,尤其是和这些不但很蠢还不守规矩还很贪心还很嘴馋还很不知轻重的鸡嫌狗弃的小野人打交道。

可惜了,上天拿走了他一米七的身高和上百斤肉,二话不说把他变成了一个正太,他不得不以孩子的身份在部落里混存在感。

自从油炸西米虫这道零食发明后,这群牛皮糖一样的家伙们就怎么撵都撵不走了,怎么甩都甩不掉了,更可恨的是,只要白岚稍微不留神,那一罐子虫子就飞快地从罐子里跑进了那群小野人的嘴巴,手心,鼻子或者**里。

这些家伙身上实在没地方藏了,只能往屁股里塞。

这群小野人应该庆幸,这里不是什么修仙的世界,否则以白岚这个性子,那就是二话不说,一个佛怒火莲甩脸上的节奏。

不过,也不是所有小孩子,白岚都讨厌。

野人们大多数都长得挺寒碜的,尤其是那个痴长得特别寒碜,白岚都不好意思当着他的面说他长得丑,怕他听见了伤心。

不过也有长得好看的。

部落里的小姑娘也有几个长得水灵的,自然,白岚就对她们照顾有加。

白岚从小就被教育,以貌取人是肤浅的,要更看重一个人金子般的心灵。

这是课本上写的,老师教的,他们必须学的。

可是,随着他逐渐长大,社会教会了他更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

他所见到的,长的好看的男生或者女生一般都是学习能力很好、工作能力很强、很能吃苦、很能拼搏、心灵健康人见人爱的人。

长的丑的男孩女孩也不乏学习能力很好、工作能力很强、很能吃苦、很能拼搏的强人。

可是像童话故事里写的,长的美的人一定是心灵恶毒的愚蠢的,长得丑的人大多数是善良的睿智的。

社会教会他,这句话要反过来理解才是符合大众认知的。

文学作品强调冲突和对立,类似于安徒生这样的黑暗童话要更加强调人物的戏剧性和冲突性,一个很美的继母有着一颗恶毒的心这样的配置无异于能激起读者阅读下去的兴趣。

可是,童话,它毕竟是虚构的文学载体。而这些虚构的价值观却被中国人奉为圭臬,一代又一代地用这些鸡汤一样的价值观浇灌的祖国的花朵。

于是在他们成长后触碰到真实的世界的一刹那,总会发现他们的世界有一些扭曲。

那时候家长们不会说是自己教育的失误——只会指责他们教育失败的产物,你们这些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寒风的摧残。

长得好看的人做什么都容易,长的丑的人做什么都有点不顺利。

人之道,损不足而补有余,这个世界一直就是这样公平。

在白岚发愣的时候,他罐子中的美味又都消失不见了。

叹了一口气,他摸了摸大美的头发,大美开心地咧开嘴漏出缺了两颗门牙的笑容打破了假想的美感。

傻乎乎的笑容,让他浑身上下打了个寒颤仿佛做了一个噩梦。

这群孩子在这个年纪应该在读小学,在读初中,在读高中,而不是每天用尿活泥巴玩,甚至一些年纪稍微大一点的男孩女孩已经恬不知耻地学习那些成年野人亲嘴,抚摸身体。

白岚见到了,也当做没见到。

他所在的时代依旧是乌漆嘛黑一片,而他这颗小火星依旧是这个世界孤零零的一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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