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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应是初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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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首,我将玄天带回来了。”白雪飘眼神一亮,将云非墨带到了近前。

言语之中,似是有几分邀功的模样,说明了他对于弦首的亲近与依赖。

玄宗十道子,就数他最年轻,相应的也是平时最受九人照顾的那一个。

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相互的,九人之中白雪飘下意识将弦首视作主心骨。

六弦之首,不外如是。

“你做的很好。”静坐已久的苍睁眼,一身气息沉稳,不曾皱眉而威严自生。

不愧是六弦之首,玄宗宗主的弟子。

云非墨在心中暗中赞叹不已,猝不及防对上一双波澜不惊的平静眼眸。

“那我就先离开了,弦首与玄天慢聊。”白雪飘一看两人,很有眼色的自行告退。

他本身就是依照弦首的意思给云非墨带路,人既然已经送到了,他也就不留下来打扰两人的交谈。

等到应允后,人飞快消失在了山头,留给两人一个清静的交谈空间。

云非墨在示意下坐到了对面的位置上,问道:“不知弦首寻吾是有什么事?”

虽说他在来道境后,已经决定要来玄宗拜访,却没想到在路上被白雪飘先带来见苍。

结合对对方的有限了解来看,事情必然是不简单。

“受人所托,有一物要转交玄天。”苍并没有卖关子,而是直接把一件东西递了过来。

是一个鼓鼓囊囊的荷包,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

“吾能否知道送这件东西的是什么人?”云非墨没有第一时间收起它,只是拿在手里又问了一句。

他很好奇是什么人要把东西送给他,并不担心会是别有用心之人,弦首是个正道人士,能让他接下委托的人自然也是同道中人。

“玄天往后自然就知道了。”苍直接给出了答案,多余的解释却是一句都没有。

不是不愿说,而是面前人之命数如此,他所做的不过是依照约定行该为之事。

有时候,破坏别人的命数是并非好事,无了该有的历练,改变未来导致的结果谁也不知道。

“好吧,吾知道了。”云非墨又一次什么答案都不清楚,只得将疑惑压在心底。

不过,他来道境的初衷并不是这个,被连连拒绝并不让他有什么负面情绪。

话还未说出口,就听见道者平静道出心中所想。

“玄天是想问如何借用超凡道入灭境。”

“嗯,弦首既然知道,吾也开门见山,不知能否借用超凡道?”云非墨点了点头,接着问道。

初来乍到,他连道境势力分布都不清楚,更何况是知道超凡道到底在何处。

一点小挫折不影响云非墨想要去灭境的决心,反而越加坚定。

现在要去灭境,不止是为了见一页书本尊,还为了解开自己为何被人称作玄天的疑惑。

“这并不是问题,只不过要入超凡道,不比黑暗道只需要有足够的修为就能前往。”苍抬眼看了看面前人脸上不加掩饰的迷茫,心中一声暗叹。

果然是什么都不知道,就直接来了道境借道,如果不是找上玄宗,不知道要走多少弯路。

“还请弦首明说。”云非墨一早就明白游历中必然是波折连连,之所以选中从道境借道,就是因为玄宗态度比较和善。

至于集境那个资源贫瘠,集权的地方,情况太复杂了,只怕还没见到武皇就开始遭人算计。

那时别说是商议借道,就是直接打起来都有可能。

云非墨并不是喜欢打打杀杀的性格,主动挑起争端,就等于让人有名正言顺打入苦境的理由。

现在来看,他的选择还是比较正确的,没看弦首已经决定帮助自己了吗?

“想要入超凡道,就要学会一道特定的术法,这种术法不难,只是需要时间去适应。”

“吾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但看弦首安排。”云非墨不急于一时,只怕没有办法。

道境是一个很好的地方,对他功体多有助益,能住上一段时间是他赚到了。

“既然如此,玄天便随吾来吧。”苍起身带着云非墨往山下走去,解释说道:“在此期间,劳烦玄天与吾同住。”

玄宗有给普通弟子专门居住的地方,除此之外,就是宗主、宗门长老以及四奇六弦十位道子有单独划分的住所。

苍作为宗主弟子,所住的地方是一个单独的山头。

浓翠环绕,清池幽静。

灵花灵草肆意在池边与院子内生长,却不显杂乱,在青瓦白墙的院中反而有种赏心悦目的生机。

池塘因灵气充沛而生机勃勃,游鱼荷叶下时隐时现。

云非墨甫一踏入,就觉得精神振奋,如鱼得水般生出欢愉。

而苍带着人推开了正对池塘的房门:“玄天就在此处住下吧。”

这里是专门为云非墨空置的客房,已经提前有人收拾好了,就等着有人入住。

对此一无所知的云非墨除了感谢与感慨苍的体贴外,暂且不做二想。

在两人定下明日开始由苍教授术法之后,房间里暂时只剩下云非墨一个。

他没有第一时间就休息,而是关上门,背对门口环视这个给他一种莫名熟悉感的房间。

打扫房间的人似乎刻意保持着房间的原状,却在不知不觉中有了偏差。

陈设摆放中有着与云非墨一样的个人习惯,书架的书按照个人喜好排序,喜欢看的书一定是在顺手能拿到的地方,第二层摆放一些地域风俗的游记。

书桌摆放要在窗户旁边,是午后阳光能照耀到的地方,高大的屏风能够遮掩休息的地方。

最重要的是……

云非墨在床角的某一处摸索了一下,真如设想的一样,找出了一处暗格,里面空空如也,只有一个平平无奇的兰花图案。

云非墨在看到这个图案之后陷入了沉思。

这是他的一点小习惯,任何一个觉得安全的地方都会有这么刻着图案的暗格。

山谷的居所有,天都也有。

眼下的这个图案,看手法确实是自己的杰作,问题在于他的记忆中从未有来过道境。

就是有人刻意模仿,也不可能做到一模一样,总不可能真实自己的杰作吧?

……

小剧场。

云非墨:太怪了,怎么会出现这种事情呢?

苍: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三十四章:应是初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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