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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半个月后启程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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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吴游和陈玉义各自的专栏都推荐了萧槿的小说。

这本小说本身就很火,属于是那些从前不看文艺报的人,因为这篇连载小说都开始订阅,如果不想花这个钱订阅,也会借朋友、同学、亲戚家的文艺报翻来看,想要知道后续的心情同追更的读者一样抓心挠肺。

等看到大结局也和所有喜欢这本小说的人一样心满意足,开心落泪。

谁不爱圆满的结局呢?

当然在一众好评中,也有人不喜欢这本小说,评价为口水文,没意义,在里面学不到任何知识,文笔直白,水平一般等等,反正说的一无是处。

萧槿面对这样的批评依然心情平静,为什么呢,经历过网文时代的作者都懂,真的……面对差评,就算你写的是小甜文,没有任何撕逼,极品,也会被嫌弃,挑刺,甚至有些人纯粹是为了宣泄自己的戾气故意辱骂作者,那些评论就像是直接砸在你的脸上,众生百态各不相同,人家这位点评她小说不好看的好歹还是知名评文作者,说得有理有据,让她看到这篇点评也不禁点头,的确,写的就是口水文,没有意义,但看完觉得快乐不就是一种意义吗?

就像你明知道喝汽水没什么好处,可喝得那一刻还是很爽呀。

她没有远大理想,有读者喜欢,看完很开心,她就很有成就感!

写有趣的故事,顺便赚赚钱养养家,更快乐。

关于对书的点评,只要不说脏话,不人身攻击,随便啦,人家那些可是专业评文作者,说的那么详细,说明也是看完文章的人,而不是看个开头就乱讲一堆有的没的。

萧槿这个作者不在意,但她的读者就坐不住了,有些读者看到评价直接气愤的写信给那位点评人所在的报社,说他不懂欣赏,高高在上,自以为是,反正好多反驳的信件,对他表达不满。

作为点评人这种事也经常遇到,习惯了,对方也无所谓。

而吴家,吴榈拿着报纸,看到那位点评人把自己喜欢的小说评价的一无是处,把弟弟从房间里薅出来。

“你前不久推荐了这本小说,转头那边就有人说这本小说不好,你不得回击一下?!”

吴游显然和萧槿一样,对于这种点评并没有什么特别情绪,反倒安慰姐姐。

“人家自己的读后感,说一般,不好看,你要硬逼着他认同这本小说好看,就像让不喜欢吃香菜的说香菜好吃一样,这不是为难人吗?”虽然他并不认同对方把萧槿的小说点评的很没价值一样,但对方有权利发表对文章的观后感。

当然,他也有权利发表点评,之前是推荐,这次他要认真的说一说《让幸运靠近一点点》的优点。

他所谓的口水文更多包含了对大白话文的看不上,却不知道通俗易懂更容易走向民众,让更多人领略到阅读的好,文绉绉有文绉绉的受众,当作者的也不能忘记全国还有许多老百姓也想要阅读,但那些太晦涩难懂的文对他们来说太难啃了,蔗漓的文出现后,一下子拉近了这之间的关系,小到初中生甚至小学生,大到几十岁只是认了点字的老人都能看个七七八八,这难道不是好事吗?

这两件事都是萧槿还在北京的时候发生的,大概在北京住了半个月后,终于把那些签名书全部签完,她签完的那一千本书已经陆续寄往外地的书店,后面的一千本也是签多少发多少,最后为北京本地的各大书店保留了几百本签名书。

当《让幸运靠近一点点》一夜之间全部铺货上架时,萧槿三人又去了一趟北京大学,去看沈词适应的怎么样,回去也好和沈姨有个交代。

这一次萧槿领着不再微微勾着背好像很不自信一样的萧弘宇和周民涛,三人昂首挺胸。

妹妹说了,我们不比任何人差,不要因为是农村来的好像就低人一等似的,走路就要抬头挺胸,露怯做什么,又没干坏事,不偷不抢堂堂正正做人,怎么就不敢正眼瞧人走路。

一个学校,走走看看有什么不能看的,自信一点!

萧槿知道沈词的宿舍位置,到了宿舍楼下后,叫住旁边准备进去的一个同学,让他帮忙叫一下沈词。

他们特意选择的是午休时间过来的,因为是晚上离开的火车,来之前还给沈词买了一些日用品,怕他舍不得买,除了日用品外还买了学习上用得到的,以及一些面包牛奶和水果。

中国人就是要多吃肉蛋奶,这才能长高高!

“同学,帮我们叫一下数学系的沈词,在二楼东边——”她话还没说完,那位同学就说,“沈词啊,我知道,你们是?”

“我们是他的哥哥姐姐,准备回老家了,所以临走之前来看看他,麻烦你了。”

“没事,举手之劳,我马上上去,你稍等。”

“好的好的。”

旁边的周民涛诧异地说:“这才多久,沈词就和同学们混熟了吗?”

萧槿想了想说:“也有可能是他学习好,所以大家都知道他?”她看过沈词的考试卷子,知道他学习能力很出众,是天赋惊人的学霸,除了天赋他还很刻苦,这两者加在一起那真是无可匹敌,无怪乎他能从那么小的地方考入第一志愿,都是他应得的。

萧弘宇看看自己家都舍不得买的牛奶,嘟囔了一句,“给买水果面包什么的都没什么,怎么还买这种牛奶,买奶粉不行吗?”他还是第一次在这里见到包装好的牛奶,他听说镇上有一户人家养了奶牛,天天在镇上卖自家产的牛奶,用那种玻璃瓶装着,但那也是家里阔绰不愁吃喝的人才能买的,属于少数,对于妹妹给一个外人买牛奶,他认为有点太好了,倒不是嫌弃沈词,哪怕是给自己的孩子买,他也觉得没必要。

“看到了就买了,其实也没多少,他一个娃出来上学,谁都不认识不熟悉,咱们走之前多关心关心,免得沈姨担心,而且现在我们对沈词好,沈词从北京大学毕业,以后可以预料的前途似锦,也算结个善缘,留个人脉。”其实她并没有那种知道上了北京大学的人都不一般她要抱大腿的想法,毕竟她现在能领着全家吃饱饭,甚至在镇上开了个批发店这事儿让她有点小开心,认为自己就是个腿子,还需要去抱别人的吗?她这么说只是让哥哥别太在意这点东西,放宽心。

萧弘宇被说服,觉得妹妹说的有道理,也是的,毕竟那个编辑也说了,北京大学很难考的,本地人有些都考不上,学本事以后毕业了肯定厉害,倒也可以,那就结个善缘。

所以等到沈词出来,三人都乐呵呵的。

沈词再怎么沉默寡言的一个人,看到熟悉的人也忍不住露出笑容,快步从里面走出来。

“姐,哥。”来到跟前后一一跟他们问好。

三人把买的东西一股脑都塞到他怀里,萧槿说:“这些都是给你买的,牙膏肥皂洗衣皂洗头膏什么的,估计能用挺久,还有一些吃的喝的,咱们国内人许多喝牛奶可能会拉肚子,我也没买多,你尝尝,纯牛奶不大好喝,但是有营养补钙,是好东西,我们晚上的火车,走之前来看看你,你好好在这里学习,这可是最好的大学,以后出来工作了,有本事了,没准就落户北京是北京人,到时候把沈姨接过来,你们的日子就好起来了。”她的话语让人感觉未来充满希望,前途一派光明。

事实上踏入这扇大门的学生的未来的确如此。

“我不要!不用这些!”沈词下意识拒绝要把这些东西还给萧家兄妹。

萧弘宇大手一摆,啧了一声说:“你这孩子,给你买的,我们还能带回去不成,本身你姐就买了一堆东西要带回去,你再把这些给我们,我们搁北京进货呢?”让他别面皮薄不敢拿。

周民涛在旁边说:“就是,给你买的你就拿着,以后要是有出息了别忘了你哥姐就行。”

萧槿伸手拍拍沈词的肩头说:“好了,一点东西而已,你就拿着吧,本身就是给你买的,总不能再原路带回去,我们住的地方还一堆东西要带走,不要跟我们这么见外,你在这里好好学习长本事就行,当然也要照顾好身体,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没有本钱哪来的未来对不对。”

沈词知道再继续下去为了这些物品拉拉扯扯反倒惹人厌烦,嘴巴喃喃地说:“谢谢姐,哥,那我就收下了。”心里暗暗告诉自己,他以后会还的,虽然知道萧槿送这些东西并不是借给他。但他会一直记着这份情,还有来北京的这段路上他们对他的照顾和陪伴。

其实他有想过他们离开北京时会不会来见见他,但这段日子反复告诉自己他们不来也没关系,来一趟北京不容易,肯定很忙,有很多事情要做,就这样过了半个月,他也让自己忙碌起来,新生的确有很多需要忙碌的,在他以为他们都早已离开时。

此时此刻,阳光正盛,树荫下全部站在他的面前,还给他买了这么多东西,那一刻其实沈词的心里有一种难以名状的酸楚,不是心酸,是鼻腔里好像酸酸的,眼睛有点发红,但凡再脆弱一点,他可能就要落下泪来,这种情绪对他来说太陌生了,也很奇怪。

明明也不是亲戚或者关系特别熟稔的存在,也就因为他要去上大学,才多说了几句,可是却有种他乡遇知音的触动。

胸腔里热乎乎的,很开心,他咧着嘴,盯着萧槿,像只小狗狗终于吃到了肉骨头那样,满足轻快,他语调缓慢,声音低低地对她说:“姐,路途顺利,如果可以的话,到家了有空可以给我来一封信。”

“好,到家了我会给你寄信告知,你好好照顾自己。”萧槿随口应下,招呼他拎着东西回去休息,不用送他们。

随后萧槿就和哥哥们一道转身离开,只是没过多久,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就从身后响起,竟然是把东西放回宿舍又快步追过来的沈词。

他追上去说:“我送你们到大门口!”一脸就算你们让我走,我也不走,就要送你们去。

可能看出来他的坚持,三人都没再劝,说说笑笑的往外走,这一段路对于沈词来说特别短暂,短暂到他在心里一直默念,慢一点慢一点,再慢一点。

好像走到大门口就真的要再见了,人来人往的学校似乎只剩下他一个人,周遭并不空荡,是他来到异乡的心空荡荡的。

萧槿看得出来他舍不得,知道他八成是想家了,带入到自己第一次去外地上大学离开家的心情,她主动对他说:“想家了可以写信回来,有什么困难也写信回来,姐姐能帮你的一定帮,回去吧,下午还有课吧,大一新生都是很忙的。”

沈词根本没有细心到去奇怪她没上过大学怎么知道大一新生很忙,眼里心里只有马上要与家乡的亲人分开的感触,闻言乖乖地点头。

说到了也不过一个刚上大学的大男孩罢了,萧槿拍拍他的胳膊,随后带着哥哥们乘公交车回招待所。

稍作休整,差不多下午就要去火车站,六点的火车,得准备点路上吃的食物,要做的事情也不少。

来的时候没带多少东西,这回去,每个人身上都背着一个包,还有一个蛇皮袋,本来萧槿想买个行李箱,又觉得行李箱在路上太显眼了,容易被盯上,所以让编辑部找了编织袋,也就是蛇皮袋,把东西一股脑都装编织袋里。

走之前三个人把衣服都换成来时的那套衣服,低调行事,有些事在外地可以做,比如说穿时兴的衣服凉鞋,甚至你烫个头都没人说你,但回了农村,你要搞这么大动静,人家得议论个三天三夜,到时候招贼就不好了。

这个时期的贼可疯狂了,隔壁村有好几户养了家畜的都被偷了,团伙作案,深更半夜,一觉起来羊、鸡、甚至老牛都给你偷了,报警都找不出来谁偷的,猖狂的很。

咱们这叫灵活变通的生活,在外该享受享受,回村该装穷装穷。

至于他们村为什么没有被偷,大抵是村长还蛮聪明,组织了夜间巡逻队伍,两三个民兵团的组织在一起在村里巡逻,不用每天巡逻,但两三天来一次,那小偷也不敢乱来,这才比较安生。

总归,在外面潇洒半个月,三人要回家咯。

从高楼大厦到乡村土路,萧弘宇的那种恍然隔世的感觉再次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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