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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拜堂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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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书语正蹲在一处杂草密集些的地方,一手捧着小太阳,一手模仿着鸟妈妈的动作,一点一点地将小太阳往掌心外推去。

刘大志悄悄地走到秦书语身后,他俯下身来在秦书语的耳边轻轻地唤道:“书语。”

秦书语耳边一痒,差点将小太阳摔下去,他略显埋怨地看了一眼刘大志,温柔地安抚着小太阳。

刘大志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蹲在了秦书语的身边。

“书语,我想给你看个东西。”

秦书语好奇看向了刘大志。

刘大志神秘一笑,将藏在身后的包裹拿了出来。

秦书语疑惑地接过包裹。

”打开看看呗。”刘大志说道。

秦书语将小太阳放到了刘大志的掌心里,慢慢地将包裹打开。

小太阳伸着脑袋看向秦书语手中的包裹。

红色绸缎显现,秦书语惊奇地看了一眼刘大志。

刘大志一手托着小太阳,一手托着这自己的下颚,故作无关紧要地说道:“拿出来看呗,这是我做的,手工不太好,你要是不喜欢的话就扔掉。”

秦书语不可思议地看着刘大志,居然还会女工呢,他又低头仔细看了看那红色绸缎,上面缝制的针线歪歪扭扭的,还稍稍有点凌乱。

看来手艺欠佳。

秦书语笑了笑,将那绸缎取了出来。

绸缎展开的瞬间,秦书语呆愣在了原处,刘大志故意撇过头去不看秦书语。

千里姻缘一线牵,此巾一系,便定终生。

这是红巾。

秦书语鼻头一酸,泪水沿着脸颊滑落到衣襟,一抹喜悦的微光掠过他清俊的脸庞。

“书语,俺那天一直待在偏房里,就是为了做这条喜带,你……喜欢吗?”

喜带,是红巾的俗称。

秦书语欣喜地点着头。

“喜欢就好,那,那咱们走吧。”刘大志红着脸站起身来。

秦书语有些疑惑。

秦书语:“我们去哪里?”

“回破屋。”

刘大志草草地应道,他稀里糊涂地把小太阳塞在那个原本包着红巾的包裹里,一下甩上自己的肩头,拉我秦书语迫不及待地就要往破屋走。

秦书语本想再查看一眼小太阳,却被刘大志紧紧地牵着手,他察觉到刘大志的急切,想到昨天刘大志说今晚要动身去镇上,以为是刘大志着急收拾东西赶路,便也跟着跟着刘大志加快了些脚步。

可走到门口,刘大志却忽然挡在了秦书语身前停了下来。

秦书语疑惑地看着刘大志。

刘大志看秦书语将整个红巾团成一个球抱在怀里,便拿起来拉直了一些,把一端塞到了秦书语的手里,自己则紧紧地拿着另一端。

刘大志神色略显紧张,却也很是激动。

他清了清嗓子,郑重其事地询问秦书语。

“书语,你愿意跟俺过一辈子吗?”

秦书语看着刘大志认真的目光,坚定地点了点头。

刘大志笑了笑,他深吸了一口气,牵起了红巾的另一端,整了整衣服,又帮秦书语把垂落在耳边的一缕垂发别到了耳后。

“走吧,书语,今天一定会是咱们最重要的日子。”

说罢,他便将秦书语带进了屋里。

之间原本破旧简陋的房屋内,悬挂着数条红绸,就连物屋子里那破旧的桌子上都用红绸系着一个大红花。

破屋的中间,二爷端坐在扶手椅上,他神色也是难掩的激动,欣慰地看着二人。

“大志哥,书语,你俩可算回来了,一切就绪就差你俩了!”

沈向哲忽然从门后钻出来,他一脸的喜气洋洋,手里还拿着一条小小的红布条。

他从刘大志手里接过小太阳,一边将红布条往小太阳身上系,一边说道:“来,这个是你的,今天你俩爹成亲,给你也打扮喜庆点。”

成亲?

秦书语这才反应了过来,他再次环顾起破屋,红带房梁系,高堂上座,正是拜堂时。

“来吧二位新人,请——”

沈向哲说着,欠身邀请二人上前。

秦书语这才发现,沈向哲今天衣服都是带着红色的。

刘大志捧起秦书语的手,眼含深情,竟难得的害羞着说道:“书语,那天俺本来是,是想当着全村人的面娶你,把泼赖鬼的接风宴变成咱们的喜,喜宴,不过被他闹了……”

秦书语低下头不敢看刘大志,他听的出来,刘大志是多么的激动,他无法想象刘大志此时的双眸是这样的炙热,他害怕自己迎不上他的那份激动,更害怕自己难以抑制自己的激动。

可刘大志也是烫着脸将目光稍稍往秦书语的一旁落了落,他明显能感觉到秦书语的双手在颤抖。

不知为何,他此刻的听觉异常灵敏,他听到了泪水滑落打落地板的声音。

刘大志能想象得到秦书语此刻双眼含泪,脸颊微红的娇羞模样,他不敢看,他得克制!

刘大志:“书语,虽然今天只有二爷和向哲当见证人……”

小太阳非常合时宜地从沈向哲的掌心跳到了刘大志的肩上。

刘大志:“还有见证鸟。”

众人听后不约而同地笑出了声。

大笑过后,刘大志深深呼了一口气。

“书语,俺想守护你一辈子,所以俺们拜堂成亲吧。”

秦书语早已是热泪盈眶,他不住地点着头。

沈向哲已经弯着腰等他们往前走等了好久了,他催促道:“你俩快往前走,我腰都酸了。”

刘大志和秦书语闻言,相视一笑,向着二爷走去。

“二爷。”刘大志激动地唤了一声。

二爷佯装怒意,道:“怪不得你昨天非得让我今天黄昏来,原来是为了这个了,臭小子不早点说,我好换一件像样的衣服。”

刘大志嘿嘿地乐着,道:“二爷你这身衣服就特别的棒。”

“棒什么棒?连点红都没有。”

二爷说着,将系在扶手椅上的红绸解了下来,系在了自己身上。

二爷整理着红绸,说道:“这样,应该就差不多了,行了,赶紧着别误了好时辰。”

刘大志应了一声,看向了沈向哲。

沈向哲立刻会意,他先是一步上前拿走了刘大志肩上的小太阳。

“你两个爹要拜堂呢,你不要捣乱。”沈向哲说着,将小太阳严严实实地放在了自己的上衣口袋里,只留它一双眼睛看着。

随后,他一清嗓子,字正腔圆地道:

“一拜天地!”

向天地而拜,上禀兔神,下启先祖,执子之手,愿,白头偕老。

“二拜高堂!”

向高堂而拜,敬告上堂,一段红巾携佳人,唯,他而不娶。

“夫妻对拜!”

相对而拜,一定终身,誓,永不相负。

刘大志激动地将秦书语高高抱起,一边转着圈,一边激动地说道:“书语,俺终于娶到你了!”

沈向哲傻乐地看着二人,一个劲儿地鼓掌,没留意到小太阳已经快从他口袋里翻出去了。

还是二爷眼尖,瞅见了快掉下去的小太阳,赶忙道:“小心!”

沈向哲被吓了一跳,他顺着二爷的目光看向自己的口袋,他刚忙抬手要将小太阳塞回口袋,可还是晚了一步,小太阳小腿一蹬,直直地从他的口袋掉了下去。

众人一惊,纷纷想上前接住,却瞧见小太阳使劲儿挥动着翅膀,在落地前的瞬间,身体开始逐渐向上。

那一双翅膀拼命地挥动着带起了自己肥嘟嘟的身体。

“大志哥,你儿子,好像会飞了。”

沈向哲率先反应过来,开口道。

随后便是刘大志。

“会飞了!它会飞了!书语,你看到了没?小太阳会飞了!”

激动之下,刘大志猛然亲在了秦书语的脸上,似是觉得不够,又一下亲吻在了秦书语的另一边脸颊上。

沈向哲眯着眼,吐槽道:“小太阳会飞了,又不是书语会飞了,你亲书语干什么?”

刘大志闻言看向沈向哲,一挑眉,欣喜之中带着三分挑衅。

“小屁孩,你不懂。”

这能忍?!

沈向哲气哼哼地看向小太阳。

“小破鸟,看什么看?”

欢笑声充斥在整个房间里,刘大志说得没错,今天就是他和秦书语最重要的一天。

很快便到了晚上,刘大志简单地帮自己和秦书语收拾了几件衣服。

二爷将一包干粮递给了刘大志。

“大志,书语,这些你们拿路上吃,我都准备了些,就算到了京市,也能备一时之需。”

刘大志看着那满满当当地包袱,不由地感慨二爷这是准备了一年的干粮吗?

他抬头正准备感谢二爷,却看见二爷已经撇过了头去,月光撒在他的侧脸上,几点晶莹的光点一下一下地闪烁在眼角边。

“二爷,俺到城里落了脚,一定给你写信,接你到城里住。”

二爷没看刘大志,却精准无误地一掌拍在了刘大志脑袋上。

“臭小子少说大话,等你真安了家再说。”

随后二爷又走到了秦书语的面前,他从怀中取出一本医药书籍。

二爷看着那本书,轻轻地拂去落在书上的白发。

“书语,这本书,是你太师祖传给你师祖的,后来你师祖又传给了我,现在,我把它交给你,这里面是咱们中医的精华,是咱老祖宗传承下来的瑰宝,你切莫断了这份传承。”

秦书语听着二爷的嘱托,心中陡然一颤,他能感觉到二爷落在自己身上的眼光里,含着期许的光芒,还有那一份沉厚的传承。

秦书语双手接过了二爷递上来的那本书,从秦书语平静的眼神中可以感受到他内心的坚定与决定。

随后,二爷又轻声道:“到了京市,再打开这本书。”

秦书语不明二爷话中之意,却还是点点头应了下来。

“时候不早了,趁着夜色赶紧走,当心着点躲开人。”

二爷不放心地嘱咐道。

刘大志应道:“二爷你放心,俺一定小心。”

二爷轻叹一口气,帮刘大志了一下包裹,有些不舍地说道:“去吧。”

“二爷俺们走了,你多保重。”

“嗯。”

刘大志又看了看一直在破屋门口来回踱步的沈向哲,说道:“向哲,俺们走了。”

沈向哲回神,迟钝地应道:“啊,好,知道了。”

看着举止异常的沈向哲,刘大志疑惑地说道:“向哲,你咋了?”

沈向哲不自然地摇了摇头,他故意用手给自己扇了扇风说道:“我没事啊,就是觉得有点热,吹吹风。”

刘大志看着外面簌簌下落的黄叶。

“我火气旺,就是热。”沈向哲嘴硬地辩解道。

刘大志还是觉得有些奇怪,道:“俺咋总感觉你心不在焉的?”

“是吗?没有吧。”沈向哲生硬地说着,“哎呀大志哥你就别管我了,赶紧动身出发,别再被发现了。”

刘大志不再多问,刚准备带秦书语离开,转身弯腰道谢道:“对了,向哲,这些天多谢你的照顾,俺一定不会忘了你的情意。”

秦书语也躬下身来以表谢意。

沈向哲原本双手撑着破桌,伸着个脖子瞅着破屋外的一处杂草堆里,刘大志和秦书语忽然转过身来,他一个激灵,差点磕到桌子上。

他慌里慌张地说道:“嗯?不用谢,都是举,举手之劳,不用谢。”

刘大志看着异常的沈向哲,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不过也没多想。

辞别二人后,刘大志便带着秦书语从一条小路往城里走去。

秋风瑟瑟,秦书语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刘大志毫不犹豫地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了秦书语身上。

“来,书语,披上。”

秦书语连连决绝,打着手语。

秦书语:“你快穿上,会着凉的。”

刘大志却一定要给秦书语披上,他一边打衣服给秦书语披好,一边安慰道:“俺没事,俺抗冻,你听话披上衣服。”

在刘大志的再三坚持下,秦书语妥协了,不过他还是倔强地把刘大志的手揣了衣兜里。

秦书语仔细查看着刘大志的手还有没有露在外面的,头顶上的呆毛正好蹭在了刘大志的下巴上。

刘大志看着这样的秦书语,莫名觉得他很像自己小时候养过的小白狗,特别的可爱,便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

刘大志回头看了看走过路程,温声道:“书语,咱们也走了好久了,离村子有段距离了,俺去找个地方,咱们休息休息。”

秦书语点了点头。

刘大志四下查看,发现前面不远处的土坡下面倒是避风,灌丛也密集,正好能藏身。

刘大志趴地上凉,便让秦书语坐在了装着衣服的包裹里。

随后他拿出一块红薯递给了秦书语。

刘大志:“书语,这条小路要绕的远一点,而且路也不好走,咱们估计得走上两天。你要是走不动了就告诉俺,俺背着你走。”

秦书语吃着手中的红薯点了点。

刘大志伸了伸懒腰,身体后倾,双眼微阖靠在了斜坡上。

“喀嚓喀嚓……”

隐约间,刘大志的耳中传来一声清脆的咀嚼声,忍不住暗想到:书语吃红薯吃得脆脆,好像小兔子吃萝卜一样。

可刘大志越想越不对劲,忽然他“腾”地一下坐起了身来。

红薯怎么可能是脆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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