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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热爱祖国(12)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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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打球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吃饭睡觉,读书运动,劭群已经成了篮球场上的常客,他是学习好的里面打篮球最好的,当然也是打篮球里面学习最好的,两者是同一回事,又好像不是一回事。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篮球场上的故事也不少,风浪也不小,真的是风浪越大鱼越贵。

有一个同学叫王天朝,身高臂长,灵活的跟猴子一样,篮球打的非常好,人长得也帅气,在篮球王国他就是皇帝,至高无上,万人仰慕,所以经常受到大家的顶礼膜拜。有几次他好像还邀请了一些外面打篮球的,有的个子特别高,只有在电视或者故事书里才能看到这样的人,慢慢一跳就能够着篮框,有的人又胖又壮,走路慢吞吞,但是篮球好像长到他手上一样,花样很多,与劭群而言都是一些怪人,奇形怪状,以后才知,这些都是半专业的,当然他们跟专业的比,只能仰望星空了,天上地下,专业的就像神仙打架,能把他们这些地下的凡人打得怀疑人生。这些人的到来,更让王天朝有了神秘感,所以打篮球,也成了校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大家跟风追风,涌入潮流。在圈子里边混,就要知道圈子里的事。

还有一个人,高年级的,球打的还可以,热爱大于球技,但是他说的话,拥有绝对的权威,出不出界,犯不犯规,走不走步,两不两次,包括比分多少,大多的时候相对公正,有时候也过于霸道,但是并不蛮横。时间久了,大家知道这个人在初中时是个打架能手,一人能打五个,大家只是听说,没有见过,信也好,怀疑也罢,总之就有一些敬畏,敬而远之。

初生牛犊不怕虎,已经不适用于高中生了,高中的学生已经知道自己的份量,尽管没有遭受过社会多少毒打,但是也能记吃记打,知轻知重,懂得好坏。既然了解了,就去照做,慢慢的,这个人神一样的存在,他的一句疑问:安?(拖长腔的二声)马上就能终结别人的言行,不想打架就闭嘴。就像前两年,在西南边境,我们一个英雄团长怒骂阿三:你告诉他,翻译给他,不想打,就给我滚!这是英雄的爱国主义,值得我们每个国人学习敬佩。这个同学可没有这么伟大,他只是在那个小小的篮球场,享受着这种无人冒犯的待遇。有时候,他也有一句口头语:这你还不服?

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谁的一生还没有个故事,谁不都是被社会毒打过,哪来的完好无损,都是遍体鳞伤,完璧归赵,历史上只有一次。

三三两两的篮球,孩童般的游戏。半场的篮球,中等男人的标配。全场篮球,成功人士的象征。大家都喜欢看全场篮球,那个奔跑的少年,娴熟的球技,跨下盘带,背后运球,三步上篮,急停跳投,青春的气息,自信的表情,阳光般布撒,照亮自己,温暖大家。时至今日,世人常说,江湖路远,人心险恶,都会嘟囔几句,发自己的光就好,但不要掐灭别人的灯。

敌人越强,枪声越响,哪里有枪响就往哪里冲,这好像是历史上一个军事天才说的。篮球场也一样,全场精彩好看,对抗就会激烈。这个同学,按球技来说,是上不了全场的。但是大家都懂的,有捷径,有路子,有办法,有潜规,套路而已。

在一次对抗中,这个同学跟别人发生了争执,由言语过激演变成肢体冲撞,这是篮球场上经常发生的事。就跟出海打鱼,小风小浪家常便饭,大风大浪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写不了作文,还不会讲个故事?在大家的拉扯中,对方不干了,对方好像是长长的头发,比较时兴,姑且叫长头发吧。时兴一词在《平凡的世界》影视剧中,秀莲外出归来,少安问她干什么去了,秀莲说:“我去石圪节公社找胡德禄给我弄了一个时兴的发型。少安怒骂道:“你弄个球头你弄,俺真想锤死你!”西北锤王由此诞生,在劭群看来,被锤就是跟时兴有关,所以人可不敢随意时兴,想要时兴需要实力,还要承担可能的风险。

长头发他们不知道怎么从争执演变成武斗,打起来了,他们真是不讲球德,有没有像马老师讲过的:本想既分高下,也决生死,我大意了,对方突然袭击,不讲武德,希望耗子尾汁。这个劭群搞不清楚,因为他没有看到。反正他们不听老人家的话,老人家倡导:坚持文斗,不用武斗,武斗只能触及人的身体,不能触及人的灵魂。

当时场面混乱太过突然,大家都没有看清楚,等劭群看到时,长头发占据绝对上风一直在打,简直是碾压,段位极不对称。反观这个同学竟然丝毫没有还手,好像也还不了手,最后被打的捂着脸弯着腰,也是全身是血,这一点劭群是有过经历的,过来人,懂得多。靠个人一点点悟出来的道理,除了极富天赋异禀之外,还要经历千锤百炼,条件太高,代价太大。所以远不如抖音推送的鸡汤好喝,物美价廉,效果明显。水太深,风太大,没有实力,少说话。天下第一太危险,天下第二最安全。枪打出头鸟。不服高人有罪。只可惜那时还没有抖音,还没有微信,没有的太多了,不该有的也就少不了。

但那个时候劭群也不懂直拳摆拳,勾拳还是从书上看到的,只有简单的那么一招,翻遍全书,再没找到其他的武林招数。劭群就疑问,不是一打五吗,怎么一对一都还不了手,简直不堪一击。他不禁想起了《黔之驴》,文中写道:驴不胜怒,蹄之。虎因喜,计之曰:“技止此耳!”因跳踉大?,断其喉,尽其肉,乃去。驴好歹还有一个蹄之,这怎么一点手都没还。劭群就有一些失望,这个人在他心中曾经的高深和神秘形象,轰然倒塌,只剩遍地鸡毛,一文不值。

后来听人说,那个长头发是从东北转学过来的,东北人打架就是厉害,有时候还动刀子,所以大家就更怕了,怕这怕那,反正就是怕。现在劭群再想来,当时根本就不是看不清,而是没见过,所以就看不懂,真正的精华都在细节,这个长头发肯定是接受过专业或半专业的训练,也就是练过的,练家子出身,劭群当时哪里懂这些,还细节,懂什么叫细节吗,吃过燕窝鱼翅吗?

然后这次打架,改变了篮坛格局,长头发成了主场的主角,球越打越好,分越得越多,如入无人之地,抢断也有点像辛弃疾一样,于万军中取敌将首级,甚是厉害,果然厉害,太过厉害。

这个同学,只能到离得远一些的一个破旧的篮球半场,打些散球,打些野球,真是落地的凤凰不如鸡,有点像偏安一隅的南宋王朝,风雨飘摇中,苟打于篮球场。他这个可不是诸葛孔明的境界,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学习也不好,球也打不好,打架也输了,实在是有些悲哀,悲哀,人生的悲哀。

从此,他变得郁郁寡欢,经常看向远方,沉思或茫然,劭群竟有些同情,偶尔主动跟他打个招呼,这个同学还保留一些倔强,就像破败王朝被俘的君王,身家性命全系于他人,昂扬的头颅维持最后的体面和过去的尊贵。后来这个同学毕业了,不知去向何方。

劭群依然经常打篮球,有时候还能碰见长头发,还跟他过过招,抢抢球,劭群有些害怕,但是并不畏惧。大操场几间小平房那块地方,已经被劭群踩出了一小块硬地,勾拳他一直还练着。尽管他像坐在井里的青蛙,有些坐井观天,但是他的心里已经能看见远方,该来的终究会来的,时间问题,只是不知哪一天,他在等待着,准备着。

就像鲁滨逊漂流记,鲁滨逊看到了沙滩上的野人脚印,感觉到了危险的来临,正因他准备了洞穴,他准备了猎枪,才有了后来的Friday。Friday,谈笑中,雪冰管这叫福瑞迪。未雨绸缪,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打歼灭战,这些书本上学来的知识,远不如生活中自己的切身体会真实有深度,感悟才会透彻,看的也更清楚。

人生的柳暗花明,情怀的豁然开朗,都是美妙的。后来发生的事,军凯说了一句话:是不是突然感觉到豁然开朗。这话确实说到劭群心里去了,没有之前的一切,也就没有后来的一切。于民族而言,没有一支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于个人而言,就是功不唐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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